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现货工作计划(优秀4篇)
金融现货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现货市场成为投资者的重要选择之一。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制定一个有效的现货工作计划至关重要。下面是我为金融现货工作制定的计划,旨在帮助我更好地管理和执行我的工作。
首先,我将制定明确的目标。明确的目标可以帮助我更好地规划和安排我的工作。我将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具体的目标,如提高交易效率、增加交易量或实现稳定盈利。这个目标将成为我工作的指导方针,我将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实现它。
其次,我将制定详细的计划。在制定计划时,我将考虑到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我将分析市场趋势和行情,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我还将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个人实力,确定交易的频率和规模。同时,我将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在市场波动时能够及时止损或调整仓位,降低风险。
第三,我将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金融市场是一个不断变化和竞争激烈的行业,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我将定期阅读金融相关的书籍和研究报告,关注市场新闻和动态。我还将参加行业会议和培训,与同行交流和学习。通过持续的学习和提升,我相信我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提升自己在现货市场的竞争力。
最后,我将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纪律。金融现货市场需要投资者具备良好的纪律和工作习惯。我将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我将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如记录交易日志、分析交易绩效和总结经验教训。同时,我将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挑战和失败时不气馁,而是从中吸取教训,不断进步。
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执行我的金融现货工作。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金融现货工作计划 篇二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加剧,金融现货市场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至关重要。下面是我为金融现货工作制定的计划,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实现更好的业绩。
首先,我将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金融现货市场的行情变化快速且多变,只有通过深入的市场分析和研究,才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机会和风险。我将学习和运用各种技术分析方法,掌握市场趋势和价格波动的规律。同时,我还将关注国内外经济和政策的变化,及时分析其对现货市场的影响。通过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我相信我可以提高自己的决策能力和交易水平。
其次,我将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金融市场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只有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保护自己的资金和利益。我将设定合理的止损点和止盈点,并严格执行。我还将根据市场波动和行情变化,灵活调整仓位和资金使用比例,降低风险。同时,我将定期评估和总结交易绩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自己的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我将加强团队合作和交流。金融现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和互动的市场,只有与同行和团队成员进行积极的交流和合作,才能更好地获取信息和分享经验。我将主动参加行业会议和活动,扩大自己的人脉圈。我还将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分析和研究市场情况,互相学习和提升。通过加强团队合作和交流,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应对市场的挑战,实现更好的业绩。
最后,我将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金融现货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较高,投资者需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面对市场的波动和挑战。同时,我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诚信和正直的原则。我相信诚信和正直是一个金融从业者最重要的品质,也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通过以上的工作计划,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执行我的金融现货工作。我将不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为金融现货市场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金融现货工作计划 篇三
党政办:
20xx年我局将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三五八”战略和“四个年”活动,扎实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把商务工作金融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为开发区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商务工作
1.目标任务:完成外资5000万美元;进出口10000万美元,其中:出口5000万美元,进口5000万美元;
社消零35亿(以市上下达任务为准)。
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培育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培育500万美元规模以上出口企业。
2.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在指导思想上牢固落实市第七次党的代表大会精神,实施“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和建设“商务高地”的战略目标,以厅市合作为契机,以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狠抓项目的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深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和现代化服务业,进一步发挥商务工作在打造“一城、三区、五基地、八突破”和市委提出的“四个年”中的积极作用。
3.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一是搭建外商投资促进平台。
发挥省商务厅引进外商投资的资源、信息以及人才优势,积极邀请世界500强等知名跨国企业、知名商业零售连锁企业、著名酒店集团赴德阳投资考察。
二是推进对贸易创新发展。
打造一批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壮大外贸主体队伍。
利用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化外贸
结构等项目资金,提升产业、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三是促进对外经济合作。
发挥开发区产业和企业优势,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企业跨国经营。
4.大力做好现代化商业服务业建设工作。
高水平打造旌湖片区和八角片区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
一是推动服务业项目储备库的建设,通过对项目进行储备一批、引进一批、建设一批,努力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涉及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统计指标,以及综合反映全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
5.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20xx年-20xx年商业网点规划,其中涉及经济开发区的商业网点一笔带过,特别是八角工业园区没有纳入规划之中,**市商业网点规划对经开区商业网点的布局缺乏具体的指导和操作性。
按照管委会的安排和要求,年内完成开发区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方案。
