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通用3篇)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南通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
截至2021年底,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的累计缴存人数已经达到200万人。这个数字显示了南通市居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可和参与度。同时,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总额也突破了1000亿元。这个数字反映了南通市居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信心和支持。
在2021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也呈现出积极的态势。全年共有2万户家庭成功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总额达到50亿元。这些贷款帮助了许多家庭实现了购房梦想。此外,南通市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租房补贴力度,全年共有1万户家庭获得了租房补贴,总额达到了10亿元。这些补贴帮助了许多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除了积极的使用情况,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然而,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过低,导致积累的资金不足以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给居民购房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此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仍然存在一些不便和瑕疵,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综上所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我们期待南通市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通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6年,召开2 次全体会议。
1.2016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具体议程和议题是:
(1)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16年工作打算的汇报;
(2)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住房公积金资金审计情况的通报;
(3)审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年度报告》;
(4)审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审议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归集、使用完成情况和2016年归集、使用计划;
(6)审议《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的请示》;
(7)审议《关于拟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的请示》;
(8)审议《关于同意苏州银行南通分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请示》;
(9)审议《关于同意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请示》。
2.2016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具体议程和议题是:
(1)关于本次会议议题的情况汇报;
(2)审议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的意见;
(3)审议住房情况认定的意见;
(4)审议规范父母子女公积金互用的意见;
(5)审议规范异地购房贷款的意见;
(6)审议支持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意见;
(7)审议委托贷款银行准入的意见;
(8)审议本年融资情况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9)审议其他授权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0个科室,5个办事处,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1人,其中,在编103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5811家,新开户单位2096家,净增单位1301家;实缴职工74.98万人,新开户职工13.06万人,净增职工4.37万人;当年缴存额92.52亿元,同比增长15.7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592.17亿元,缴存余额237.08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51%、11.2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68.56亿元,同比增长27.86%;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4.10%,比上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355.09亿元,同比增长23.9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5万笔74.54亿元,同比增长23.41%、32.89%。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72万笔472.65亿元,贷款余额259.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8.72%、20.2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9.36%,比上年同期增加8.1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8家,比上年增加3家。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22.19亿元,当年归还0.5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22.69亿元,融资余额22.19 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0 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9.36%,比上年同期增加8.1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81181.09万元,同比降低9.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276.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8904.5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49106.84万元,同比增长116.9%。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1057.9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457.2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990.3万元,其他支出3601.2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2074.25万元,同比降低52.10%。增值收益率1.41%,比上年同期减少1.9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9244.5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02.4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27.29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59.4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427.0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8712.7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828.9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702.41万元,同比增长14.53%。其中,人员经费1826.59万元,公用经费188.13万元,专项经费687.6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151.4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178712.79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6.8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97%、6.18%和15.7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01%,国有企业占2.45%,城镇集体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3.9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2%,其他占64.5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39%,国有企业占7.4%,城镇集体企业占1.6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其他占53.6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7.59%,中等收入群体占31.15%,高收入群体占1.26%。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8.83万笔68.56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9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54%,租赁住房占0.09%,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6%,其他占7.8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0.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37%,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373.78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17%,90-144(含)平方米占70.08%,144平方米以上占15.75%;新房占76.05%,二手房占23.9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3.7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9.78%,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6.47%。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8.01%,中等收入群体占 49.99%,高收入群体占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946笔31058.5 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420.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28901.89 万元。(不含系统升级前数据)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187 笔236854.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66.45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636.29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006笔414016.3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3578.1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6.16%,比上年同期增加41.3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今年中心内设机构政策信息科更名为信息技术科,主要职能调整为: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方面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和编辑内部信息资料工作;辅助领导制订单位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规划,起草信息化管理各类规章制度,按要求制订技术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业务需求分析和业务需求管理,对技术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及其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审;负责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规划和组织网站建设;负责与各科室、各管理部、各银行技术部门、各软硬件供应商的技术联系和协调工作等。
2.增设法规科和通州湾办事处。
3.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由正职20名、副职25名调整为正职21名、副职26名。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归集方面:10月份出台《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政策,至2016年底未有单位申请。2016年,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当年缴存基数限额为1649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执行,缴存比例为8%-12%。
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年利率1.5%,6月底职工账户结息3.14亿元。
2.贷款方面: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出台《关于南通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见》政策,该意见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每户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四倍。出台了《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情况认定意见》,实行因城施策,分类调控,规范了父母子女公积金互用行为。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增设办事网点,完善服务环境。今年中心增设了通州湾办事处,有7个分支机构部分或整体进驻了辖区内的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更新服务设施,方便办事群众。中心发布《关于完善窗口服务硬件设施的通知》,服务窗口配备了部分硬件,为群众提供透明快捷方便的服务。
3.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动手机短信平台、网上业务厅、客服热线、网站的改版、微信公众平台等信息化服务方式。
4.让利于民,取消贷款公证,抵押登记费用改由公积金中心支付,切实减轻了贷款人负担。
5.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召开了公积金窗口工作座谈会,针对各窗口工作中存在的115条问题,规定了统一的答复口径。今年中心对所有窗口工作人员50多人和银行个贷审批人员320多人分别组织了业务培训。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对中心信息化三年规划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多家银行对接公转商逐月还贷,与江苏银行上线了公积金消费贷款功能,增加了贷款资金额度审批控制模块、内审功能模块,银行直连支付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目前已完成了部分银行贷款和支取的直接发放。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公积金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的未建、欠缴单位开展了49起行政执法。其中通过南通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15起,结案6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34起,结案12起,收效明显。
(六)当年未发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等情况。
(七)中心向市政府申报“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获市政府2016年度改革创新奖优秀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