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调查报告【精彩3篇】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调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积极参与村级管理。为了深入了解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农村女性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意愿和积极性较高。过去,农村村级管理一直被认为是男性的事情,女性的地位和参与度较低。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更新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和参与村级管理。调查发现,有近70%的女性表示愿意参与村级管理,并且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村庄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方式上,调查发现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女性选择通过加入村委会或其他组织来参与管理工作,以此为村庄的发展出谋划策。还有一些女性选择通过参加培训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进而在村庄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还有一些女性选择通过发起农村合作社或创办农村互助组织等形式来参与村级管理,以此带动村庄的经济发展。
然而,调查也发现女性参与村级管理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性别歧视,一些女性在村级管理中遭遇到了困难和阻力。对于这些女性来说,要改变村民对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观念和态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次,一些女性在参与村级管理时面临时间和家庭压力的困扰。由于农村家庭的特殊性,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往往需要照顾家庭和孩子,这给她们参与村级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然而,尽管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积极意愿和行动还是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和启示。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鼓励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服务,为她们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她们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目标,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调查报告 篇二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意愿和能力也不断提升。为了了解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农村女性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意愿和积极性较高。过去,农村村级管理一直被认为是男性的事情,女性的地位和参与度较低。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更新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和参与村级管理。调查发现,有近70%的女性表示愿意参与村级管理,并且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村庄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方式上,调查发现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女性选择通过加入村委会或其他组织来参与管理工作,以此为村庄的发展出谋划策。还有一些女性选择通过参加培训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进而在村庄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还有一些女性选择通过发起农村合作社或创办农村互助组织等形式来参与村级管理,以此带动村庄的经济发展。
然而,调查也发现女性参与村级管理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性别歧视,一些女性在村级管理中遭遇到了困难和阻力。对于这些女性来说,要改变村民对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观念和态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次,一些女性在参与村级管理时面临时间和家庭压力的困扰。由于农村家庭的特殊性,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往往需要照顾家庭和孩子,这给她们参与村级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然而,尽管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积极意愿和行动还是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和启示。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鼓励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服务,为她们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她们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目标,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调查报告 篇三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调查报告
对区的女性参与村级管理情况怎么样?现将调研情况具体报告看下文是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调查报告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了解女性参与村级管理情况,**区妇联深入23个乡镇(场)32个村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现有农村妇女21.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7.3%,全区500个村有女村官512名。其中女支书17人,主任2人,秘书18人。23个乡镇(场)中有18个乡镇37个村配备了女支书、女主任和秘书,有3个乡镇女支书比例达到了20%以上,有16个乡镇女性村民代表超过30%, 100%的村委会确保了1名女委员,与上届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特点
1.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工作,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xx年区委、区政府下发的《**瑶族自治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委员,女村民代表不少于30%;区妇联与区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中做好妇女参选当选工作的意见》。以上文件的出
台,为确保女性参与村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保障。2.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瑶族同胞历来提倡男女平等,至今还保留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习俗,大多数女性能当家作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广大农村女性走向社会、展现自我的机会越来越多,她们参与公共事务和决策的意愿增强。20xx年,全区有135212具有选举能力的妇女参加了换届选举,女性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和参与竞争意识得到了增强。
3.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成效日益突出。首先,女村官素质日益提高,为她们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全区512名女村官中有204名中共党员,占女村官总数的39.8%;有167名是区乡两级 “两代表一委员”, 占女村官总数的32.6%。其次,女村官责任心强,敢于管事,使她们赢得了村民的信任。村官是一个无职权无级别、费力不讨好的角色,作为女性要当好村官就更不容易了。但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女同志能克服来自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困难,工作中能吃苦,能独当一面,敢于管事,特别是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第三,女村官工作业绩突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如从湖北远嫁我区边远山区大锡乡龙安村的支部书记兼妇代会主任明艳丽,为改变本村面貌,无私奉献,积极向上跑项目,争取资金、物资,修通了水泥路,改善了水利等基础设施。涛圩旦久村主任奉小荣,按照猪-沼-果发展模式,发展养猪,年出栏1000余头,利用沼液,开发种植水果,获得了成功。贝江村妇代会主任陈云香承包了外出务工人员的耕地20多亩,种植蔬菜,不仅解决了林区周边乡镇吃菜问题,还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耕地抛荒问题,更多的是每年的收入可以增加50万元。
三、我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发展不平衡。从调查数据显示,我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发展很不平衡。23个乡镇(场)中还有5个乡镇(场)无女性担任村“三大柱头”(支书、主任、秘书),占乡镇总数的21.7%;500个村中只有37个村配备了“三大柱头”,还有92.6%的村无女性担任“三大柱头”。
。2.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结构不合理。一是年龄偏大。全区女村官中30岁以下的只有32人,占女村官总数的6.3%;31岁至40岁的264人,占女村官总数的51.6%;41岁至50岁的129人,占女村官总数的25.2%,50岁以上的87人,占女村官总数的16.9%。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人员只有小学文化的56人,占女村官总数的10.9%;初中文化的362人,占女村官总数的70.7%;高中及以上文化的94人,占女村官总数的18.4%。
3. 女性参与村级管理还存在缺位现象。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女村官有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导致村里一些工作被动,影响大局。以村妇代会主任为例,512名村妇代会主任有47人长期在外打工,占女村官总数的9.2%;在本区或附近打工的146人,占女村官总数的28.5%;能正常开展工作的319人,占女村官总数的62.3%。
4. 女性村级管理者的能力较弱。由于文化不高、年龄偏大,部分女村官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弱,理解政策能力和办事能力不强。在工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处理问题简单,宣传政策走样,工作落实不到位现象。
四、我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1.提高素质。一是加大培训,为农村女性发展成才创造条件。联合组织、人社、农业、妇联、民政、计生、扶贫等部门办好培训班,加强科技致富能力、岗位任职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女村官的双带能力和业务能力,增强她们干工作的自信心。二是提高女村官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为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增强潜力。通过“学习型家庭”创建、“女性素质工程”、“双学双比”、“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女村官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女性参与村级管理的竞争力。
2.宣传引导。一要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深化男女平等国策意识,改变、消除不利于妇女解放和发展的传统习俗和社会性别观念,解决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模糊认识和顾虑。二要做好典型示范。要善于发现、树立、宣传农村女性中各方面突出的优秀妇女典型,通过开展活动,定期考评,推选出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妇女维权、创业就业等方面典型加以推介,提高社会对女性价值的认识,激励女性向妇女榜样学习,增强她们的自信心。
3.组织保证。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发展党员、推荐村官、参与各种公平竞争中确保农村女性有一定比例。二是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民政部门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女性比例的要求,严格把关,给予组织保证。三是妇联组织要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组织、协调、推荐优秀女性参与村级管理工作。四是深化国策意识,各级、各部门应将男女平等纳入决策主流,在出台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时充分尊重妇女权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