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通用3篇】
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一
摘要:
本调研报告旨在对某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通过对该区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认知情况、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运行状况、社会保障服务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得出了一系列结论和建议,并为该区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改进提供了参考。
一、调研背景及目的
社会保障是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全面了解该区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质量和覆盖面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研方法
1. 问卷调查: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向该区居民发放问卷,调查居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运行状况以及对社会保障服务的满意度。
2. 实地访谈:选择该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养老院等相关单位进行访谈,了解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调研结果
1. 社会保障政策认知情况:调研结果显示,大多数居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较低,对相关政策的认知仍存在一定的误解和模糊。
2. 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和运行状况: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相对较广,但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办理手续繁琐、待遇发放不及时等。
3. 社会保障服务的满意度:大部分居民对社会保障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但也有一部分居民对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结论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提高居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消除误解和模糊。
2. 简化办理流程:简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减少居民的办事负担。
3. 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五、调研建议
1. 增加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和参与度。
2. 优化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机制,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3. 加强社会保障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王五. 社会保障工作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 赵六,钱七. 社会保障服务质量评价研究[J]. 中国社会保障,2020(2):12-18.
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二
摘要:
本调研报告旨在对某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该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创新、社会保障服务的提升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对该区社会保障工作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和推进的建议。
一、调研背景及目的
社会保障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举措。本次调研的目的是全面了解该区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升服务水平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调研方法
1. 实地调研:选择该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以及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效果。
2. 案例分析:通过选取一些成功的社会保障项目和经验,分析其实施过程和效果,为该区社会保障工作的改进提供借鉴。
三、调研结果
1. 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该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相对较为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政策宣传不到位、居民参与度不高等。
2.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创新: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广,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 社会保障服务的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方式和效果有所改善,但仍存在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四、调研结论
1. 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的服务机制和评估体系。
五、调研建议
1. 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社会认可度。
2.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
3. 加强社会保障服务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王五. 社会保障工作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 赵六,钱七. 社会保障服务质量评价研究[J]. 中国社会保障,2020(2):12-18.
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三
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协安排,第二调研小组一行10人,于6至7月份,深入淇县和淇滨区,进行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县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淇县、淇滨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114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15人,正常缴费职工12015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15—2015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
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
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15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
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
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
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
能为力。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 15 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
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