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优质6篇)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一
标题: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与发展
摘要:司法解释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司法解释的定义、功能及其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与发展进行研究,旨在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司法解释;刑事诉讼;适用;发展
引言:司法解释作为法律文书的一种,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规范司法实践、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司法解释的定义、功能以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司法解释的定义与功能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法律条文中的模糊、不明确或者能够推敲出多种意义的问题进行解释的法律文书。司法解释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解释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司法解释可以对法律条文中的模糊、不明确的问题进行解释,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从而保证司法实践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 补充法律条文的内容:司法解释可以对法律条文中未涉及或者不完善的问题进行补充,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司法实践的需要。
3. 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司法解释可以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解决,统一司法裁判的标准,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
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解释刑事法律的适用标准:司法解释可以对刑事法律中的适用标准进行解释,明确刑事犯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为执法机关和法院提供明确的指导。
2. 解释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标准:司法解释可以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标准进行解释,明确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权利和公正审判。
3. 解释刑事程序的规范和程序权利保障:司法解释可以对刑事程序的规范和程序权利保障进行解释,明确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要求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和合法。
三、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发展
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完善司法解释的制定程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释时,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商,提高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加强司法解释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释时,注重向社会公开解释的内容和适用范围,提高司法解释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3. 推动司法解释与法律规范的协调与统一: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司法解释时,注重与法律规范的协调与统一,避免司法解释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结论:司法解释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适用与发展上,我们应当注重司法解释的制定程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推动司法解释与法律规范的协调与统一,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1] 张红梅. 司法解释的定义、功能及其在我国的适用[J]. 中华法学, 2018(1): 57-59.
[2] 李明. 司法解释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及其发展[J]. 法学导刊, 2019(5): 78-80.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二
标题: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给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本文通过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旨在为网络侵权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网络侵权;法律问题;对策研究
引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网络侵权问题的增多。网络侵权行为给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本文将从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分析
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侵权主体的认定问题:在网络侵权行为中,侵权主体的认定往往是困难的。涉及到个人、组织、平台等多个主体,如何准确定位侵权主体成为了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2. 侵权行为的定性问题:网络侵权行为种类繁多,如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何准确界定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界限,是网络侵权问题的核心之一。
3. 网络侵权行为的证据收集问题:网络侵权行为的证据往往是数字化的,如何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是网络侵权问题中的重要法律问题。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对策研究
针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应当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工作,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侵权主体的认定标准、侵权行为的定性标准和证据收集的规范。
2. 加强执法力度和司法保护:应当加强网络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侵权主体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受害者的司法保护,保障合法权益的维护。
3. 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应当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警惕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侵权问题的治理。
三、网络侵权行为的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解决网络侵权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 建立健全的网络侵权行为监管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侵权行为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提高网络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应当提高网络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大对侵权主体的追责力度,形成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有效威慑。
3.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网络侵权问题具有跨国性和复杂性,应当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网络侵权问题。
结论:网络侵权行为给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解决网络侵权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加强执法力度和司法保护,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追责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网络侵权问题,保护合法权益。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三
