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优质3篇】
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民政局一直致力于加强低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为此,民政局定期进行自查,以评估低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展情况。以下是民政局最近一次低保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首先,在低保对象的认定方面,民政局加强了审核和核查的力度,确保低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通过开展全面的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民政局能够更准确地判断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困难程度。此外,民政局还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低保名单,确保低保对象的信息真实可靠。
其次,在低保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方面,民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民政局加强了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同时,民政局还加强了对低保对象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能力,避免低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另外,在低保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方面,民政局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民政局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低保政策的存在和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人申请低保,并及时享受到应有的帮助。
最后,在低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方面,民政局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有效实施。民政局定期对各级低保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低保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总的来说,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显示,我国低保工作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进展。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督,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有效保障。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不够统一、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仍有一些漏洞等。民政局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低保政策更好地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 篇二
最近,我国民政局发布了一份低保自查报告,该报告详细介绍了民政局在低保工作中的自查情况和改进措施。以下是报告中的主要内容。
首先,报告提到了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各地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不够统一,导致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低保对象认定标准的指导和统一,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和准确。
其次,报告指出了低保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于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比较复杂,容易出现滥用和浪费的情况。为了改进这一情况,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另外,报告还提到了低保政策宣传的不足。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符合条件的人群并不了解低保政策,导致他们没有及时申请低保,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帮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政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低保政策的存在和作用。
最后,报告提到了低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和评估的力度不够大,导致低保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为了改进这一情况,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低保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总的来说,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揭示了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通过报告的发布和相关改进措施的实施,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相信在民政局的努力下,我国低保工作将取得更大的进展,更好地惠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 篇三
民政局低保自查报告范本
篇一: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关于西坡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县民政局转发《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关于立即清查城乡低保工作中乱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后,我们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经查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村低保申报工作,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从严把程序入手,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
政府分管副乡长牵头抓总,带领民政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现经查,我乡城乡低保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低保申报符合上级规定和文件要求。篇二: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自查报告
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篇三: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明确责任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1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示栏广为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
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
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2009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2.6万元,月人均补差4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5人,发放五保金6.9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2010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8.3万元,月人均补差6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3人,发放五保金6.4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
四、存在问题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低保对象评定不符合规定。个别村在评定农村低保对象中存在“抽人保”现象。
3、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4、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五、下一步计划
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11]30号)文件精神,我乡计划于6月中旬对2009年以来农村低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