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协议书(精简6篇)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一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是在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之前,由施工方和业主双方签订的一份正式协议。协议书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土石方工程协议书的重要性以及其中应包含的内容。
首先,土石方工程协议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土石方工程中,施工方需要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把控,而业主则需要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计划顺利进行。协议书的签订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减少纠纷的发生,并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率。
协议书中应包含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工程范围和目标,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标准。其次是工期和工程进度安排,明确工程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第三是工程费用和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费用构成以及支付方式和周期。第四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最后是协议的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式。
除了以上的基本内容,协议书中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入其他条款。例如,施工方需要提供的证书和技术资料、业主提供的场地和材料等。这些条款的加入可以更加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在签订土石方工程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并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双方的要求。协议书的签订应当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签署后,双方应当保管好协议书的原件,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
总之,土石方工程协议书在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施工过程,可以有效地减少纠纷的发生,提高工程的整体效率。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前应充分沟通、协商,并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准确无误。协议书的签订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希望本文对读者对土石方工程协议书有所了解。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二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是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必备的一份正式协议。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土石方工程协议书中工程范围和目标的内容。
工程范围和目标是土石方工程协议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协议书中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目标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并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
首先,工程范围应明确描述土石方工程的具体位置和范围。包括工程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地形地貌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帮助施工方更好地进行施工准备和安排。
其次,工程目标应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标准。包括土石方的开挖和填方量、挖方和填方的质量要求、挖方和填方的进度要求等。这些目标的明确性对于施工方的施工准备和工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保证工程按照规划进行。
在明确工程范围和目标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准确无误。施工方可以根据其技术实力和经验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建议,业主方则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可以确保工程范围和目标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协议书中明确工程范围和目标之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书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方应当根据协议书中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和安排,确保工程按照规划进行。业主方应当对施工方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总之,土石方工程协议书中工程范围和目标的明确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标准,可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并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前应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准确无误。希望本文对读者对土石方工程协议书的工程范围和目标内容有所了解。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所开发的项目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区域内的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碾压夯实、平整及伐木清表;达到技术标准和甲方要求。
1.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20xx 年月日
1.5.2完工日期: 20xx年月日
1.5.3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xx》等进行施工和验收。
1.7工程造价
1.7.1综合单价:
(1)挖掘场内土石方,红线范围内本桩利用挖填方(中对中),按元/m3包干价执行;
(2)挖掘场内土石方外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的,按元/m3包干价执行;
(3)外调甲方其他项目土石方至工地平整、碾压夯实,按元/m3包干价执行;
(4)外购土石方至工地平整、碾压夯实,按元/m3包干价执行;
以上包干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出场、清表、清淤、上车、内外运输、平整、碾压、刷坡、基坑基础开挖、房芯回填、便道及外部环路维护、清扫、洒水、迎检等)。土石方工实际挖填土石方量以甲方、监理及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实际测量所得的土石方挖填工程量为准。
1.7.2若基础挖掘采用炮机方式进行开挖,根据工程量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双方同意价格执行市场平均价格。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其中: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由甲方自行承担。)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本工程土石方工程量以该项目开挖方实际方工程量计算,计算结果计立方米经双方认可并盖章后作为该项目计价的土石方工程量依据。
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
第2条: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2.1.2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1.3甲方为乙方提供倒土场地。
2.2乙方责任
2.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2.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备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2.2.3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电话:
3.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电话:
3.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4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4.2下雨超过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4.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5条:工程付款
5.1乙方实际工程进度完成%后,方可向甲方申请拨付进度款。进度款报量通过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按照审核后的方量支付% 的工程进度款;
5.2该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结算完毕,且乙方向甲方完整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后,剩余尾款待收到建设方拨付对应工程款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付清。
5.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在结算时须合法税票。
5.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等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第6条 安全施工
6.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6.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6.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第
7