First and foremost,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heartfelt gratitude to mysupervisor, Professor Jia Aiwu. I have benefited tremendously from her criticalthinking and insightful viewpoint. Through his patient instruction,I finally focusedon the object studied in this thesis, and obtained valuable advice on aspects rangingfrom frame work constructing and data collection to elaborated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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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over, I owe my thanks to my family and friends, who have always supportedme with their generous encouragements and pra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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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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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五
试谈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
摘要: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合作双方所规定的由于企业自身作为而对企业产生名誉或是经营上的不合适的影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系列完整系统化的建设过程。笔者在本文中力图粗谈自己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对企业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施工;法律;风险;企业
我国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呈现激烈性增长的趋势,由于市场的饱和性,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微观经济形势的变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力图不断扩大自己企业所占用的市场份额,这种情况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就被提上了建立一个强有力机制的日程。企业在进行占领市场的同时必须要注意自身法律风险的规避,这样才能够达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定的目标。本文将先浅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然后提出一些自己对于改进这些现状的建议。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对于我国企业以及市场的意义
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进行建设风险防范机制的一部分。大多数企业只利用“对冲”、“远期合约”“FRA”“现货买卖”等手法进行金融方向的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的管理。因此如若企业将法律风险作为一项工程在进行,相信对于企业的管理体系百利而无一害。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法律纠纷诉讼,还能够提升企业的自身价值,提高企业的声誉进而为企业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培养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企业遵法守法防法自然会树立对国家司法的威信。
(二)工程项目的竞争日益激烈
建筑市场是一个利润可观的市场,城镇化建设的热潮刚刚兴起,城乡规划的机遇一触即发,因此鼓舞了大多数企业进行投资进攻这个市场。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多,工程项目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投招标成功,企业或主动或被动的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不恰当的竞争。同时工程项目竞争的激烈会使企业不断进行自身的企业扩张。盲目的在各个领域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力图通过分公司的设立来不错过任何一个竞争机会。然而却疏于管理,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
(三)企业自身管理的不适宜
正如前文所说,目前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大多数只进行金融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管理。比如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因为企业只想着快速完成工期因此逐步推进地铁项目,却不在意自己这种行为对于法律条规的触碰。这样单一的管理方式使企业的整体效率底下,呈现出不健全的企业发展形态。同时还要注意企业公章印鉴方面的管理,不能混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印鉴。
(四)企业单一追逐利益的心态
大多数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合同所规定的相应条文,进行分包,转包等不合时宜的行为。比如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典型的因为着急项目工程的完成而进行了工程的多次转包分包。为了追逐利益而快速完成工期这样的行为会使一些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使项目的营利性与安全性相违背。
(五)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经济、就业等多层次的行业。这么重要的行业,我国在上世纪进行改革开放之前竟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发条进行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建设也不断进步,出台了诸如《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xxx建筑法》、《xxx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施工行业的法律管理,发条法规数量很多,但是实际进行实施的时候却不够具体,效率并不强。空有法条,却没有落实的有效性,导致分包转包的情况、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工头跑路的情况十分之多。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层次
(一)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投标招标时的法律风险
我国颁发了《xxx招投标法》对建筑行业的投招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企业进行投招标过程中必须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原则进行活动的继续和安排。目的是为了促使公平竞争,但是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国的一些建筑公司故意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分割成数个项目跳过投招标这一过程直接将这些项目分配给那些塞给自己钱财的但是实际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小公司。这是严重违反我国《xxx招投标法》的行为。这种跳过投招标进行分包转包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种行为会让建设单位获得巨大利益,但这种利益是非法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会严重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约定施工合同的不一致性
“黑白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建筑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会与承包商施工企业签订条款不同的合同。明面上,这一份合同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合同,符合法律法规是公开透明的但是实际上双方却均不遵守这份合同。私下有签订了另一份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发条规定的合同。这样一来,哪个合同具有实际法律效力就成为了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实际的法律中,也很难进行判断。这就对建筑施工整体市场造成了法律风险的冲击。
