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优选3篇】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编号:2021-001
一、前言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侵害公共利益和损害公信力的行为。为了深入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我单位于2021年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本报告旨在总结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客观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整治效果,进一步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二、整治工作情况
1.立项并成立工作组
我单位于2021年1月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党委领导负责,组织力量对涉及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2.制定整治方案
工作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制定了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
3.开展排查工作
工作组组织力量对我单位内的公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中高级干部和涉及关键岗位的人员。通过调查、核实和比对相关信息,初步确定了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名单。
4.深入调查核实
对初步确定的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了解其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情况,查明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
5.依法处理违规人员
对查实的违规人员,我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包括给予行政警告、责令辞职、撤职、开除党籍等处分。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1.意识淡化
部分公职人员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认识不足,忽视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党内纪律的要求。
2.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单位中,监管机制不健全,对公职人员的行为监督和约束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得以发生。
3.利益诱惑
一些公职人员受到经商办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主动或被动地涉足商业领域,从而违规从事商业活动。
四、整治效果
经过专项整治,我单位对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深入调查核实,查处了一批违规人员。这一举措向公职人员传递了明确的信号: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形象。
六、结语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整治。我单位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形象,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做出贡献。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篇二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编号:2021-002
一、前言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损害公信力和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为了深化整治工作,我单位于2021年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本报告旨在总结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客观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和整治效果,进一步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二、整治工作情况
1.明确整治目标
我单位于2021年1月明确了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目标,即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形象。
2.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组织力量对涉及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调查、核实和比对相关信息,初步确定了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名单。
3.深入调查核实
对初步确定的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了解其经商办企业的具体情况,查明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
4.依法处理违规人员
对查实的违规人员,我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给予行政警告、责令辞职、撤职、开除党籍等处分。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1.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部分公职人员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忽视了党内规定的约束和法律的制约。
2.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单位中,监管机制不健全,对公职人员的行为监督和约束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得以发生。
3.利益驱使
一些公职人员受到经商办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主动或被动地涉足商业领域,从而违规从事商业活动。
四、整治效果
经过专项整治,我单位对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深入调查核实,查处了一批违规人员。这一举措对公职人员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为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廉洁从政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管机制,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形象。
六、结语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整治。我单位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以实际行动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形象,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做出贡献。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篇三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
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