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优选3篇)
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
大家好!我是养老服务协会的负责人,今天我向大家发出一份通知,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业成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我们决定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征集,发现和推广一批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的机构和个人,以期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我们鼓励各位服务机构踊跃报送,展示自己的优秀业绩和成功经验。
具体要求如下:
1.案例内容:案例应涵盖养老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品牌建设等。
2.案例特点: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具备可推广和借鉴的价值。
3.案例形式:案例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形式,内容真实可信,没有造假行为。
4.案例报送:请将案例发送至我们协会的邮箱,同时请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我们将对所有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和筛选,挑选出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获选的案例将有机会在相关媒体、会议和活动中进行展示和宣传,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请各位负责人积极组织和参与,将自己的经验和成果与大家分享,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推荐其他机构和个人的优秀案例,共同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共同进步。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养老服务协会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
大家好!我是养老服务协会的负责人,今天我向大家发出一份通知,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响应,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服务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们决定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征集,发现和推广一批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的机构和个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我们鼓励各位服务机构踊跃报送,展示自己的优秀业绩和成功经验。
具体要求如下:
1.案例内容:案例应涵盖养老服务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品牌建设等。
2.案例特点:案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具备可推广和借鉴的价值。
3.案例形式:案例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形式,内容真实可信,没有造假行为。
4.案例报送:请将案例发送至我们协会的邮箱,同时请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我们将对所有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和筛选,挑选出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获选的案例将有机会在相关媒体、会议和活动中进行展示和宣传,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请各位负责人积极组织和参与,将自己的经验和成果与大家分享,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推荐其他机构和个人的优秀案例,共同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共同进步。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养老服务协会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篇三
发改办社会〔2017〕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总结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做法,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紧密围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可涉及但不局限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发展政策、强化设施布局、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等内容,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互联网+”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服务供给方式创新的内容。
(二)典型案例既要有实践内容,又要有理论剖析,文字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字数请控制在3500字左右,可配图说明。
(三)典型案例要确保真实性,模式清晰,数据准确,杜绝一切虚假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请参照模板(见附件)要求编写案例材料。
(二)每个省(区、市)报送3-4个典型案例,其中,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必须报送1个典型案例。
(三)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老龄办于6月9日前将案例材料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养老服务案例”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比较,遴选典型案例,认真做好报送工作。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其中优秀案例将汇总形成《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在三部门网站上陆续公布,并通过适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鲍文涵 010-68502647,baowh@ndrc.gov.cn;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马雅欣010-58123250,laonianrenchu@163.com;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 张一鸣010-58122069,zhangyiming@cncaprc.gov.cn
附件: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撰写模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全国老龄办综合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