尤其是当出现拖欠工资、工人受伤索赔的情况时,由于合同约定的不同这就让诸如此类的问题解决办法不恰当。我国通常认为符合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xxx建筑法》、《xxx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另一份不透明的合同也是合同,也是在双方知情下进行协商的结果,如果这份合同无效又对承包商的利益失去了保障。这种法律风险是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避免的。
(三)“承包”“分包”的不一致性
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主要是因为将自己进行承包的地铁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多达四次的分包。这种行为使被分包的工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了遇难失踪的数个人,但是却因为合同签订的延迟性而使赔偿问题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我国的法律明确指出不能进行违法分包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工程质量降低,造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四)“分包”“转包”的不一致性
分包不全都是违法的,只要被分包的单位有资质进行分包不会导致安全隐患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打着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就是被明确禁止但是却有实际存在的行为。转包缺乏对被转包公司的调查,这会造成很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五)企业私人印鉴以及公章运用不重视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印鉴进行刻章。但是这种公章的雕刻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不能随便使用雕刻的。但是实际过程中却多出现印鉴乱用的情况。这一定程度加剧了企业的风险。比如李四是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三是李四的员工。张三为了迅速签订合同,在李四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的签订。最终这份工程出现了巨大安全漏洞。张三谎称自己是经过李四允许才那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签订的,将责任问题转接给李四。李四由于自身公章管理不当但是却百口莫辩。最终李四也担任了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法律风险对于公司的影响可想而知。
(六)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一,开工日期是在合同中已经进行约定的。这种约定能减少逾期完工情况的发生。在实际进行工程项目中,首先会出现提前进行动工的情况,这是因为承包商想要及早竣工。因为在进行开工之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等等多个要求。但是建设单位如若缺少以上的物资又想提前竣工,所以会进行提前施工。那么项目的实际运行日期又如何确定,这为项目是否逾期的确认提供了难题。这就对承包商的工程款的结算出现了巨大安全风险。第二是施工安全的问题。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按规定是要进行保险活动的比如防火等保护措施但是实际中这些措施却不被重视。这会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变大。那么在法庭上,这种由于自身不注意而引起的事故发生如何索赔就成了问题。第三就是工程施工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大多数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进行偷工减料采取不合适的材料进行施工,这会加大安全风险。以上这些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法律风险。
(七)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进行施工中通常是需要短期用功的,因此劳动合同法便不完全适用。同时劳动的工人人数巨大,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按月结算工资明显不实用。因此大部分只会发放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全部工资等工期竣工才会发放。同时工人数量的巨大也使企业为工人进行保险的购买的资费变得巨大。那么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签订呢?如果只顾实用性,如若出现包工头跑路问题,对于企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样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完善成为巨大问题。
三、建设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举措
(一)采取合适的竞争机制
前文已经提及,目前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透明化投标招标过程。比如在竞争的适合引入官员查明全程监督,来加强其透明性。
(二)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文化,健全其管理机制
企业如若想要进行长远发展就不能仅仅一盈利这一个目标进行运作,更需要一套完善完成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华为公司建立狼的文化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这个文化理念使公司越来越富强终于激进了500强,任正非曾经说,一时的利益很难和长远发展做平衡,但是长远发展却能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
(三)鼓励企业设立长远目标
企业只看重眼前一时的盈利是常见现象,但除了一时的盈利更重要的是进行名誉或是战略精神的培养。企业应该设立一个长远发展目标,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都进行目标的设立才能使企业得以流传。而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不要只看重眼前一个工程项目,而是要做好自己的技术,用合格的材料来打造符合要求安全隐患低的工程来提高自己的声誉,从而有利于自己去得到更多的项目才能实现更多的盈利。
(四)出台政策培养企业相应法律意识
企业应该自身意识到法律对于企业安全以及长期运作下去的重要意义。如此才能进行法律风险的建设。比如上文提及的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明知自己多次转包非法分包是不合理的但是却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对企业造成巨大影响。纠结原因还是因为企业法律意识的单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在乎盈利与守法中间的那条界线。因此建议企业内部可以定期开展法律讲座进行法律知识的补给。同时企业高管更应该定期进行自我法律相关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由于不守法而导致工程失败案例的学习。
(五)国家方面建设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
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建设已经有很多法律条文出台了,但是法律的使用效率却并不高。这主要是因为第一法律本身的漏洞。第二是实施过程中的不具体。因此我建议我们修正我国的《建筑法》,对于法律工程中存在的诸如劳动法不适用于建筑工人的这种情况加以改善。
(六)鼓励企业进行法律顾问的设立
出现火灾才想起要去买保险是无用的,同样企业也不要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想起找法律顾问,提前进行法律顾问的选择可以使企业规避更多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对于工程的建设是非常熟练的;但是却不了解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比如A公司被B公司告上法庭,如果A公司临时再去找律师,而打官司时间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对于A公司来说很难找到一个合适了解自己公司又对法律十分了解的律师,反之如果公司本就又法律顾问就可以立刻进行相关事件的分析。将损失最小化。因此会出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纠纷。造成名誉与金钱上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企业找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这个专业不只是法律知识的专业更重要的是对建筑知识也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够时所选择的法律顾问更加适合企业所需要。
四、结语
本文是笔者的一些粗略见解,不同的建筑工程风险也不同,建筑工程单位应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选取最合适的适合自己的方案。
[参考文献]
[1]管荣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J].金融经济,2007(4).
