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优选3篇】
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挑战与机遇
摘要:
本篇报告是对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情况的调研分析,旨在探讨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机遇。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例如性别不平等、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不足以及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缺失。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和创新举措,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些希望和机遇。
一、性别不平等
调研显示,区农村妇女和儿童在社会地位、教育机会、就业和健康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巨大的不平等。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来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传统的观念和习俗对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得他们难以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和资源。
二、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不足
调研显示,区农村地区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一方面,由于经济条件和文化观念的限制,很多妇女和儿童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另一方面,医疗资源不足导致了妇女和儿童的健康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妇女和儿童个人的发展,也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缺失
调研发现,区农村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机制和措施存在一定的缺失。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社会资源的不足,很多妇女和儿童无法及时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保护途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在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行机制。
未来的机遇:
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和创新举措。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和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妇女和儿童的权益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维权工作中。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也在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政策。这些积极变化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一些希望和机遇。
结论:
维护区农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不能阻挡我们前进的步伐。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意识和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我们有信心解决这些问题,为区农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探索发展路径
摘要:
本篇报告是对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情况的调研分析,旨在探索未来的发展路径。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例如性别不平等、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不足以及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缺失。同时,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创新的解决方案和发展路径,为推进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一些建议和思路。
一、推动性别平等
为了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我们建议加强性别教育和宣传,促进社会观念的转变。同时,应加大对妇女和儿童的教育和培训投入,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性别歧视行为的打击和惩处。
二、优化教育和医疗资源配置
为了解决教育和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提高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供给能力。同时,应加强对农村教育和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三、完善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机制
为了解决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的缺失问题,我们建议加强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同时,应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能力。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执行机制,确保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
为了推进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我们建议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志愿者可以参与到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中,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帮助和支持。
结论:
维护区农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探索创新的发展路径和解决方案,我们有信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区农村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为他们的发展和幸福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 篇三
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下文是yjbys小编整理的区农村妇女儿童维权调研报告。希望文章对大家有事帮助,欢迎大家阅读!
近年来,****区妇联围绕妇女儿童维权,在源头参与、社会协调、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带着这个问题,结合新区“ab角制度”活动,新区妇联组织部分机关女干部及各村居妇代会主任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单独拉家常等形式,和农户交心谈心,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和所盼,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新区各村居妇代会主任充分发挥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协调妇女维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调查中,我们通过听取各村妇代会主任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形式,发现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体现为:
1、女工劳动权利和劳动就业保障进一步加强。针对私营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问题,妇联组织积极联合工会、司法、劳动等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各类企业中,对女职工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劳动权利。在劳动就业方面,新区经常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
2、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随着党和国家对教育的不断重视,新区也不断加强儿童的教育工作,尤其对贫困家庭儿童加大帮扶力度,每年都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100%。
3、农村妇女健康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如今,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卫生知识普及广泛,女性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许多妇女病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女性“两癌”疾病发生率有所下降,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
4、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近年来,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此外,还对《婚姻法》《拆迁安置条例》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都有所了解和掌握。
5、农村妇女接受培训教育培训权利进一步提升。新区除了组织部分妇女代表参加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以外,还经常性地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参加新区培训活动,如组织带领新区广大妇女群众前来参观新区沿海开发,介绍新区发展情况,利用村居为单位开展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讲座培训,分片集中妇代会主任参加座谈讨论会等等。
二、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绝大多数村,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而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还不算太高。
二是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部分家庭中,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婚外情、赌博、经济困难、家务琐事等。在当今社会,经济困难和婚外情已成为了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三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随着大量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三重”——劳动强度大、心理负担重、情感流失重、“三难”——养家难、沟通难、团聚难等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力度不到位。许多留守儿童得不到温馨的家庭呵护,主要原因是由于其父母外出打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给广大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五是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时,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居住地是否变迁,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中“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如女子出嫁后,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三、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强维权宣传,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环境。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培育他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维权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救助扶持,积极建立贫困残疾妇女的扶持制度。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开展就业服务、就业援助。鼓励引导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灵活就业。政府要制定助困、助医、助业、助学和司法援助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对贫困家庭的子女不仅要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还要对其高中、大学给予补助和支持。对贫困、孤寡、伤残、痴呆等妇女儿童在患重大疾病时给予医疗补助。社会作为第三方要关注妇女儿童事业,公益团体、群团部门、慈善机构等单位需要采取民间社会救助等方式救助贫困妇女儿童。
三是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着重保障残疾妇女及留守儿童教育权利。帮助残疾妇女接受职业培训,广泛开展科技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增强就业能力。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怀。适量需配备心理老师,以便及时对留守儿童进行疏导。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长与学校的定期联系制度。父母要注意亲子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另外还,要加大对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四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全面落实涉及妇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公平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保障的投入,同步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民政部门力争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体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就保。加快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农村妇女儿童大病无钱可治的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倾斜财政资助比例。
五是加强维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维权能力。妇联组织要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妇联干部真正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行家里手,真正能为妇女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充实维权工作岗位,加大维权队伍建设。除在各级妇联设立专职维权工作者外,要进一步团结凝聚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媒体宣传和维权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力量,加强“宣传、帮教、救助”等多方位合作,聚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六是提升法律维权服务,切实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就业信息共享、小额贴息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妇女劳动力职业指导及介绍服务,推动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施“妇女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妇女素质。把妇女培训纳入新区管委会和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确保普法教育、远程教育等培训计划妇女应有的受训率,重点抓好妇女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创业女能人、来料加工从业队伍四大类别培训,提高妇女创业创新的素质和能力。广泛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贫困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迅速、便捷、多元化维权服务。广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妇女儿童救助
基金、春蕾计划等多种公益活动,服务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维权工作项目化、实事化。对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拐骗、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加强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儿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