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优选3篇】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引言:
普法工作是乡镇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法治乡镇、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了解当前乡镇普法工作的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推动乡镇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存在问题:
1. 人员缺乏专业性:乡镇普法工作人员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导致在普法宣传和解答居民法律问题时缺乏权威性,难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2. 宣传手段单一:目前乡镇普法宣传手段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宣传板、广播和小型讲座,缺乏创新思维和多样化的宣传形式,难以吸引居民的注意和参与。
3. 宣传内容不够贴近实际:乡镇普法宣传内容普遍较为抽象,离居民生活较远,缺乏实际案例和生动故事的引入,难以引起居民的共鸣和兴趣。
4. 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乡镇普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导致普法工作的执行和推进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人员培训:乡镇普法工作人员应接受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增强普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2. 创新宣传手段:乡镇可以探索新的宣传手段,如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吸引居民的关注和参与。
3. 贴近实际的宣传内容:乡镇普法宣传应更贴近居民的实际需求,引入实际案例和生动故事,让居民能够从中看到自己的生活和利益。
4. 加强部门协作:乡镇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普法工作。可以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发现了乡镇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乡镇能够重视普法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改革,提升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乡镇社会治理和居民的法律意识提供更好的支持。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成功经验与问题研究
引言:
乡镇普法工作是推动法治乡镇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了解当前乡镇普法工作的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探究其成功经验与问题,以期为乡镇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成功经验:
1. 建立专业普法团队:有些乡镇建立了由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为居民提供权威、准确的法律知识。
2. 创新宣传手段:有些乡镇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律讲座等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有趣,吸引了居民的关注和参与。
3. 结合实际案例:有些乡镇在普法宣传中结合实际案例,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让居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提高了普法工作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1. 资金和人力不足:一些乡镇普法工作受限于资金和人力资源,导致无法开展更多、更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
2. 缺乏长效机制:一些乡镇普法工作存在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导致普法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足。
3. 反馈机制不健全:一些乡镇缺乏有效的普法反馈机制,无法及时了解居民对普法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影响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改进措施:
1. 加大财政投入:乡镇应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财政投入,增加资金和人力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普法宣传活动。
2. 建立长效机制:乡镇可以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成立乡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普法工作。
3. 健全反馈机制:乡镇应建立健全的普法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调查、听取居民意见等方式,了解居民对普法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总结了乡镇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乡镇能够借鉴成功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乡镇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法治乡镇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社区)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
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于形式
对阶段性普法宣传考核验收,事前已将统一化的验收内容和有关要求印发下去先由各部门自查,然后抽调人员再进行抽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这种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式的普法宣传,村组、农民都不当一回事,消极应付,走走过场。
二、试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领导认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的认识严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严重缺位,认识不到位是对法制建设在推动中国社会进程,社会经济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正确的认识和估价,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严重缺位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方面没有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从某种角度可以说“重人治,轻法治”这种传统封建意识,影响到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2、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由于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现实中生活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负面现象,使得不少的.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质疑,挫伤了他们学法、用法和守法的积极性。
3、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乡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4、普法经费保障不力
尽管省、市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但落实在基层乡镇很难,很多乡镇没有把它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费,甚至有的是开“空头支票”。还有不少乡镇的普法经费靠领导临时审批解决一点,甚至有的乡镇纯粹没有,这就导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保障而难以开展。
三、对策与思考
1、高度重视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普法宣传工作具有历史性、长期性、艰巨性,更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运动,搞突击,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领导干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纳于议事日程,进一步确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观念,把普法工作特别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作科学执政“硬件”来抓,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分级负责长效机制,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营造全民学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
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
、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学法兴趣。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绘制法制宣传画、印发法规小册子、普法故事会、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现身说法、现代传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活动的作用,组建基层普法文艺队伍进行巡回演出,使职工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完善乡镇普法保障与考核机制
完善机制,用制度推动基层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区“xx”普法规划确定的人均普法经费标准,把基层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按照依法治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xx”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制定具体计划、目标、步骤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机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标准,于每年底对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次,对普法工作不合格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推动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发展。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乡镇普法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普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才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学法用法的热情,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