条:转让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另行转包。
第
8
条:违约及处理
8.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8.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 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8.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
8.5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土石方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第
9
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
0
条:其它事项
10.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对外以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xx%,计人民币(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xx%。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
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八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本协议自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五
甲方:(业务费用垫付方)
乙方:(履约保证金垫付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亦合称协议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决定就长沙轨道1号线延长线的土石方挖运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承接与施工事宜进行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该工程项目系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文化艺术中心至周南中学之间,中标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程量及价格
土石方挖运量为约50万方,中标单位的劳务分包单价为73元/方,其中应付居间中介费为3元/方,实际施工单价为70元/方(税后净价,税收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条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金与业务费用
与中标单位就该劳务工程签订分包合同时需向中标单位交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将根据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予以返还。此外协议方还需约10万元的业务费用。
第四条 协议方合作目标
1、协议方共同合作,由乙方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以成功承接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劳务工程业务,并由乙方与中标单位签署《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劳务合同)。
2、甲乙双方作为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方,共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及其经营。
第五条 协议方合作责任
1、甲方负责筹措并垫付业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到位;乙方负责筹措应付的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成功地与中标单位签署劳务合同,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由甲方、乙方各承担50%;若乙方未能承接到该劳务工程项目,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按月息3分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业务费用垫付期间的资金利息。
3、乙方筹措并垫付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协作配合)工程施工组织及其现场管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并在施工中高度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不出工程事故。
第六条 利润分配
1、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考虑在项目承接及实施过程中所担负工作量大小及其所承担风险大小等情况,项目利润分配(以每方土石方多少元来计算)方案(暂按50万方土石方计算,工程完工后按实调整)为:甲方按每方土石方10元分取项目利润,其他的利润都归乙方所有与支配。
2、利润分配的资金支付时间与额度随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与比例而定。中标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与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计算的相应的分配资金支付给甲方。待工程项目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再按实结清、付清。
第七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协议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名:身份证号:
20xx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协议书 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任务的全面完
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 碾压等内容。
4、工程量:万立方米,以现场测量实际方量为准。
5、工程单价:运距五公里,单价为元/立方米含爆破, 每超壹公里,增加运费壹元/立方米。(税后价)
6佰万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工期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总工期一年时间(以业主开工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施工设计和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1、双方签订联营合同后,乙方等候甲方通知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场时间。乙方施工人、工程机械设备进场后,按乙方当月计划工程量拨付预付款。乙方在每月25日前提供工程量(月)报表,次月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的进度款。同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
2、工程款结算: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工程量,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提交施工、竣工所有资料给甲方,甲方办完结算款后一个月内将余款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3、甲方拨付给乙方的预付款、进度款,甲方必须监督乙方使用。
4、在施工中由甲方提供油料及炸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每月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提供的油料和炸材单价统一按国家现行市场价。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一切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作为合同附件和施工图纸(现场时提供)。
2、甲方并派一名财务监理,监管工程资金使用。资金支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支配。
3、为乙方提供临设场地,水、电进场和施工便道等前期工作提供服务,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双方补充协议另行商定造价。乙方进场后,所有水、电、气等费用自付。
4、负责协调与施工有关的相关事宜,并与乙方共同协调当地周边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6、及时汇总上报施工报表、材料,按时上传下达有关工程情况。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承接任务后,全面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施工,严格按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4、做好施工方案和各项原始记录以及各类报表资料,整理建档成册。
5、做到清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6、加强财务管理,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保证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使施工正常进行。
7、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以及监督。
8、协调好周边及上、下级关系。
9、乙主所承包的工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一切经济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第六条、交纳保证金
约定
工程项目的工程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民工社保意外伤亡保险金,爆破物品安全保证金,由乙方承交 。由业主开收据,双方所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生效。注:保证金按国家规定时间返还。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履约金 万元人民币,合同履约金在乙
方进场后或业主三个月内未能安排乙方进场时,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进场手,经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月进度计划的工程量任务,乙方无条件完成。如乙方二月都不能完成进度计划中约定的工程量任务指标,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退还余款。
2、在施工中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具体标准双方按实情另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结清结算款后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