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最新6篇】
供货合同 篇一
供货合同是指供应商与采购商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规定了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条款和条件。在现代商业环境中,供货合同在供应链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供货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供应商和采购商将详细规定商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这样一来,双方就能够在交易过程中有明确的依据,避免了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同时,供货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其次,供货合同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供应商通常会要求采购商提供付款担保或履行其他约定的条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采购商则可以通过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或退换货的服务,以保障自己的利益。通过明确约定,供货合同为供应商和采购商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使双方都能够从交易中获得利益。
此外,供货合同还促进了供应链的有效管理。在合同中,供应商和采购商可以约定供货的频率和数量,以及其他相关的供应链管理事项。通过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商的需求进行合理的生产和库存安排,避免了过剩或缺货的情况发生。采购商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来评估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供货合同在现代商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规定了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利益,还促进了供应链的有效管理。因此,供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商业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供货合同 篇二
供货合同是一种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达成的协议,用于规定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条件和条款。在供应链管理中,供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双方的合作至关重要。
首先,供货合同确保了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商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采购商可以通过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或退换货的服务,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一来,供货合同为采购商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供货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在合同中,供应商和采购商将详细规定商品的品种、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这样一来,双方就能够在交易过程中有明确的依据,减少了交易风险。同时,供货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此外,供货合同还促进了供应链的协调和管理。在合同中,供应商和采购商可以约定供货的频率和数量,以及其他相关的供应链管理事项。通过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商的需求进行合理的生产和库存安排,避免了过剩或缺货的情况发生。采购商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来评估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供货合同在供应链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同时,供货合同促进了供应链的协调和管理,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供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供货合同 篇三
甲 方(需方): 地 址:电 话:传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货物交付
1、 供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 供货地点: 项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
由乙方承担。
5、 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 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 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安装
1、 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
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 货款支付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 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其他方式: 。 2、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 ,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乙方不得出具X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 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如以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
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供货合同 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简单的供货合同范本简单的供货合同范本。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简单的供货。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简单的供货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经营负责人签名:
供货合同 篇五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 等建筑材料确保质量。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 (不含税)备注
总计: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项目施工图纸及发包方的要求。
第三条 供货规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提前 天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凡在约定的日期内未能发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运费负担
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 ,由乙方负责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运送到甲方施工单位,由甲方自行解决卸车问题。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2、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甲方保持随时更换的权利,已定的产品甲方可以退换。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罚金。
4、由于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技术性指标问题导致维修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5、货物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 500 元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另找供货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约或已无法按时履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履约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找供货商,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如果发现乙方超领甲方材料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天1%超领款的罚款。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颜色、品种、规格、质量,应提前给予乙方通知,并顺延交货日期。
2、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违约金。
3、甲方在未付清乙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他地方再去提货,若经乙方发现甲方到其他地方提货一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甲方行为违约,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如中途退货,应在交货前7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不予退货。退货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等款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所供货物资涉及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方可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和责任。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六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