[2]戴敏.浅析施工企业合同风险防范[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8(18).
[3]王杏.浅谈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及防控合同法律风险[J].新西部(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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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篇六
浅论发挥法律事务工作保障促进作用的策略
摘要:法律事务工作是各阶段管理的核心构成,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阶段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与调整,法律事务工作开展的环节与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使得自身工作模式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为了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工作的社会作用,需要对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定位,对自身的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全面落实改革方案,这样才能做好法律事务工作。笔者将以企业为例,分析发挥法律事务工作保障促进作用的措施。
关键词:法律事务工作;法律服务;法律人才队伍
做好法律事务工作是一个企业发挥保障促进运用的前提,要发挥保障促进作用,这需要企业进行各方面的改革,而法律事务工作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讨论了法律事务工作是怎样发挥保障促进作用的。
一、法律事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
发挥保障促进作用,企业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一步强化责任观念,从更为专业的角度来处理法律事务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法律事务保障作用的实现。法律事务本身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因此,要求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要立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司法体系的调整以及企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于法律事务工作的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自身的工作重点与核心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优化,从而推进法律事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国际金融危机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影响和挑战
2008 年金融海啸虽以远去,但曾经它对经济的影响却极其深刻,主要表现为内需不足、生产过剩。应对随时可能到来的金融危机,企业要理清自身发展的思路,以更为全面、更为科学的措施来应对。在对外经贸活动中,采购活动需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应了解熟悉预付款制度,降低企业经营中所遇到的风险。在贸易双方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执行合同的前提下,相关工作人员要对合同签署方现金流的稳定性与充足性,以及其以往的履约能力等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违约情况的出现。
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调查工作,预估支付与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方案。针对知识产权的问题,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执行相关策略,企业各主要工作人员要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学习知识产权法规,在避免自身侵犯他人权力的同时也要维护好企业本身的利益。[1]
此外,如若金融危机来临,企业应当关注金融危机可能会对改制企业、“协解”人员等利益群体所造成的影响,这样才能做好法律事务工作。
2. 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影响和挑战
现阶段,各项改革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密切关注与分析法院经费体系、司法权限调整、审判制度,为了有效应对改革工作对自身的影响,[2]首先,我国地方法院的运行经费将由中央专项财政提供,减少其对地方财务输入的依赖程度,因而企业在这一过程中,要主动调整与地方的关系,科学高效调整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与方式,增强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
其次,初审案件的审理级别有所下调,再审案件的审理级别提高,在我国再审案件通常情况下,由高一级的法院来审理,而现在则有效提升了再审工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减少了错案的发生几率。因此,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调整的过程中,要有针对性,明确自身工作环节,从而有效提升自身参与案件审核的能力。最后,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伴随着案件审理查询机制的构建、当庭宣判比例的升高,我国法律制度的流程更加客观、更加民主,因此,企业在今法律事务工作中,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相关操作,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 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对法律事务工作的影响和挑战
现阶段,我国企业不断对自身发展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期在提升自身管理能力与水平的同时,促进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就需要企业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不断实施业务公开、一体化管理与企业资金的有效管理等重大改革措施。[3]
一是全面落实“决策民主、操作公开”,对一些企业现阶段所涉及的核心领域与工作中的重点环节进行必要的公开处理,对于涉及企业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的相关合同进行科学化的操作。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化公布,提升信息的透明度。二在企业管理的层面上,统一化管理上市部分的业务与非上市部分的业务,避免管理体系的异化与拆分。
企业要明确产权、运营权、管理权、财务权与法律的关系,并借助于委托管理的方式,明确相关管理责任预计权限,从而保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提升管理的水平与能力,降低企业上市所带来的经营风险。三对企业资金采取统筹管理与科学运作的方式,集中管理一些必要的业务,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平台的作用与价值,将合同履约工作的监督与执行纳入到这一体系之中,发挥合同在企业发展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同时针对企业融资担保等金融活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提供相关方面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二、发挥法律事务工作保障促进作用的措施
1. 要主动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其需要法律事务部门的引导,来开展相关工作,因此,法律事务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要求,不断调整自身工作职责范围与完善岗位设置,使得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在合理的框架体系下,开展各项工作,切实高效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作为法律事务的重要参与者,相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培养起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能力,从而能够在工作中有效发挥自身的职能,在保证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价值。不断激发自身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热情地参与到日常工作之中,改变过去那种被动式的工作倾向,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思考与筹划面临的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事务自身提高公司企业管理能力与水平的作用,使其能够满足现阶段企业发展对于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同时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
