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精简6篇)
挂靠合同 篇一
挂靠合同是指一方作为挂靠方,与另一方作为被挂靠方签订的合同。在挂靠合同中,挂靠方将自己的业务、资源或品牌等挂靠到被挂靠方的名下,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挂靠合同通常适用于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旨在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挂靠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目的和范围:挂靠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合作目的和合作范围。双方应共同确定挂靠的具体内容,包括挂靠方提供的资源、品牌、技术支持等,并明确被挂靠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作期限和解除条件:挂靠合同应明确合作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此外,合同还应包含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防止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
3.合作方式和权益分配:挂靠合同应明确合作的方式和权益分配。合作方式可以是代理、分销、特许经营等形式,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合作模式。同时,合同还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分配比例和分配方式,以确保合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4.保密条款:挂靠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双方应约定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以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和知识产权。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挂靠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并约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以减少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和纠纷。
挂靠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挂靠方来说,通过挂靠合同可以借助被挂靠方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快速扩大自己的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对于被挂靠方来说,通过挂靠合同可以获得挂靠方提供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然而,挂靠合同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对方的信誉和实力。同时,双方应明确合作的目标和条件,以避免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此外,双方还应密切跟踪合作的进展,及时调整合作策略,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保持诚信和公平的原则。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挂靠合同可以成为双方实现共同发展的有效工具,为双方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利益。
挂靠合同 篇三
甲方:x营业执照:x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以甲方的企业名称经营x物业项目,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业务及其挂靠期间内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挂靠期限: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至。
第二条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x万x元(¥x)的管理服务费。该笔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定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为避免因乙方借用资质给甲方带来的风险,乙方向甲方支付x万元(¥x)的保证金。保证金与管理费用在同一时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3、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发票等),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x税金(代收水电费发票除外)(说明:利润比例一般物业税金为5.5%,可以约定6.0-8%)
4、项目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甲方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乙方的财务结算。
5、每月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到达甲方账户后,每月10日前甲方在扣除约定的管理费及应缴税金后,及时将余款支付到乙方。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营业执照、物价局物业费审批结果),并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投标、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物业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必要时提供原件;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不得随意扣压乙方的财产。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的提供帮助,并根据乙方需要,对本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指导。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第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资质及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充分利用物业管理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6、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办公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7、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进行招聘、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雇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8、对于项目出现的管理风险问题(如服务质量、安全事项等)或法律责任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经营期间与其雇佣人员、服务单位、第三方等产生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由此替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0、若乙方在经营期间违法经营,导致甲方给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被媒体等进行曝光等,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1、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五条有关甲方公司人员职称、学历、上岗证等证书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条终止与解除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管理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因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管理服务费不予返还。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9、10、11款约定事项出现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终止其经营的项目。
4、在乙方的物业公司成立后,可以脱离挂靠。合作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合作协议,需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时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挂靠合同 篇四
代表人: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所在地址:
车主(单位): 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 (以下
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义乌市汽车租赁业,加强对租赁汽车的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遵守省,市对汽车租赁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乙方自带具备汽车租赁备件的 汽车壹辆,车牌号 ,由甲方承租赁代理业务,所有权不变。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及国家规定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20%计算。第二个方案初始代理费5000元,后续代理费700元/月。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租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乘员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主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齐各管理岗位的人员、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服务质量、驾驶员守则及车辆保养、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做详细的记录,以供结账核算。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车辆作留置,赔偿后余款返还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赔偿。
第九条 代乙方缴纳各项规税费,发放各类证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票据。
第十条 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 如果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摊派和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 乙方按规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貌,年审不合格,则须强制停车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章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因甲方违约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按乙方损失额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约按有关条款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按时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及有关规税费,每迟交一天甲方收取滞纳金20元。
第十七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 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履行;
3、 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瞒报的或擅自处理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规定乙方应上缴国家征收的规税费及其他应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费有所调整,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
第十九条 合同期满,若乙方愿意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安排。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约定管辖地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胜方的律师费用有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靠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商量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商量,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事件的合法性,对发生的产品问题和违法事件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经营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挂靠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为车架号为的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保险单等有效单据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异)
4、合同期间,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结清租金。(车主租车费每月8号结清)
5、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保养时间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个月做一次,甲方不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甲方可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需乙方授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车辆在租赁期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乙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其它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费,10%是停车及清洗费用)收取,如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租金、修理费、违章罚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担责任10%的损失,其余9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盗、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股价的10%。
8、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如乙方自行购买,甲方不参与任何出租及理赔)
9、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次用车,需提前通知车行,在车行进行安排后,方可用车。(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使用超过5天,自行终止合同。)
10、如出现欠费、欠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骗,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不处理车辆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车价格,甲方必须执行乙方自定租车价格。
12、车辆GPS监控系统由甲方统一安装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统,查询请到甲方处查询。(每年须交500元的服务费)
13、乙方挂靠车辆内外室卫生必须达到甲方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卫生达不到标准,车辆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须在读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条款后,并确无非议,方可签字。合同为一式二份(涂改无效),作为法律依据。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需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条款,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合杰汽车租赁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