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最新3篇)
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在国家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推动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我省决定制定一项全面的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1. 目标: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2. 任务:
- 开展统计法制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公众对违法统计行为的抵制能力。
- 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能力。
二、宣传教育内容
1.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通过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宣传视频等形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括《统计法》、《统计制度法》、《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违法统计行为警示:通过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宣传常见的违法统计行为,提醒公众远离这些行为并及时举报。
3. 统计从业人员培训:针对统计从业人员,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加强其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遵守法规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方式
1. 制作宣传材料: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宣传视频等,以便广泛发放和宣传。
2. 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等,吸引公众的参与和关注。
3. 利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宣传教育效果评估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宣传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教育策略,提高效果。
以上是我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基本内容。希望通过这一计划,能够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篇二
近年来,我省统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统计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我省决定制定一项全面的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1. 目标: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2. 任务:
-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 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违法统计行为的抵制能力。
- 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宣传教育内容
1.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制作统计法律法规普及手册,内容涵盖《统计法》、《统计制度法》、《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违法统计行为警示:组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向公众宣传常见的违法统计行为,提醒公众远离这些行为并及时举报。
3. 统计从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统计从业人员培训班,加强他们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遵守法规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方式
1. 制作宣传材料: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以方便广泛发放和宣传。
2. 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法律知识讲座等,吸引公众的参与和关注。
3. 利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宣传教育效果评估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宣传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宣传教育策略,提高效果。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一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我们相信能够提高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进一步推动我省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同时,也能够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篇三
20XX年,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总体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为重点,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一)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各级统计局要按照《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落实年度普法措施,稳步推进统计“五五”统计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
(二)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通过举办纪念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征集书画作品、举办文艺晚会、电视宣传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活动,隆重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要把纪念活动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宣传旬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早作安排,掀起统计普法的`新高潮。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省局对市、县(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规定的落实,并组织检查讲评。
(四)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国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统计、服务业统计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早准备、早筹划、早启动;要加强分类指导,区分对象和层次,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和时段,安排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性。
(五)加强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教育。认真抓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的贯彻,提高统计局领导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要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要拟制学法计划;要采取党组(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举办机关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研讨学习;要抓好学法的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级政府《行政执法证》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培训与考试;要借助各类办班、统计从业资格上岗培训等,抓好继续学习教育,更新、充实统计法律知识。
(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省局将通过编印《统计行政执法手册》、《统计法制工作经验汇编》和继续办好统计法制网页等途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不拘一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积极协调、认真编写统计法律法规授课教材、教案。要坚持“统与学”的结合,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查与宣”的结合,做到边开展监督检查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罚与教”的结合,让统计违法对象在处罚中接受统计法律法规再教育;坚持“曝与释”的结合,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面,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