6.加快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和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
一是推进商贸领域中涉及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协助做好部门间执法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启专项整治,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规范酒类流通和生猪屠宰的管理工作。
今年将开发区内四家零散的手工屠宰作坊
合并为一家,通过政策扶持建设一家规范的现代化的生猪屠宰点,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
“放心酒”、吃上“放心肉”。
二、金融管理工作
1.完善机构、培养人才,推动管委会金融服务工作。
经20xx年12月12日开发区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市经开区金融办公室,与**市经开区商务局合署办公,金融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工作人员1名。
由于商务局成立伊始,仅有3名工作人员。
人手短缺。
今年与市金融办对接后,引进一名金融专业人员,特别是懂金融风险控制的专业人才,同时,对商务局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成为商务和金融工作的多面手。
2.促进银企合作,组织收集交流金融经济信息,促进信息对称,疏通融资渠道,为区内企业服好务。
3.协助人民银行、银监会加强区内金融机构监管,负责对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并监测、预防运营风险。
三、其他工作
1.组织参加重大商务招商引资活动和工作会议;按要求、时间、准确填报商务统计表,按要求汇总向有关部门填报统计报表。
2.落实稳定、安全工作责任制。
3.创建机关“文明单位”。
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现货工作计划 篇四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本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更高标准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重要之年。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金融科学发展,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20xx年工作报告、20xx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十二五”北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等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拟定本年度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11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推动首都金融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金融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金融对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促进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创新、监管”三项重点,努力营造“大服务、大协同、大发展”工作格局,着力健全金融组织体系,着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首都金融业的科学发展水平。
——全力推进金融创新。
以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为契机,在制度、组织、产品、服务、市场等方面争取一批金融创新,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
1.积极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围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
(20xx-20xx年)》,研究制定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首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政策的责任分工。
充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功能,推动中央和地方科技金融创新资源整合,建立科技金融政策落实与提升的绿色通道。
鼓励银行在示范区设立和改建特色专营机构,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做大做强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和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在中关村核心区建立社区银行。
继续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争取进一步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
2.创新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
加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产权要素市场,完善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服务措施,支持版权质押式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探索建立绿色金融发展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引入环境评价要素,实施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政策,加大对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授信支持。
探索开展碳交易、气候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研究,支持设立节能减排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
4.争取一批金融创新在京先行先试。
增强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中心、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立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创新产品发行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私募债券、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产品创新。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本市土地储备、基础设施、重点产业等领域,积极研究在中关村开展个人毕业论文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积极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领域人民币结算试点,做好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企业利用外资工作,探索在天竺综保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推进金融要素市场壮大发展。
制订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标准、建设平台、丰富品种和扩大影响,完善首都要素市场体系。
按照提升发展一批、创新发展一批、跨区域发展一批、整合发展一批的思路,打造千亿元级交易所,提升首都金融要素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5.支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扩大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规模,加强协调服务和宣传培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企业备案挂牌,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参与。
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机构落地提供全面政策服务支持,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
6.推动一批金融要素市场提升发展。
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创设技术交易标准,创新技术交易模式,拓展技术交易服务,合作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等业务,支持其发展成为具有国
际影响力的技术交易核心市场。
增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全国中心地位,推动信贷资产交易、信托资产交易、股权投资二级市场等业务板块建设,探索建立组合融资平台。
