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经典6篇)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是指由地方税务局和租赁双方签署的一种租赁协议。在这种合同中,地方税务局作为出租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租赁方,以达到双方的利益交换和资源共享。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并且在签署前双方都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合同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地方税务局和租赁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等。
3. 租赁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4. 租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或年支付。
5. 押金: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金额和退还方式。通常情况下,租赁方在签署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合同期满后,押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退还给租赁方。
6. 维修责任: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维修责任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出租方负责房屋的大修和重要设施的维修,租赁方负责日常维护和小修。
7.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内容,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中应明确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例如,租赁方违约或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对于地方税务局来说,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房屋资源获取租金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对于租赁方来说,可以通过租赁地税房屋获得良好的办公或生活环境,提升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该保持诚信,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稳定和顺利履行。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并及时更新合同内容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总之,地税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为地方税务局和租赁方提供了一个互利共赢的机会。通过签署这种合同,双方可以达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合同,由地方税务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好处和适用范围。
首先,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好处之一是保障双方的权益。由于地税部门参与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其次,地税房屋租赁合同适用范围广泛。除了普通的住宅租赁,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还可以适用于商业用途的房屋租赁、工业用途的房屋租赁等。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选择地税房屋租赁合同来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第三,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根据地税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租赁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签订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可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减免和优惠,减轻租赁成本。
第四,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作为一种正式合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通过地税部门的参与,可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防范房屋租赁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总之,地税房屋租赁合同在保障双方权益、扩大适用范围、提供税收优惠和法律保障等方面具有很多好处。在签订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通过合法合规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才能实现租赁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主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租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本租房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何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装修、装饰设施及设备。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乙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自理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贰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乙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解放西路49号三楼三室两厅,面积123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4000元/年。
连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14年5月25日止2017年5月25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
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依据表上数据)、网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
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文化路龙坪巷34号房屋的二楼三室两厅,面积140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5000元/年。
连租两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20XX年3月12日止2017年3月12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
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
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
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