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最新3篇】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篇一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在当今社会,教育领域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教师的角色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随着教育的商业化和竞争的加剧,一些在职教师开始从事有偿补习活动,这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和争议。本文将探讨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原因之一是影响教学质量。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会分散他们的精力和时间,导致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正式教学中。一些教师为了挣取更多的收入,可能会急于完成补习课程,忽视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个性差异,这无疑会影响到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另一个原因是不公平竞争。与普通家庭相比,有些学生家庭条件更好,他们能够请到有名气的在职教师辅导补习。这样一来,其他学生就面临着与这些学生竞争的不公平情况。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可以减少这种不公平现象,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最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还可以缓解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在一些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学生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教育。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往往只选择在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进行,这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可以促使教育资源更加均衡地分配,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
面对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首先,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其次,政府可以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减少学生从事有偿补习的需求。此外,家长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意识,培养他们独立学习的能力,减少对有偿补习的依赖。
总之,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是必要的。它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减少不公平竞争,还可以缓解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我们应该采取措施来解决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问题,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而优质的教育。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篇三
2016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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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一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成员为柳天友、张洪亮、陈光海、韩继双、俎金绪、王玉堂。柳天友、王玉堂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继双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俎金绪承包七年级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习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
》精神: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与处分”。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要以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目的,依法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4.县严肃处理有偿补习活动的有关人员的规定。
(1)教师(干部、职工)
A 对初次被查实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面检查,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定为基本称职,扣发当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
B对二次被查实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给与降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职称晋升资格,扣发当年年绩效考核与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C对屡教不改、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2)校长
A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两起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给与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校;校长作出检查,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一下。
B对一年内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中发生三起及以上有偿办班补习活动的学校,除本条1款处罚外,要给与校长交流调离处理。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电话及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四、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另外,学校在职教师现在无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