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实用3篇)
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
在当今社会,法律文化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通过对社会进行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了一些与法律文化相关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调查了人们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对法律的了解仅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基本规定,而对于更深层次的法律知识,如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等,了解甚少。这种现象可能与教育水平和宣传力度不足有关。因此,我们建议加强法律教育,从小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文化的整体水平。
其次,我们调查了人们对法律公正性的看法。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不够公正,律师和法官存在贪污、受贿等不正当行为。这种观点的产生可能与一些案件的不公正裁决有关,也可能是对法律行业的误解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法律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大对律师、法官等从业人员的监督力度。
另外,我们还调查了人们对法律约束力的认可程度。结果显示,一些人对法律的约束力持怀疑态度,认为法律无法对所有人产生约束。这种观点可能与法律执行的不严格有关,也可能是对法律权威的质疑所致。为了加强法律的约束力,我们建议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同时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后,我们还调查了人们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期望。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希望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此外,还有一些人希望加大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满足人们的期望,我们建议加大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综上所述,通过社会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法律文化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加强法律教育、改革司法体制、加强执法力度以及加大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投入,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文化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篇二
在法律文化问题的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与法律文化相关的重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首先,我们调查了人们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结果显示,尽管法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很多人对法律的了解仅限于一些表面的规定,对于法律体系和法律程序的了解甚少。这种现象可能与教育系统的不完善有关,因此,我们建议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其次,我们调查了人们对法律公正性的看法。结果显示,有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不够公正,认为律师和法官存在贪污和受贿等不正当行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加大对律师和法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法律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执行的公正性。
另外,我们还调查了人们对法律约束力的认可程度。结果显示,一些人对法律的约束力持怀疑态度,认为法律无法对所有人产生约束。为了加强法律的约束力,我们建议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执行机制,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同时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最后,我们调查了人们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期望。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希望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素养。此外,还有一些人希望加大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满足人们的期望,我们建议加大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综上所述,通过社会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法律文化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执行的公正性和约束力,加大对法律文化建设的投入,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文化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篇三
2016年法律文化问题社会调查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中国当代人民法律文化、观念、意识与法律文化冲突等方面的情况,特此进行此次调查。调查由本人承担,调查时间是2008年2月,调查方式为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进行随机调查。本次调查选取的样本总数是50人。各项调查工作结束后,将本调查报告内容予以总结,其调查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由于本调查问卷涉及的内容有一定程度的理论性和知识性,所以调查样本基本集中在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本科或专科教育的人群,他们更能理解问卷的内容,更方便调查,而且涉及一定理论和知识的问题,如果有相当理论和知识功底的人群都对问题的回答尚且不乐观,则更可推知其他人群对此类问题的回答很可能更加不乐观。
本次调查所有数据均只保留小数点前的数字,小数点后数字依四舍五入计算。
1.样品自然状况。在本次调查中,男性占29人,占总数比例的58%;女性21人,占总数比例的42%。其中18周岁以下年龄的有1人,占总数比例的2%;18周岁—25周岁的有45人,占总数比例的90%;25周岁—40周岁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40周岁以上—60周岁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
2.样本社会情况。在本次调查中,没有只有小学或初中学历的人;具有高中学历(包括在读)的有3人,占总数比例的6%;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包括在读)的有45人,占总数比例的90%;具有研究生学历(包括在读)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其中,职业或专业属于或更接近理科、工科的有23人,占总数比例的46%;职业或专业属于或更接近文科、艺术的有25人,占总数比例的50%;无职业或专业的有2人,占总数比例的4%。其中,中共党员有11人,占总数比例的22%,非中共党员39人、占总数比例的78%。因此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本次受到调查的人群基本都接受过较高水平的教育,适合回答涉及理论和知识更多的社会调查问卷。如果这类人群对某些问题给出的回答尚且不乐观,则其他人群对该问卷的回答很可能得出在价值上更为不容乐观的结果。
二、专门调查部分
1.社会主义制度与思想上的群众基础
(1)总体部分调查,社会主义制度在人民观念上思想上缺乏基础。
当代中国人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等缺乏基本的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在这样的情况下,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很难认为人民都拥护或者热爱社会主义,或者即使说拥护、热爱等也是无意义或盲目的。在受调查的人群中,只有16个、占总数比例32%的人认为自己能说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有8个、占总数比例16%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而有26个、占总数比例52%的'人说不准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则总共有68%的人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缺乏概念。
而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这一点来看,形势则更为不容乐观。在受调查的人中,只有14个、占总数比例28%的人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有19个、占总数比例38%的人不信仰共产主义,有7个、占总数比例14%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有19个、占总数比例38%的人不信仰共产主义,有7个、占总数比例14%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仰共产主义,有10个、占总数比例20%的人没想过这个问题,则共有72%的人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为不信仰、缺乏兴趣或不关心。
在对宗教或神仙之类的态度上,只有6个、占总数比例12%的人信仰,有15个、占总数比例30%的人不信仰,但是有24个、占总数比例48%的人选择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灵就信,不灵就信”,另有5个、占总数比例10%的人是其他态度。由此可见,至少在信念上,中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受敬畏鬼神或实用主义态度的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是否想加入中共的态度上,有25个、占总数比例50%的人想加入中共,有11个、占总数比例22%的人不想加入中共,另有14人、占总数比例28%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从这组数字看,形势还算可以,但是从前几组信仰问题的调查数字看,很可能想加入中共的人中有不少是报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去参加的。
从以上几组调查结果看,在思想、观念、价值、文化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严重缺乏民众基础,统治中国人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不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而很可能仍然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从而可以得知,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律文化都是缺乏民众基础的。
(2)中共党员部分调查。
在接受调查的11名中共党员中,有7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64%的人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有1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9%的人认为自己不信仰共产主义,另有3个、占受调查党员总数比例27%的人不知道或没想过这个问题。则有36%的受调查党员是不能被称为党员的。
在认为自己信仰共产主义的7名中共党员中,有3人在对宗教或神仙之类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灵就信,不灵就不信”,则这3个人也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则暂时来看,就已经得知11名受调查党员中有7人不能认为是中共党员,只有4人合格。如此计算,则在受调查的中共党员中,“真正”信仰共产主义的人只占全部接受调查党员
比例的36%。由此更可以得出中国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治还是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文化都是严重缺乏甚至可以说是没有群众的思想基础的。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受调查的人群中正在或已经接受过大学本科专科教育的人占了相当部分比例,在接受过如此高等教育、能经常接触先进文化的人群中,人们尚且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不信仰共产主义或对此没有兴趣,而依然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文化调节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则其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就更难说会知道、信仰共产主义,而且其他这些人群会更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
2、法律文化部分
(1)法律观念、意识部分
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42个、占总数比例84%的人认为法律是作为一种工具在中国存在的,只有1个、占总数比例2%的人认为在中国法律是一种信仰,另有1个、占总数比例2%的人认为法律在中国以其他形式存在,还有6个、占总数比例12%的人没想过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都认为法律在中国是一种带有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目的的工具性地存在着的,而并非一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