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向社会公开透明地展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和运行情况,特撰写此篇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去年底,安康市共有30万名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总额达到10亿元。其中,个人缴存占总缴存额的60%,单位缴存占总缴存额的40%。从缴存人数和缴存总额来看,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解决职工购房问题的重要途径。去年,共有5000名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总额达到2亿元。其中,按揭贷款占总贷款额的80%,个人贷款占总贷款额的2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帮助了很多职工实现了购房梦想。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购房、租房和维修住房的问题。去年,共有2000名职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达到5000万元。其中,购房提取占总提取额的60%,租房提取占总提取额的30%,维修提取占总提取额的10%。通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职工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提高了生活质量。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去年,我们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我们还加大了对贷款使用情况的审查力度,确保贷款资金被合理使用,并及时追缴不当使用的款项。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良好,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赞赏。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进和展望
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将加强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推出更多适应职工需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我们还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规使用。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总之,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近年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向社会公开透明地展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和运行情况,特撰写此篇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去年底,安康市共有30万名职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总额达到10亿元。从缴存人数和缴存总额来看,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良好,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解决职工购房问题的重要途径。去年,共有5000名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总额达到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帮助了很多职工实现了购房梦想。同时,贷款使用情况也得到了有效监督,确保贷款资金被合理使用。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购房、租房和维修住房的问题。去年,共有2000名职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达到5000万元。通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职工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提高了生活质量。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合规,为职工提供了便利。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去年,我们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我们还加大了对贷款使用情况的审查力度,确保贷款资金被合理使用,并及时追缴不当使用的款项。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良好,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赞赏。
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进和展望
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将加强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推出更多适应职工需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品。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我们还将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规使用。
总之,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3月27日,安康市发布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据了解,这是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以来,安康市第三次全面公开披露公积金“账本”。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6年,召开 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阶段性放宽提取条件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的通知、安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办法(试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 5个科,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7人,其中,在编85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2870家,新开户单位124家,净增单位36家;实缴职工10.54万人,新开户职工0.74万人,净增职工0.13万人;当年缴存额10.45亿元,同比增长3.16%。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65.29亿元,缴存余额36.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6%、1.6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保持不变。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9.86亿元,同比增长178.5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94.35%,比上年同期增加59.40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9.22亿元,同比增长50.9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9.21亿元,同比降低14.63%、9.7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7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
款5.51万笔57.86亿元,贷款余额30.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8%、18.93%、12.95%。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5.58%,比上年同期增加8.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保持不变。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8.45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9亿元,1年以上定期0.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2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5.58%,比上年同期增加8.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1668.99万元,同比降低6.28%。存款利息收入2000.5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666.6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5373.94万元,同比降低3.2%。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777.9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13.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76.59万元,其他支出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6295.04万元,同比降低8.77%。增值收益率1.69%,比上年同期减少0.4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5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761.04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8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761.04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841.1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2123.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338.39万元,同比增长10.76%。其中,人员经费1114.3万元,公用经费117.82万元,专项经费106.2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3.5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841.1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5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9%。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为零。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27%、1.25%和3.1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8%,国有企业占4.2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1%,其他占5.8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73%,国有企业占14.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其他占2.7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01%,中等收入群体占37.94%,高收入群体占3.05%。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34万笔9.86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8.4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8.41%,租赁住房占0.17%,其他占4.8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4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7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34%,其他占2.5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5.15%,比上年同期增长12.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19.65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8.82%,90-144(含)平方米占70.23%,144平方米以上占10.95%;新房占93.72%,二手房占6.2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4.62%,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5.38%,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比为零。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0.15%,中等收入群体占85.61%,高收入群体占4.24%。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58笔1726.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95.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72.9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5.41%,比上年同期增加42.2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统一全市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最高限额50万元,单方最高限额40万元,装修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装修、支付维修基金、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放宽提取时限,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5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提取。
2、支持管理部进驻属地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有5个管理部进驻。8月8日,成立安康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并正式对外办公。
3、3月初赴榆林考察信息化建设,4月制定安康市“双贯标”实施方案,11月27日管委会批复启动建设。
4、大力实施窗口服务单位“文明单位素质提升工程”,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住建系统创建省级文明行业优秀单位。
5、开展4次全员综合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党校、安康学院等单位专家、教授、讲师开展专题讲座12场次,受训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