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推荐3篇)
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篇一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费、生活费等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学生资助政策并不总能够落实到位,导致一些学生无法享受到应有的资助。为此,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首先,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齐心协力。通知明确指出,教育、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这意味着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为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得到真实反映。同时,要加强对学生资助经费的监管,防止出现挪用、侵占等行为。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才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生资助政策的真正落地。
再次,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学生资助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只有宣传和培训到位,才能够让更多的学生和家庭得知政策,申请到应有的资助。
最后,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解决。同时,要鼓励学生和家长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策的改进提供参考。只有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才能够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政策更好地服务于贫困学生。
综上所述,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对于解决贫困学生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共同努力,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能够真正落地,让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资助。
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篇三
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首先,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和渠道解决,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编列预算,并统筹利用事业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其次,做好预科生资助相关工作。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所需资金,比照相应教育阶段资金筹集办法解决。
再次,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目前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四,完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尚未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省份,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相关政策。生源地、就读高校所在地、就业所在地不在
同一省份的毕业生,按照“谁用人谁资助”的'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此外,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四部门还要求,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包括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优化国家奖助学金等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完善校内配套政策措施等。
各地区、高校等培养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相应资助,确保其顺利就学。
高校等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及时足额将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的,应当提前向学生说明有关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发放,并保证补发到位。按月发放的资助资金,应做好寒暑假、学生毕业等特殊时段的衔接工作,确保全年发放金额达到规定的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