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优秀3篇】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篇一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石家庄市法检工作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法治意识。同时,加强与学校、媒体等合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明显提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针对当前社会上的突出犯罪问题,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积极推动破案工作。在过去一年中,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共立案并侦办了大量涉及贩毒、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严把法律适用的关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对罪犯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在处理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等案件中,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外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同时,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法检工作。
总之,过去一年中,石家庄市法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篇二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下,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治意识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法治意识。同时,加强与学校、媒体等合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了明显提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积极推动破案工作。在过去一年中,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共立案并侦办了大量涉及贩毒、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严把法律适用的关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机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对罪犯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在处理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等案件中,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石家庄市法检机关注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外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同时,机关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法检工作。
总之,过去一年中,石家庄市法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石家庄市法检机关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篇三
2016年石家庄市法检工作报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崔存利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是工作报告全文,仅供参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8132件,审执结109025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7.93%和32.02%。其中中院受理20432件,审执结18243件,分别上升19.49%和27.21%。
一、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了新作为
自觉将全市法院工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跟进司法保障,提供司法服务。
主动服务经济持续发展。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趋势、新变化,服从于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依法审理商事案件35718件,标的额195.17亿元。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组、股权转让案件244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对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56件,与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仲裁委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深化“为企业发展司法把脉”、“企业直通车”活动,深入企业862人次,提出司法建议176条。
依法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824件,判处罪犯10444人。依法审理x社会性质组织、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744件2561人。依法审理xx、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80件305人,圆满完成廊坊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双胜、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副厅级)xx案等重大案件审判任务。推进环境保护案件集中管辖,中院和各县(市)区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54件。坚决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05件276人,发布了全省首份《非法集资案件刑事审判白皮书》,提出防范建议,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辨别和抵制非法集资能力。
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72456件。加大对民生权益的保障力度,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抚养、侵权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以及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33608件。注重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涉军案件73件,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31次,中院被华北五省(市、自治区)评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
积极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理行政案件1575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194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29场,培训3120人次。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连续两个年度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二、坚持完善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在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上实现新飞跃
把强化管理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基本手段,努力构建全程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制度管理。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关于规范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实施意见》、《关于着力解决超审限问题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修订了《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建立了热点、疑难案件研讨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专家论证会、律师座谈会,解决司法疑难问题28个;出台关于依法办理保险合同、宅基地纠纷、交通事故、酒驾案件等9个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对全年5%的案件及全部发还改判案件进行质效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把每个办案节点、卷宗材料、裁判文书以及庭审、调解、执行等信息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实现了审判活动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对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定期评查,认真研判审判执行运行态势,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减少超审限、超执限和随意发还改判等现象,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58%。
强化法官履职责任。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意识。明确法官权力清单,合理确定年度审判质效目标,努力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制度机制。作为省会法院,除办理正常的案件外,还承担着全省知识产权和南部六市涉外(含港、澳、台)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繁多,全市法院办案法官仅占全省法院办案法官的十分之一,办理案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近五分之一,人均收案151件,办结130件,案件受理数、结案数、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三、坚持机制创新,推进司法改革,在推动法院科学发展上增加新动力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审判工作制度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为全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进立案保全制度改革。认真研判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工作的影响,顺利完成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当场立案率达到95.67%。进一步规范诉讼保全工作,引进第三方提供担保机制,探索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的做法,实施保函担保4.96亿元。
推进民事审判机制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和要素式裁判文书、小额速裁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了简化商事案件庭审改革,庭审过程去繁就简,审判质效大为提高。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9.28%,
当庭宣判率38.90%。推进刑事审判机制改革。全面推广轻刑快判、量刑规范化和减刑假释制度改革。以轻刑快判机制审理轻微刑事案件582件,以量刑规范化机制审理交通肇事、伤害、盗窃等15种多发性案件5100件,对4688件减刑假释案件审前公示和开庭审理。省政法委、省法院对我市法院推行轻刑快判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