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合同(精选6篇)
寄售合同 篇一:保障双方权益的寄售合同
寄售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形式,可以有效地保障卖方和买方的权益。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寄售合同的定义、重要条款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寄售合同是指卖方将商品委托给第三方(寄售人)进行销售,一旦商品售出,寄售人将收取一定的佣金,并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卖方。这种合同形式通常用于高价值商品,例如艺术品、珠宝、汽车等,并且在二手市场中较为常见。
寄售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包括商品描述、委托期限、价格、佣金、责任和保险等。商品描述应包含详细的信息,如品牌、型号、规格、状况等,以确保买方对商品有清晰的了解。委托期限则规定了商品寄售的时间范围,通常根据卖方和寄售人的约定而定。价格是买方购买商品时需要支付的金额,而佣金则是寄售人作为中介所收取的费用。责任和保险条款则用于规定在商品寄售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和保险责任。
寄售合同的存在可以为卖方和买方提供很多好处。首先,对于卖方来说,寄售合同可以让他们将商品交给专业的寄售人进行销售,从而减轻了销售的负担。此外,寄售合同还可以扩大商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商品的曝光度,从而增加销售机会。对于买方而言,他们可以通过寄售合同购买高价值的商品,并且可以在购买前对商品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检查,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然而,寄售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首先,卖方需要选择一个可信赖的寄售人,以确保商品能够得到妥善的销售和保管。此外,寄售合同还需要明确规定商品的归属权,以防止出现纠纷。对于买方而言,他们需要对商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尽职调查,以确保商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寄售合同是一种能够保障卖方和买方权益的商业交易形式。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和约定,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风险,并为双方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然而,在签署寄售合同之前,卖方和买方都需要对合同条款和交易对象进行仔细的考虑和评估,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寄售合同 篇三
寄卖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
寄卖品价格、
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
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
寄卖费用:
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
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
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
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寄存方):
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 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寄卖方):
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
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手机: 手机:
签字: 签字:
寄售合同 篇四
甲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方/物主):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铺及网络平台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见附件。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物主定价--登记签字---展示销售---结款。
3.服务费标准
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 (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物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时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将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
2.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3.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甲方视为同意此合同继续销售或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有权从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2.乙方改变商品价格时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物主定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按正常售出的服务费的 %,否则甲方有权留置该物品。
五、补充约定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收件人确认已经收到 交来的上述物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收:
寄售合同 篇五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现有二手车交由乙方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销车辆的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使用性质:□ 非营运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代理费支付时间、方式
(一)、代理费金额:乙方按车辆实际成交价的________%收取代理费,当代理费用低于500元时,按500元收取。在车辆没有成交、因甲方或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等情况下,代理费的计算标准为车辆代销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二)、支付代理费的时间和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车款的同时收取代理费,代理费从代收车款中扣除。
第三条 车辆售价及甲方收取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车辆代销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若车辆销售价格需要调低,须经甲方同意并且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确认时,可以要求乙方出示《二手车销售合同》,以证实乙方没有赚取销售差价。
(二)、车辆成交后甲方收取销售车款的时间:
在车管部门出具《行驶证待办凭证》后的'4~5个工作日。
(三)甲方收款方式: 转帐。
第四条 代销期限
代销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车辆证件交接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费( )、原始购车发票( )、________年票( )、保险( )、车匙________条( )、其他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事先约定事项
合同期内,试车里程不超过________公里,车辆有10升以上的燃油。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完全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双倍代理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甲方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买方)退回的车辆,并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和因此发生的过户费用。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取、自行或委托他人出售该车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额代理费和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车辆在交接之前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违章罚款、债务等由甲方承担,若车辆销售成功,甲方承担的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五)、甲方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担车辆过户税费(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若合同期内车辆未能售出,已经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给的车辆、各种证件、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期内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内需要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否则,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办理相关车辆交接手续。经双方协商需要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天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须向对方双倍支付代理费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迎宾花园1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寄售合同 篇六
甲方(寄售行):双鑫寄售商行
乙方(寄售者):(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本次寄售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该寄售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售物最低保值价格为_____________,该寄售物售出后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货款,乙方收妥货款后,按照销售价值的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间为_______,即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售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售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现寄售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售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售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协议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价的_____%收取管理费。
七、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余款项。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此期间后乙方的寄售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售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