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优质3篇】
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篇一
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近年来,城镇行政事业单位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支持。然而,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的现象。为了确保城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为城市居民提供服务,我们决定进行清查工作。以下是清查工作的报告。
首先,我们明确了清查工作的目标和范围。我们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城镇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现象,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清查范围包括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和职能,涵盖了从人员管理到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
其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清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清查范围和目标,我们确定了清查的重点和重点部门,并制定了具体的清查标准和方法。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清查,包括查阅文件和资料、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同时,我们组织了专业人员进行清查工作,确保清查过程的公正和客观性。
在清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现象。首先,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包括招聘程序不合规范、用人机制不完善等。其次,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包括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准确等。此外,一些单位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包括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不好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规范现象,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和建议。首先,我们建议加强人员管理,完善招聘程序和用人机制,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其次,我们建议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准确性。最后,我们建议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确保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总之,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城市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清查工作,我们发现了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清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改进,提高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篇二
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城市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持。然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可能存在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影响了其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决定进行清查工作。以下是清查工作的报告。
在清查工作中,我们明确了清查目标和范围。我们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城镇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现象,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清查范围包括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和职能,涵盖了从人员管理到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
为了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清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根据清查目标和范围,我们确定了清查的重点和重点部门,并制定了具体的清查标准和方法。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清查,包括查阅文件和资料、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同时,我们组织了专业人员进行清查工作,确保清查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在清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现象。首先,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包括招聘程序不合规范、用人机制不完善等。其次,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包括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准确等。此外,一些单位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包括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不好等。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规范现象,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和建议。首先,我们建议加强人员管理,完善招聘程序和用人机制,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其次,我们建议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准确性。最后,我们建议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确保居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总之,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清查工作,我们发现了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清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改进,提高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篇三
2016城镇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报告
关于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查工作报告应该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阅读!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城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城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城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城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城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城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城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城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城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城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城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城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
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城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城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城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城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城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忙丙城行政编制25人(其中:城政府24人,城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城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忙丙城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忙丙城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城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城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城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城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城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