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推荐3篇】
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一
近期,县环保局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旨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确保财务制度的规范运行。本次自查报告将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改进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一、检查过程
本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由县环保局内部财务部门组织,采用了多种调查方式,包括查阅财务账簿、核对资金流向、抽查票据等。同时,还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检查结果
1. 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县环保局资金使用合理,未出现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各项支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并且有明确的用途和用款计划。对于资金流向不明确的情况,经过核实后,都能够得到合理解释。
2.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自查发现,县环保局在财务制度的执行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部分票据填写不规范、财务报表填写不准确等。此外,还存在部分财务记录不完整的情况,需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 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准确性问题
针对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问题,县环保局将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对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的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2. 财务档案管理问题
为了解决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县环保局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存放位置和管理责任人。同时,加强对财务档案的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四、改进成效
通过本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县环保局已经加强了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项财务制度的改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明显提升,档案管理也得到了有效改善。
综上所述,本次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推动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二
近期,县环保局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旨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确保财务制度的规范运行。本次自查报告将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改进财务管理提供参考。
一、检查过程
本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由县环保局内部财务部门组织,采用了多种调查方式,包括查阅财务账簿、核对资金流向、抽查票据等。同时,还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检查结果
1. 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县环保局资金使用合理,未出现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各项支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并且有明确的用途和用款计划。对于资金流向不明确的情况,经过核实后,都能够得到合理解释。
2.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自查发现,县环保局在财务制度的执行上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部分票据填写不规范、财务报表填写不准确等。此外,还存在部分财务记录不完整的情况,需要加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 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准确性问题
针对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问题,县环保局将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对票据填写和财务报表的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2. 财务档案管理问题
为了解决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县环保局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存放位置和管理责任人。同时,加强对财务档案的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四、改进成效
通过本次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县环保局已经加强了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项财务制度的改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了明显提升,档案管理也得到了有效改善。
综上所述,本次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推动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篇三
2017县环保局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的通知》(休政办[2007]1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检查标准,切实把财务管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财务综合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为了提高我局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年初制订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使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得到落实,通过考核来促进基础管理。并积极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
1、按规定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部门预算编制
完整、真实,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真实,无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6、排污费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无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20**年我局共征收排污费58余万元,全部足额上缴国库,无截留、坐支、挪用情况,严格执行排污费“收支两条线”制度;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无乱拉赞助、乱摊派等不合理收入情况;按标准、按程序征收罚款,无乱罚款现象;无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情况。
7、国有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等现象。
8、津补贴发放做到按程序审批,按规定发放。
9、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无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
通过自查,对我局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积极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合理用财,从而夯实我局的财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