提升发展北京石油交易所现货基础,夯实其与国家大型石油企业销售平台终端用户的合作,推动更多石油、石化产品入市交易,推动形成石油定价中心功能。
推动新华金融信息交易所开展交易模式设计、交易品种丰富、信息交易标准化等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信息平台。
7.推动一批金融要素市场创新发展。
推动中国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筹备设立,将其建设成为全国性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市场。
协调推进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开业运营,推动导入中央单位资源,逐步形成铁矿砂、焦炭、钢铁线材等覆盖钢铁行业链上下游的交易品种格局。
协调推进大宗农副产品交易所建设,推动开发北京特色农产品交易品种。
鼓励探索特色商品领域要素市场建设。
8.推动一批金融要素市场跨区域拓展。
扩大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影响力,加强与国内资源大省(自治区)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全国性集体林权流转系统建设。
支持北京环境交易所创新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自愿减排项目交易模式,加强在节能量、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的区域合作。
推动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与内蒙古等矿业资源富集地区的合作,拓展跨区域业务,研究推出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
9.推动一批金融要素市场整合发展。
探索建立本市要素
市场统一的电子化信息平台,加强风险监测与提示,强化资金监管。
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按照“一托十”架构协同发展,巩固全国第一大产权交易市场地位。
协调推进钢铁、木材、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所整合发展。
——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体系发展。
通过构建“1+3+N”体系,完善发展环境,加速聚集优质股权投资基金资源,吸聚社会资本参与,优化产业链条。
10.健全“1+3+N”股权投资发展体系。
发挥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作用,加快推进面向科技、文化创意、绿色等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加速聚集和培育优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着力培育优质成熟有限合伙人。
推动在京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11.努力完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环境。
加强注册服务,优化注册机制和程序,加快注册工作。
建立股权投资企业数据库,开展行业运行统计,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
做好为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服务工作,支持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提升行业竞争力。
做好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工作,探索备案管理与政策落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2.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
完成“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投资基金首期募集,支持石景山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新路径,在房山区、大兴区和顺义区开展小城镇发展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设立试点,引导资金投向小城镇建设领域。
在房山区设立全国首支村级股权投资基金。
——继续丰富金融组织体系。
持续聚集国内外高端要素资源,稳步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构建种类齐全、分工协作、竞争高效的产业生态体系。
13.加速聚集各类金融机构。
重点做好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努力推进外资银行本地法人化改制、在京设立分行。
继续推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在京新设工作。
发挥总部经济优势,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鼓励吸引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以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落户北京。
积极为大型金融机构在京设立财富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创造条件。
14.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多元化发展。
稳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模,重点支持经营合规、服务成效明显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研究民间资本、外资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研究推进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优化小额贷款业发展环境。
15.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
通过规范和监管服务,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行业服务
能力和竞争力。
增强政策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
进一步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力度,适度提高放大倍数,充分释放担保能力。
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引导和服务。
16.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筹建北京市金融商会。
充分发挥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财务公司、股权投资等行业协会职能,支持金融街商会、商务中心区金融商会、海淀金融创新商会、丽泽金融商会等商会组织发展。
培育发展具有较高公信力和国际水准的信用评级机构,不断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
支持金融领域标准制定和推广组织在京设立发展。
——推进金融功能区建设发展。
继续推进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强化功能定位,加强整体品牌推介,推动完善“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协同发展格局。
17.推进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
支持金融街拓展工作,将德胜科技园和广安产业园纳入政策辐射区,承接金融街的产业溢出,形成南北连片发展的'新格局,并推进与丽泽金融商务区的有机连通。
做好商务中心区核心区土地招标过程中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开展东扩区的宣传推广和金融产业布局研究。
支持丽泽金融商务区加快开展招商推介工作。
支持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18.深化金融功能定位。
金融街持续强化总部金融功能,同时积极发展资产管理、要素市场交易等金融服务功能。
商务中心区不断巩固国际金融功能,着力完善国际化配套服务。
丽泽金融商务区积极发展新兴金融产业。
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增强服务功能,实现各自功能定位,与前台功能区建立有机联系,实现协同发展。
19.开展金融功能区整体品牌推介。
持续推进首都金融功能区宣传推介工作,提升各功能区的品牌形象。
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金融区域的交流合作,促成大型会议、专业论坛落地,不断提升首都金融功能区的行业影响力。
策划首都金融功能区的整体宣传方案,制作首都金融功能区建设实体沙盘和电子沙盘。
(二)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广开渠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在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的形势下,充分发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作用,充分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充分发挥“政银企”交流平台作用,多渠道加大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支持力度。
20.完善沟通交流机制。
