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论文(优选3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 篇一:大学生的网络言论自由与法律限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大学生网络使用的增加,网络言论已成为大学生表达观点和交流意见的重要方式。然而,大学生在网络言论中享有的自由并不是无限的,法律对于网络言论的限制也是必要的。本文将探讨大学生的网络言论自由与法律限制之间的关系。
首先,大学生在网络言论中的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宪法明确规定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而网络言论作为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大学生作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包括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观点、批评、评论等。这种自由为大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观点和参与公共讨论的平台,对于他们的个人成长和社会参与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大学生的网络言论自由也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对于网络言论的限制主要是出于保护他人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考虑。例如,法律禁止恶意诽谤、侮辱他人、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他人的名誉和利益,也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网络言论不能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传播淫秽色情、煽动暴力等内容。这些限制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大学生来说,要正确理解和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权利,遵守法律的限制是必要的。首先,大学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进行恶意诽谤、人身攻击等行为。其次,大学生要注重言辞的文明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论和冲突。最后,大学生在网络言论中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
在保护大学生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法律的限制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法律限制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应该正确理解并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权利,遵守法律的限制,在网络空间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大学生法律论文 篇二: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他们的个人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稳定。本文将探讨如何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
首先,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应从基础教育开始。在大学生入学前,可以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增强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可以开设法律课程或者法律讲座,向大学生介绍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等。同时,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帮助大学生理解法律的应用和意义。
其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应注重实践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方式,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实践和应用,增强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另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社会组织、律师协会等可以与高校合作,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可以让大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最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应该是全员参与的。除了高校和社会组织的努力,大学生个人也应该主动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大学生可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法律教育,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基础教育、实践教育和社会参与,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和进步。
大学生法律论文 篇三
大学生法律论文3000字
很多摊派的操作结果,使政府领导与惟利是图的不法商人进行经济合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就很难保证公平。
如,J省T市要求市内建筑开发企业分担市政府的市区主要道路拆迁和建设资金,有的企业接受了摊派,而一些困难企业没有接受摊派,道路工程改造完成之后,接受摊派的企业获
得了政府各种优惠政策的回报,从而降低了房地产的投资成本并收回了摊派的效益,增加了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秩序就被人为破坏了。
虽然很多地方的政府摊派收入中有一部分用在了正当的政府活动中,但用这种产生巨大社会浪费的摊派办法来弥补政府资金不足的作法能否做得到公正廉洁,能否作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无法保证。
因为摊派收入既没有财政监督有效手段,也没有法律监督手段,每一次社会性的摊派活动都必然伴生一些贪腐行为。
同时从政府下达摊派任务开始到最后完成摊派收入资金,期间所造成各种浪费是巨大的。
因为摊派筹资的办公经费一般占摊派资金收益的30%以上,如此巨大的浪费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的做法。
3、摊派加重了基层部门和企业的负担
政府向下面搞摊派的直接结果是加重了基层部门和企业的负担,基层部门被加重负担之后,可能通过其行政管辖权向下级企事业单位再摊派,以分散自己的压力。
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虽然规定:“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
企业可以向审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控告、检举、揭发摊派行为,要求作出处理。
但收到摊派任务的企业哪一家敢行使这种权力呢?现实情况是,对上面的摊派,拒绝有理,行使无权;拒绝有权,用权无胆。
国务院发布的法规虽然将禁止向企业摊派,但企业能否真正享有这个法律赋予的权力根本无法保证。
所以,摊派活动屡有发生,禁而不止。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以各种借口,用红头文件的形式向企业摊派。
摊派多目繁多、数额巨大,使企业叫苦不迭,深恶痛绝,但绝大多数企业敢怒不敢言。
4、摊派致使有关政府部门借机敛财
有些政府主管部门为了让企业摊派入,以摊派之名非法敛财。
