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推荐3篇】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我市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旨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首先,我们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计划中明确了在未来五年内,新建保障性住房总面积将达到100万平方米。我们将通过土地政策的调整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扶持力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以提高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建设效率。
其次,我们将优化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机制。计划中明确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申请和分配制度,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和透明。我们将建立住房保障申请平台,居民可以通过线上申请,提高申请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同时,我们将制定明确的住房保障标准,根据家庭收入、人口数量、居住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的对象和分配比例,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我们将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服务体系。计划中明确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住房的长期有效使用。我们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住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我们还将完善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包括加大对住房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
最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计划中明确了加大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电视媒体、社交媒体等,向居民普及保障性住房政策,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政府的努力和成果。同时,我们还将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认知,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政策资源,改善居住条件。
总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我们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分配机制,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让居民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篇二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是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介绍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首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目标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在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人群往往面临着住房困难,难以承担高昂的房租和房价。因此,我们将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经济适用的住房,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包括多方合作、多渠道筹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政府将通过土地政策的调整和财政资金的支持,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支持。同时,我们还将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如引入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提高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建设效率。
第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还将重点加强住房保障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申请和分配制度,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同时,我们还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住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住房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我们将通过宣传栏、电视媒体、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居民普及保障性住房政策,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政府的努力和成果。同时,我们还将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居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认知,帮助他们更好地利用政策资源,改善居住条件。
综上所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我们将通过多方合作、多渠道筹资,加强住房保障的管理和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效,让居民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篇三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
市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计划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等措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市仍有7万余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亟需解决。为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稳定房价,解决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等一系列住房政策,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汉中,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过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及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中低收入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实际以及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优先保障最困难最急需的家庭,统一规划,分级分批次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我市地方财力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保障性住房需求量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要考虑各县区政府的.投资能力,又要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及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农民的实际需要,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
3、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按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市县区分级具体抓好保障性房源筹集,配租(售)和后期的使用监管工作,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住房现状
根据我市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从末的27。87 平方米增长到末的29。5平方米,年均增长0。5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从末的31。35 平方米增长到末的33。2平方米,年均增长0。62平方米。
然而,近年来受住房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下岗职工,进城务工,落户人员增加及居民收入多元化以及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作用,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及进城务工,落户农民住房难问题突显,已成为遏制商品住房刚性需求,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数为75619户(含中省驻汉单位,乡镇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其中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14326户,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条件37619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10000户,符合限价商品房保障对象条件13674户。
三、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一)、保障性住房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近日,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陕西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到十二五末,全省从农村转移600万人。结合我市双百城市发展战略及年度城市化率进程情况,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为16。45万套1399。18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
根据十二五 期间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推算, 十二五 末,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约10548亩(具体情况见附表2)。
四、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8月10日政府与我市签定的—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167635套1405。18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6866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8635套93。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45000套36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8000套29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6000套660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见表4)。
(二)、年度计划任务
1、2011年,新增保障性住房23400套171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2460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7400套3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2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3000套30万平方米。
2、2012年,新增保障性住房2套164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2246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6000套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4万平方米3000套,限价商品房3000套30万平方米。
3、2013年,新增保障性住房42835套374。18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1150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2835套14。1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4、2014年,新增保障性住房43200套370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05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套8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5、201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6200套326万平方米。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05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200套6万平方米,新增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4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8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0套200万平方米。
各类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规划具体情况见附表5,6,7,8。
(三)、用地供应规划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0548亩。其中: 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82亩,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230亩,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806亩,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780亩,2015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450亩(具体情况见附表3)。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市县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从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受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城建规划部门负责项目的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用地计划报批及建设用地统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启动资金的筹措落实工作;城建管理(房管)部门要抓好住房保障建设计划的制定和项目审定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在中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工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要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及时向上级申报,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可参照市中心城区从9月份开始在建设用地出让时,在招拍挂价格的基础上每亩地增加5万元,作为出让前置条件,增加部分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作法,结合实际,落实好配套建设资金。要充分利用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及省上下拨的廉租住房以奖代补资金,收购,改造廉租住房,提高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落实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委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要占到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左右,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坚决取消不符合中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做好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费用减免及金融信贷支持工作,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五)、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及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强制性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六)、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申购工作中,向社会发布申购公告,公开摇号方式,设立咨询电话,耐心解答群众疑问。
(七)、强化督促考核。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民生工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成效突出的,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纳入优秀考核等次。各县区也要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