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近年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改进。作为一项旨在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政策,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在提供住房福利、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将从缴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效果三个方面,对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从缴存情况来看,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的参与率逐年提升。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年底,晋中市已有约80%的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参保职工超过100万人。这说明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及率较高,得到了职工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其次,资金使用情况也是年度报告中的重要一环。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住房贷款,二是住房租赁和公租房购买。根据年度报告显示,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总额超过了10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购房。此外,住房租赁和公租房购买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资金使用方式,许多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在市区租赁了合适的房屋,提高了居住条件。
最后,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效果值得肯定。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提高了职工的住房购买能力,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引入也为职工提供了一种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增强了他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此外,住房公积金还对于缓解城市住房紧张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的来说,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对缴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效果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不断完善和创新,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福利。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17名成员,,审议通过《晋中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非公企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使用的补充通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晋中市人民的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审计监察科、网络运营科、稽查执法科、项目贷款科、公积金管理科、督察员办公室、工会,下设榆次办事处、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太谷管理部、祁县管理部、平遥管理部、介休管理部、灵石管理部、寿阳管理部、昔阳管理部、和顺管理部、左权管理部、榆社管理部。从业人员202人,其中,在编125人,非在编77人。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 (WWW.SXJZGJJ.COM)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业务;12329服务热线:网上业务大厅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行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与上年持平。,全市实缴单位4033家,实缴职工22.79万人,缴存14.74亿元,同比增长10.99%。当年新开户单位177家, 新开户职工1.27万人,净增单位111家,净增职工0.26万人。截至底,缴存总额91.90亿元,缴存余额36.0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10%、33.14%。
(二)提取:,提取5.7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9.15%,比上年同期减少84.32个百分点。截至底,提取总额55.86亿元,同比增长11.5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行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与上年持平。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31笔11.87亿元,同比增长18.43%、30.73%。回收个人贷款2.48亿元。截至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9万笔40.68亿元,贷款余额28.31亿元,同比增长19.71%、41.20%、49.63%。个贷率为78.55%,比上年同期增加8.6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81亿元,应还贷款本金0.30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0.30亿元。截至底,项目贷款余额0.81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4亿元。
(四)购买国债:我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截至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7.72亿元(含5.54亿元公积金定期存单贷款)。其中,活期0.33亿元,协定存款1.91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75亿元,1年以上定期14.73亿元。
(六)其他:截至底,资金运用率80.79%,比上年同期增加9.7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7583.11万元,同比减少20.47%。存款利息收入10505.89万元,增值收益收入0.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077.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9103.73万元,同比增长7.40%。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4439.0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99.33万元,其他支出4365.38万元(其中公积金定期存单贷款利息支出4316.25万元)。
(三)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479.38万元,同比减少37.80%。增值收益率2.51%,比上年同期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70.1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132.40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0万元。截至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043.86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6100万元。未分配增值收益976.84万元,累计未分配增值收益11727.3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管理费用支出181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8.99万元,公用经费180.06万元,专项经费240.5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1.8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15‰。当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5%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7721.8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6.2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22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05%、10.93%和10.9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01%,国有企业占15.08%,城镇集体企业占1.90%,外商投资企业占1.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2%,其他占1.0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36%,国有企业占26.09%,城镇集体企业占3.22%,外商投资企业占1.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3%,其他占0.9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3.66%,中等收入群体占71.42%,高收入群体占4.92%。
(二)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1.69万笔5.7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3.7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2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1.29%,租赁住房占8.66%,其他占7.5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6.2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6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81%,其他占4.0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44.7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47%,比上年同期增加8.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3294.0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87%,90-144(含)平方米占75.11%,144平方米以上占13.02%;新房占91.84%,二手房占8.1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8.8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1.17%,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8.42%,中等收入群体占76.13%,高收入群体占5.45%。
2.异地贷款:,发放异地贷款290笔9426万元。
截至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061.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843.9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1.44亿元,建筑面积共33.34万平方米,可解决338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个、额度0.3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2个、额度0.64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额度0.50亿元.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92%,比上年同期增加24.5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我中心开通了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缴存人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系统,查询个人业务(贷款、支取)的详细信息,同时可以修改本人的基本信息;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交业务申请后,我中心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平台对申请业务进行审核、审批。
2.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及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口项目,已在采购办备案,正进入招投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