拓展“政银企”沟通交流机制,吸收证券、保险、信托、股权投资、担保、要素市场等各类金融组织参加。
增强企业参与度。
积极开展“政金企”专项活动,推进分类分层次沟通交流。
加大项目收集和整理力度,加大融资方案组合力度。
21.全面加强投融资工作。
统筹利用好政府资金、银行
信贷资金、资本市场和民间资本,满足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功能区建设、50个重点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的资金需求。
积极运用公积金贷款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城市发展基金模式、资产证券化模式,支持运用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融资工具,促进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创新,引导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积极扩大民间投资。
——加快完善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体系。
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企业上市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协调机制、政策机制、合作机制、信息机制、培训机制作用,加速形成和巩固主板的“北京板块”和创业板的“中关村板块”,打造和树立一批首都品牌和国际品牌。
22.完善企业上市政策支持。
加快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操作细则,提出资金支持的兑现办法和流程,明确政府部门支持企业上市的具体举措。
支持市属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
23.加强企业上市联动服务。
在与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方位合作基础上,建立“四方企业上市信息沟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路演中心的基础上,择址建设“北京企业路演中心”和“北京远程开市中心”。
24.实现企业信息资源共享。
在加快建设北京拟上市企业数据库、投资机构数据库、中介机构数据库和北京企业上
市网的基础上,组建北京拟上市企业联盟、北京地区保荐代表人联盟和北京企业上市媒体联席会议机制。
25.强化后备企业辅导培训。
按照营造上市氛围、提振企业信心、传授专业知识、加速上市步伐的要求,针对国有企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企业、都市农业等行业和区域企业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和辅导。
——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6.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支持。
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订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从法律政策体系、融资对接平台、财政杠杆带动、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
27.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以加强协调互动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信用体系、担保机构和信用增进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中小企业等多位一体的服务对接机制。
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
——深化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着眼于农村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建设,深化“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工程,推动实现农村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稳步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支持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
体化新格局。
28.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切实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总结邮政储蓄银行“三农”信贷专营机构经验,稳步推进“三农”信贷专营机构发展。
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涉农贷款联动方式,降低农村信贷风险,切实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
积极扩大农业担保范围,研究推动农业担保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合作。
29.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支持“三信”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接入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
以怀柔区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探索农村信用评级工作与农村金融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0.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
支持大兴区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昌平区建立城乡一体化金融改革试验区。
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开展包括理财服务在内的各类个性化金融服务。
创新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远郊区县设立网点,布放各类自助终端,积极推动实施“农村基本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
——建立健全民生金融体系。
着眼于首都新的发展阶段在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新需求,加强金融手段运用,为市民支付和消费创造便利环境,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31.深入实施“三通”工程。
整合社会资源,吸引更多
企业加入“三通”工程。
结合“社区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并提升“三通”功能网点建设,注重向长安街以南地区发展,扩大农村地区自助缴费终端布放范围。
大力推动商业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对接,鼓励在京中资银行的网点全面开放所有缴费业务。
进一步拓展缴费业务品种,丰富拓展“三通”工程支付渠道,加大“三通”工程的宣传力度。
32.加快发展消费金融服务。
支持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加快发展,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消费金融覆盖面。
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老龄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的力度。
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安全的支付手段。
加强政府部门各类支付业务的渠道整合与互联互通,为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提供便捷高效的支付手段。
33.引入保险手段提升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
推动构建商业健康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研究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解决本市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拆迁户等养老保障问题。
推进在地铁等重点场所建立有关责任保险制度、在本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创新开发适合社会需求的公众责任险产品,大力发展旅游安全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方责任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
研究建立本市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探索在高层楼宇、部分行业推动开展强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
(三)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业的发展环境。
——完善金融法治和政策环境。
不断完善金融发展环境,为金融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政策支持、统计分析和研究支撑。