如深圳市的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就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机构的名义强行要求企业交纳“管理费、“服务费,仅保安社区的企业一年上交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就达数百万元。
有企业不愿出这种不合理的摊派费用,一些行政机关就强迫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然后由企业“志愿交钱。
当有企业投诉时,有关部门则可以声称是“协议收费,企业交费也是自愿的。
其实这种解释混淆了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区别。
行政机关提供的相关业务本身就是公共服务,如果需要收取一些相关的费用,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以及公示等。
但在一些地方搞摊派根本不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因为摊派行为不违法,没有何一条法律可以对摊派者制裁,从事摊派是绝对安全的。
而搞摊派活动的真正目的是实现个人利益,即利用职务上的权威牟取政治私利或经济么利,是一种不作贡献就能获得利益的最便捷的谋利之道。
5、摊派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把对外招商指标分解后,摊派给各部门,为了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摊派的招商引资任务,政府下发专门文件,规定了离岗招商、末位辞职、取消评优评先等许多措施。
这种摊派招商任务的做法脱离实际、急于求成,严重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但政府领导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政绩,只能通过如此摊派方式实现自己的目的。
各部门为了实现招商任务,不顾本地的经济发展条件和资源条件,随意承诺各种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将外商或外地商人引进来,至于所引进的项目是否有符合本地发展的条件,是否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则没有人管。
其实这种经济摊派和政府其他项目的摊派,大都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违背规律的做法。
摊派发展项目违背客观规律,超出社会承受能力,乱上项目、乱铺摊子,不顾环境和民生;有的片面追求GDP,缺乏统筹考虑的战略眼光,为了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为了眼前利益牺牲长
远利益;有的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
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是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政府领导要想获得真正的发展政绩,也应该把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作为履政的前提。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以及可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都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运用经济客观规律,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创造出经
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6、经济摊派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地方政府搞经济摊派直接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无论是将经济摊派指标分配给基层部门和企业,还是摊派给人民群众,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特别是一些摊派指标直接从人民群众的工资中扣发工资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利用政府权力侵占群众财产。
一些通过向企业摊派建设的大型项目,因为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和管理不善,既没有取得应有的经济效益,还给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失的时候,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就要受到极大的损害。
可见经济摊派的作法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实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政绩观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党政干部应该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第一需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政绩观的第一动力,把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呼声和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
判政绩的第一标准,才能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7、经济摊派易造成干部腐朽
经济摊派中有很多是行业主管单位领导为了给职工谋取福利,在本单位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采取向下级摊派的不正当手段筹措资金;有的是领导干部为个人谋取私利,利用职权向下级单位
摊派经费,处理因私的费用;有的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单位,办公经费不足,为了保证一些事务的运行,不得已通过摊派方式筹集办公经费。
由于摊派收费缺少法律监督,致使有关经办人员利用职权违纪用款或违规发放奖金实物,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购买小汽车,违规请客送礼,甚至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经济摊派的治理措施
1、由国家立法禁止任何政府和任何部门搞经济摊。
目前对经济摊派予以禁止的只有国务院的两个行政规章,这两个行政规章的制约力过于薄弱。
所以国家应该对禁止摊派通过立法形式强化其制约力,才有可能遏制摊派泛滥的现象。
2、加强财政预算的合理性,确保政府部门的财政能够维持正常的办公的业务。
目前一些搞摊派严重的地方,大都是比较贫困的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办公经费严重不足,而上级财政部门在对这些地方的财政拨款预算一般不足,所以应该改变过去那种宁少不多的财政预算拨款办法。
可以考虑稍有盈余,节约不缴的做法,使地方财政能够保证正常办公的需求。
另外,财政部门要严把票据关,严格审核票据的领取、收费项目、票据的缴销等。
3、要加大社会对经济摊派的监督力度,由全社会对各种摊派做法进行有效监督。
应该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将非正常的摊派行为予以曝光,让所有的经济摊派活动没有市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经济摊派现象。
4、加大对经济摊派行为的惩处力度。
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有关部门的经济监督,特别是对有收费项目、有处理处罚权的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对乱摊派的行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和经济处
罚;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要把好关口,发现乱摊派的行为要及时反映,并将摊派款没收上交财政。
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也应该强化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经济摊派行为予以行政监督,并在发现摊派行为及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