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通用3篇】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篇一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现状,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整理出以下报告。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1. 调研目的:了解乡镇财政管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2. 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覆盖了多个乡镇的财政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调研结果和问题分析
1. 财政管理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乡镇财政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a. 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导致财政支出无法有效控制。
b. 财政收支核算不准确: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核算存在漏洞,无法准确反映财政运行情况。
c. 财政资金管理松散:部分乡镇在财政资金管理上缺乏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容易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2. 财政监督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乡镇财政监督存在以下问题:
a. 监督机构设置不完善:部分乡镇的财政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监督职责分散,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b. 监督手段不多样:部分乡镇在财政监督方面只依赖常规的审计手段,缺乏对财政管理的全面监督。
c. 监督力度不够:部分乡镇的财政监督力度不够,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力,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存在。
三、改进建议
1. 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核算的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流程。
2. 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提升监督效果。
3. 多样化财政监督手段:除了常规的审计手段外,还应引入其他财政监督手段,如数据分析等,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财政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效果。
综上所述,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可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篇二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整理出以下报告。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1. 调研目的:深入了解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 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覆盖了多个乡镇的财政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调研结果和问题分析
1. 财政管理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乡镇财政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a. 预算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预测不准确、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导致财政支出超出预算。
b. 收支核算不准确: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核算存在漏洞,无法准确反映财政运行情况。
c. 资金管理松散:部分乡镇在资金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流程,容易导致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2. 财政监督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乡镇财政监督存在以下问题:
a. 监督机构设置不完善:部分乡镇的财政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监督职责分散,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b. 监督手段不多样:部分乡镇在财政监督方面只依赖常规的审计手段,缺乏对财政管理的全面监督。
c. 监督力度不够:部分乡镇的财政监督力度不够,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不力,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存在。
三、改进建议
1. 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核算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流程。
2. 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提升监督效果。
3. 多样化财政监督手段:除了审计手段外,还应引入其他监督手段,如数据分析等,提高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财政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效果。
综上所述,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可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篇三
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是国家财政部门的基层组织。乡镇财政的职能和国家财政的职能具有一致性,都是国家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工具,具有分配的职能。同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要进行监督检查,所以,它又有监督的职能。但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与监督,还存在一些弊端,就此谈点个人意见。
一、存在问题
买税卖税现象,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由于对乡镇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定缴定补”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之国税、地税征收机关为了节约税收成本等因素,取消原一乡一镇一税务所的征收模式,该设国税、地税征收分局,往往一个征收分局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工作,给买税卖税创造了条件,把甲乡镇税收划转给乙乡镇等;同时,各乡镇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好坏,直接影响到乡镇领导的成绩。因此,各乡镇都主动与国税、地税征收机关协调“关系”,以资助办公费等名义进行变相买税卖税,有的乡镇以税收返还的.形式给予个人奖励作为吸引“外来税源”的优惠政策,以挖取本乡镇辖区为其他乡镇或县级税渊,达到增加本乡镇财政收入任务的目的。变相买税卖税不仅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还增加了乡镇的财力负担,有的乡镇连发工资都十分困难;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践踏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也为产生腐朽创造了条件。
目前有的乡镇财政管理较为混乱。一是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户,会计科目混用;二是财政所帐务处理不及时,帐帐、帐证、帐表、帐实不符时有
发生;三是以领代报、白条列支现象严重;会计业务核算不正确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不高,爱岗敬业责任心不强;一是有的乡镇财政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培训;二是财政人员自身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乡镇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多等因素。实施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难。目前有的乡镇“七所八站”收支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对帐务处理不规范、甚至采用“包包帐”造成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人们对财政监督管理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对财政监督管理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和自己过不去对着干。有的领导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管好财政所自身的帐就行了,监督检查是多此一举,财政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因进行监督检查而得罪人。审计、区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涉及面广等因素,对乡镇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很难到位。
二、对策建议
对变相“买税卖税“现象应从体制入手,改变国税、地税现有的征收格局,实行一乡一镇一征收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不分解到乡镇,直接考核国税、地税征收部门;改变对乡镇的考核形式,以乡镇培植源协税护税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对乡镇财政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增强财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敬业奉献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财政人员的工作行为加以规范,并作为晋级增资的依据;把乡镇财政列入财政审工作计划,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做到一监督、二检查、三帮助、四提高,最终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对乡镇监督检查的宣传力度;为免去被查单位的不理解、不支持,以便发挥好乡镇财政的监督职能,县财政局应以文件形式作为工作任务安排每年乡镇必查部门、专项检查项目,同时也是促使乡镇财政所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的一种途径,并要求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财政局监督机构,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有条件的财政所应设置专兼职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内对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镇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所管理,实行零户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