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精选6篇】
项目投资合同 篇一
在项目投资合作中,项目投资合同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投资方和项目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项目投资合同的签署不仅有利于项目的有效推进,还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降低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起草项目投资合同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重要要素:
1. 投资方和项目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后续的合作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因为信息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
2. 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式:明确投资方的投资金额以及投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投资或分期投资。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好每一期的投资金额和时间,以便项目方做好资金安排。
3. 项目的详细内容和目标: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内容、目标和进度计划等。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对项目的理解一致,并且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可依赖。
4. 投资方和项目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投资方和项目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资金的使用、项目管理、利润分配等。这样可以避免合作期间的分歧和纠纷。
5.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只有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同时,合同的期限也需要明确,可以是一段时间或者是项目完成后的特定时间。
6.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违约责任。这样可以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有明确的解决措施。
总之,项目投资合同的签署对于项目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合同的起草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合作需求,保障双方的权益。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合作共赢,共同推进项目的成功实施。
项目投资合同 篇二
项目投资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项目投资方和项目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的合作方式和目标。在项目投资合同中,需要明确的内容包括投资的金额、方式、项目的详细内容和目标、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等。同时,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
在起草项目投资合同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方和项目方的基本信息: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信息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
2. 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式:明确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投资或分期投资。在合同中约定好每一期的投资金额和时间,以便项目方做好资金安排。
3. 项目的详细内容和目标:在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内容、目标和进度计划等。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对项目的理解一致,并且有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可依赖。
4. 投资方和项目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投资方和项目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资金的使用、项目管理、利润分配等。这样可以避免合作期间的分歧和纠纷。
5.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期限。只有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才能生效。同时,合同的期限也需要明确,可以是一段时间或者是项目完成后的特定时间。
6.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需要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违约责任。这样可以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有明确的解决措施。
项目投资合同的签署是项目投资合作的重要环节,它能够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双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能够满足双方的需求。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推进项目的成功实施。
项目投资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投资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内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内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亿元人民币,年利税**万元,解决就业岗位**人。该项目投资强度为*万元/亩,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化率不超过*。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土地计划*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该宗地位于**。合同签订后*日内。
三、乙方投资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占地*亩左右,投资**万元,于*年*月底前开工建设,*年*月建成投产;二期占地*亩,投资**万元, 于*年*月前后开始建设,*年*月全部项目建成投产。
四、甲方承诺乙方享受政府给予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乙方项目建设应符合甲方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由乙方在建设部门监督下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规划及用地性质,如确需调整规划或改变用地性质,必须报甲方批准。
六、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办理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和污水排放若超过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乙方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否则,甲方将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
八、乙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甲方有权追加用地成本,相应调整优惠政策。
九、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对乙方的既有投入(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一、甲方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实施,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前期准备手续,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费用。
十二、甲方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同 篇四
居间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投资居间服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其具体要求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的投资项目,促其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居间期限
从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若期限届满后仍未取得“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双方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与任何一方再成立任何公司,甲方均无权收取居间报酬。
三、居间的报酬计算方式
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与甲方介绍的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关联公司就前述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在该协议签订并在当地工商局递交办理“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所须资料时,乙方应将甲方列入“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并占公司股份15%,以后的分红作为甲方此次的居间报酬。
2、在“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年后,甲方应无条件将其所占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否则甲方应按当时所占15%股份的市价给予乙方补偿。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甲方应忠诚勤勉,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如实向乙方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五、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及其内容、居间过程中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指明了合作方的身份或其他有关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销本合同,但在3个月内合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除外。
七、
在签订本合同3个月内,乙方与拟合作方就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实质性进展,实质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成立签定合作公司意向书、或者框架协议、或者已草拟完毕公司章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非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责任而致目的不能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签订,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投资合同 篇五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
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 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代表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 篇六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景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