使得法律事务能够真正保障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不同环境下,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企业制度模式下,法律事务工作的保障能力,推动法律事务工作向着专业化、制度化以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得法律服务更为全面、更为高效。从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为了切实有效地提升法律事务工作的实际效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集中的规范化处理与操作。
首先,要针对不同的发展项目,例如海外合作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合资项目等不同的工作内容,进行项目服务的细化处理,进而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科学高效的法律事务支持。其次,要有效应对与积极处理已发生的纠纷案件,对于现阶段可能存在的纠纷要做好应对准备,减少纠纷案件对于企业正常运作的影响。再次对于企业维权工作,要采取多样化的处理方式,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科学高效地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四是维护稳定。积极参与和推进相关改革,做好可靠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不同利益群体的诉讼,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法律事务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尽最大的努力做好这些工作。
2. 落实基础工作发挥预防作用
加强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基础工作。法律事务工作也必须将基础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六个层面入手,促进基础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是不断进行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明确法律事务的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法律顾问制度,从而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程序和责任体系。
二是建设相关制度。
对于合同要进行科学高效的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构建合同管理与监督机制,并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化管理授权、律师、企业文本、商标使用授权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化平台,将企业各项工作纳入到合理高效的轨道上来,推动各项工作与事务的有效处理[4],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规范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使得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有规章可循,能够约束自身的行为。
三是不断推进文本建设活动。
充分重视文本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将文本开发作为下一阶段企业发展的重点与核心,使文本管理覆盖多个领域,并建立数据信息平台,使其在文本的日常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得到应用,在推动文本有效管理的同时,促进文本的有效使用。
四是不断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优化与调节工作,有效评估与预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诸多风险,并基于过往企业发展的经验与纠纷主要类别,进行预案的分析与制作,使得风险管控机制有较强的可预见性、倾向性以及高度的整合性,从而为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极为有效的条件。
五是构建信息系统与相关平台。
在构建管理平台与系统的过程中,要立足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来保证企业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构建,使其能够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工作开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继续做好法律权证与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
六是开展普法教育。
企业管理者要树立起法制意识与法律观念,提升自身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融入法律知识的内容,从而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减少法律纠纷发生的可能。同时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到法律事务工作管理之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与学习,使得相关工作人员树立起法制观念,能够自觉地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身的行为,用法律手段与途径来处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与水平,真正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保障促进作用,推动企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健康快速发展。
3. 打造敬业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
法律事务工作的知识性、专业性、实践性和综合性都很强,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只有拥有高素质人才,才能发挥好保障促进作用。目前,法律事务工作越来越受重视,各方面的法律需求越来越多,这就给法律事务人员提供了发挥才能的空间,又对法律事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法律人才队伍。首先认真抓好培训。
然后认真整理和总结之前的经验和教训,把积累的管理智慧、总结的管理要求、防范的风险重点认真研讨并固化到文本中去,使系统法律事务人员都能够学习与借鉴。此外,学习与借鉴大企业的经验,高度关注并妥善应对法律变化,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我完善。还要高度重视队伍的作风建设。广大法律事务人员要培养“耐得住寂寞、沉得下心来”的心态,立足长远,端正定位,以精湛的专业赢得认可,以爱岗敬业确保工作到位。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体制不断健全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法律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只有适应当今的法律体制,积极调整,才能使法律事务工作真正发挥保障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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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分册 [M]. 北京 :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4.
[3] 翟继光 . 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报告 2013[M]. 北京 :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4.
[4] 杨立杰 . 企业发展中的法律事务管理问题分析 [J]. 中国商贸 ,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