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通用6篇】
鱼塘承包合同 篇一
鱼塘承包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就鱼塘的经营权进行约定和规定的合同。在农村地区,鱼塘是一种重要的农业资源,通过承包鱼塘,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增加农民的收入。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鱼塘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缔约双方
鱼塘承包合同的缔约双方一般为鱼塘所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鱼塘承包人(一般为农户)。鱼塘所有人应当具备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将鱼塘进行承包。鱼塘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农业经营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
1. 鱼塘的位置和面积:合同中应当明确鱼塘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确保双方对于鱼塘的认识一致。
2. 承包期限:合同中应当约定鱼塘的承包期限,一般为一年或多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适的承包期限。
3. 承包费用:合同中应当约定鱼塘的承包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也应当明确约定。
4. 承包方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当明确鱼塘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经营管理、饲养种类和数量、保护鱼塘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5. 鱼塘所有人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当明确鱼塘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鱼塘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6.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如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鱼塘所有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鱼塘承包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争议。
四、合同的违约和争议解决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鱼塘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规范和促进农村鱼塘的经营管理,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鱼塘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鱼塘承包合同 篇二
鱼塘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地区鱼塘所有人与承包人就鱼塘的经营权进行约定和规定的合同。通过鱼塘承包合同,可以使鱼塘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增加农民的收入。下面我们将介绍鱼塘承包合同的重要性及其作用。
一、规范鱼塘经营管理
鱼塘承包合同明确了鱼塘的所有人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鱼塘的经营管理。鱼塘所有人有权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营,保护鱼塘资源。承包人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鱼塘经营,做到科学养殖、合理投饵,提高鱼塘的产量和品质。
二、提高农民收入
通过鱼塘承包合同,农民可以合法地承包鱼塘,开展养殖经营,增加收入来源。鱼塘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费用和租金,农民可以通过合理经营鱼塘,生产出高品质的鱼类,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承包合同还鼓励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科学管理,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加收入。
三、保护鱼塘生态环境
鱼塘承包合同规定了鱼塘所有人和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责任,保护鱼塘的生态环境。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鱼塘经营,合理利用鱼塘的水源、土壤和空气资源,避免过度投放饲料和药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鱼塘所有人有权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确保鱼塘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鱼塘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鱼塘的合理经营,可以提高鱼塘的产量和品质,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鱼塘经营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饲料生产、销售等,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之,鱼塘承包合同对于规范鱼塘经营管理、提高农民收入、保护鱼塘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共同致力于鱼塘的良好经营和管理,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鱼塘承包合同 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承包鱼塘位于,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经营水产品养殖。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的享有水产品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
4、鱼池鱼干实行保质承包。
5、合同期满,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6、合同期满,池干树木等负植物,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作补偿。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乙方:
年月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号:******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鱼塘的使用限制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承包面积、位置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35.825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1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贰年。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底止,自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承包金为每年1600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57320元):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1月1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2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30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南沙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鱼塘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搞活种养植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甲方愿意将土地承包给乙方推鱼塘经营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土地包鱼塘面积共亩。
二、承包期定为: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650市斤稻谷计算,(即按早路谷收购价折算为准)。
四、交租方式:每年缴交一次租金,定于每年新历八月一日前缴交。
五、乙方在承包期如有国家征收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按当时国家征收政策办理,不得违反。
九、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十、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违反,经双方签字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月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
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
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____方负责,与____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万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办法
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会计入帐___份,合同鉴证机关___份。
第十五条、其它条款
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