34.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启动本市金融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前期研究,为推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开展在京金融机构司法需求调研,为司法机关设立金融法庭提供决策参考,与司法机关共同开展金融犯罪防控等领域的调研工作。
35.推进政策落实和提升。
按照“四个服务”的要求,加强对中央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的跟踪调研和对接服务,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以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平台为依托,全面提升协调服务能力。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金融业发展实际和金融机构设立新趋势,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政策支持力度。
提升政策导向性,对重点吸引的金融机构研究个性化的政策措施。
提升政策适用性,研究全国性金融要素市场的运营服务机构、金融服务外包机构等比照金融企业享受政策的方式和途径。
36.完善首都金融统计分析体系。
推动市有关部门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市属机构之间、市属机构与金融行业组织之间建立完善统计数据沟通机制和形势分析会商机制。
完善充分反映首都特征和地位的金融业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对首都金融相关统计指标的监测和分析,研究本市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体系,编制北京金融发展年度报告。
37.开展战略性课题研究。
针对北京金融发展和金融全局工作中遇到的综合性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深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支持首都经济圈建设等战略性课题研究。
——优化金融人才成长环境。
确立“建设世界金融人才之都”的目标。
围绕金融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搭建政策平台、服务平台、成长平台和组织平台,切实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38.强化首都金融人才政策保障。
制定《首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金融人才发展进行总体部署。
探索试点“高端金融人才特区”,拓展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39.提升金融人才服务时效性。
建立人才服务联动机制,为金融人才创造落户、医疗保障、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为人才服务搭建信息平台。
40.全面促进金融人才成长。
开展央地、区域金融人才交流,实现人才合作发展。
推进政府、金融机构、高校合作,拓宽金融人才培养渠道。
41.加强金融人才组织建设。
增强市金融工作部门服务能力,加强市区两级金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区县充实金融工作部门力量。
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金融工作组织共建。
充分发挥金融团工委、首都女金融家协会和各类行业协会的平台作用。
推动金融党建、团建工作创新。
——推进金融合作交流。
着眼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依托首都金融资源优势,针对不同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
合作交流,增强首都金融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实现开放合作共赢。
42.积极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重点推进北京与首都经济圈辐射城市的金融合作,发挥金融在打造首都经济圈中的作用,全面落实京蒙区域金融合作协议相关工作。
推进环渤海经济圈区域金融合作,研究建立金融一体化合作试验区。
积极开展与国内有关金融城市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
43.加大金融支持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加强金融对北京与内蒙古赤峰和乌兰察布、四川什邡、新疆和田、青海玉树、西藏拉萨等城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支持力度。
根据不同地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协调在京金融机构支持援建工作。
44.继续推进京港、京台金融合作。
推动与香港建立金融全面合作机制,加强在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合作。
促进京台两地金融业务和人才交流,借鉴台湾在财富管理、消费金融等方面先进经验,促进机构合作。
45.加强金融国际交流。
推动设立全球PE联盟,支持联合国在京永久设立全球金融可持续发展理事会。
积极吸引国际性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召开国际性会议。
加强与国际性金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合作。
——加强北京金融宣传推介。
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开拓宣传媒介,完善宣传平台。
通过宣传政策环境,提升首都金融聚集力;通过宣传金融功能定位,提升首都金融辐射力;
通过宣传金融发展水平,提升首都金融影响力。
46.提升宣传层次。
探索与高水平公关公司的合作,总体设计首都金融特有符号和宣传方案。
多方位宣传金融服务环境、监管环境、政策环境、信息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安全稳定环境、开放环境,为首都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7.拓展宣传媒介。
利用国内外高端媒体渠道,宣传推介首都金融形象。
发挥首都金融媒体联盟和新华08财经资讯平台作用,深入开展首都金融品牌立体宣传推介活动。
着眼“五个之都”的总体部署,努力打造北京金融会展品牌,提升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北京国际金融论坛、全球PE北京论坛等活动的影响力。
——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
切实发挥首都金融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化解工作体系和机制作用,认真履行地方授权监管职责,提高维护首都金融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金融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48.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与在京金融管理部门共建金融风险防范信息沟通平台。
稳步提高市区两级风险排查工作水平。
推动金融应急指挥机构建设。
49.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
制订发布《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不断完善符合本市实际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
制度,明晰市与区县责任分工、监管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已审批的担保公司开展审慎监管。
建立健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机制。
50.做好“打非”和风险处置工作。
落实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完善本市打击非法集资和打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搞好全市金融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市民金融风险意识。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在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建立计划实施的指导协调机制,重点做好年度计划拟订、实施、评估等工作。
充分发挥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重点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跨口、跨部门问题,提高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工作参与度。
加强市金融工作部门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等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
做好计划的实施与评估。
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衔接。
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建立工作计划的反馈机制与考核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