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通知(优质3篇)
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同事:
为了推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决定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院设立目的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旨在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一支高水平、高效能的生态大数据研究团队,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生态环境数据支撑,并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研究院职责
1.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和挖掘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和科学决策支持;
2.研究生态环境数据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提升数据质量和可比性;
3.开展生态环境模型建设和模拟仿真研究,提供预测和评估服务;
4.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推广,推动数据驱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案例研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
6.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培训与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
三、研究院组织架构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设有院长、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和多个研究室。具体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四、研究院建设计划
研究院将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制定研究计划和任务,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和应用工作。同时,研究院将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推动生态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研究院运行管理
研究院将依托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调,实行科学、民主、依法治理。同时,研究院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项
研究院的具体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相关政策将另行通知,请各位同事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研究院的成立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时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的重要保障。希望各位同事共同努力,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经过多方研究和论证,我国决定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院的设立目的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设立旨在集聚国内外优秀的生态环境数据研究力量,加强生态环境数据的收集、整合和应用,提供科学、可靠、及时的生态环境数据支撑,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院的职责
1.开展生态环境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工作,建设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生态环境数据支撑;
2.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工作,提供生态环境评估和预测服务;
3.开展生态环境模型研究和模拟仿真工作,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4.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推广,促进数据驱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培训和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
三、研究院的组织架构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设有院长、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和多个研究室。具体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四、研究院的建设计划
研究院将制定详细的建设计划和任务,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和应用工作。同时,研究院将积极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推动生态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研究院的运行管理
研究院将依托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调,实行科学、民主、依法的运行管理。同时,研究院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项
研究院的具体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相关政策将另行通知,请各位同仁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成立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时代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同仁共同努力,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成立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的通知 篇三
办信字〔201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合开展生态大数据应用与研究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建设“一院一室一中心”(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国家生态大数据应用工程实验室、国家生态大数据中心)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精神和《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合开展生态大数据应用与研究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要求,建设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整合政府机构、科研教学机构和企业市场三方面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构建国内一流的创新平台和智慧联盟。
二、建设目标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以加强顶层设计、战略实施为重点,开展生态大数据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形成生态大数据发展的创新动力和开放模式,力争用3—5年的时间,精准目标发力,强化服务应用,促进项目合作,推动产业创新,建成国内一流的生态大数据人才培养、专题培训、咨询服务、科研创新和产业化平台,为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撑。
三、组织机构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领导机构由名誉院长、院长和副院长组成,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研究院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名誉主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由政府专家、院所专家、企业专家构成的特约研究员队伍组成(见附件)。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秘书处设在国家林业局信息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制定研究发展战略,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执行论坛研讨和学术活动,沟通联络专家委员会成员,协调相关业务咨询培训,保障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完成研究院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办公地点设在海南省陵水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作为南海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成员之一,保持咨询研究的独立性。
四、工作机制
(一)会商机制。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每年度召开一次年会,以论坛或研讨的方式,研究生态大数据的战略发展规划、探讨交流大数据前沿技术、分析解决生态大数据共享发展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和措施。
(二)研究机制。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推行以项目为核心的研究机制,重点推进国家生态大数据基础平台体系建设工程及“三大战略”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项目,开展绿色发展、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数据分析服务,推出有分量的专题分析报告、决策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领导等决策参考。
(三)培训机制。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探索全新的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分级培训和咨询服务,面向不同的用户群体,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各类生态大数据的培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大数据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开放机制。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以生态大数据建设需求为导向,以资源共享为基础,动态设置专题研究组,聚合社会资源,优化人才结构,不断完善研究院组织机构,探索建立开放式、社会化、创新型的智库平台。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生态大数据研究院组织机构名单(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