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工伤仲裁申请书优秀【优选3篇】
最新的工伤仲裁申请书优秀 篇一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发生职业病。当发生工伤时,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通过工伤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份优秀的工伤仲裁申请书能够清晰地陈述事实、证据和要求,帮助劳动者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
一份优秀的工伤仲裁申请书首先应该包含详细的事实陈述。劳动者需要具体描述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情况等相关细节。这些细节应当真实准确,以便仲裁机构能够全面了解工伤事件的经过。同时,劳动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目击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事实陈述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工伤仲裁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劳动者应尽量避免夸大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其次,优秀的工伤仲裁申请书应当明确陈述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这些要求应当基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并且合理合法。劳动者在申请书中应当清晰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和理由。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仲裁机构对雇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整个劳动者群体的权益。
最后,优秀的工伤仲裁申请书应当注重语言的规范和逻辑的严密。劳动者在书写申请书时应当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夸张的词汇。申请书的结构应当清晰,逻辑严密,便于仲裁机构的阅读和理解。劳动者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以及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来提高申请书的质量。
总之,一份优秀的工伤仲裁申请书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帮助劳动者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持,为自己争取到公正的处理结果。劳动者在书写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合理合法地提出要求,并注重语言的规范和逻辑的严密。只有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维权效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新的工伤仲裁申请书优秀 篇三
2016最新的工伤仲裁申请书优秀范文
导语:在工作中我们受到了意外的伤害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工伤仲裁申请书,来申请我们的合理赔偿。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的栏目!
工伤仲裁申请书:
案由:工伤赔偿争议
申请人:宋河,性别,男,年龄,43岁,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夏尔村前寨组,电话:13595313246。
被申请单位:贵州省黔西县黔鑫煤矿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0年3月8日在黔西县黔鑫煤矿参加工作,属合同制,于2010年5月4日晚22时在被申请单位井下掘进头打完锚杆机后,在取下锚杆机套筒时,由于锚杆机突然转动,把宋河右手拇指绞断,事故发生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四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旋转撕脱完全离断伤。经住院治疗43天后于2010年06月17日出院。申请人于2010年3月8日在黔西黔鑫煤矿参加工作并参加工伤保险,于2010年7月1日被百里杜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于2010年9月12日在贵州省毕节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工伤鉴定,并于2010年10月19日被贵州省毕节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
请求仲裁:请求被申请仲裁单位黔西县黔鑫煤矿赔偿申请人工伤补助金人民币叁万零捌佰伍拾叁元整(¥:30853.00元);就业补助金人民币伍万伍仟零玖拾伍元整(¥:55095.00元);停工留薪补助金壹万壹仟零壹拾伍元(¥:11015.00元);赔偿护理费、生活费、鉴定费人民币陆仟捌佰柒拾元整(¥6870.00元),赔偿申请人交通费玖佰元(¥:900.00元),赔偿申请人合计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捌元整(¥:159868.00元),并承担本次仲裁费用。(注:申请人在被申请单位月工资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00元)。
申请人:宋河
2010年11月9日
工伤仲裁申请书: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工伤七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500元(工资4500/月×13个月);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工伤七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15860元(上一年
平均工资5793元×20个月);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工伤期间的停工留
薪45000元(4500×10个月);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期间的医疗费893.11元及伙食费和营养费3000元。
合计总金额:223253.11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2011年3月10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在工厂里一直担任技术工人岗位,申请人
的`月工资为4500元。自进厂以来,申请人在厂里工作期间一直兢兢业业,但在申请人于2012年5月26日工作时发生工伤后,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按工伤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予以补偿,并补缴工作期间的保险。被申请人却一直推脱责任不予理睬,为了推卸责任被申请人竟然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不予认可,而且在2012年8月后就不再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其行为直接导致申请人在工伤休养期间生活难以维持,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向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贵委在受理后依法查清相关事实,并且于2014年2月17日作出了京丰劳仲[2013]第07**号《裁决书》,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1年3月10日至2013年1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北京市丰
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4年6月27日依法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确定申请人的工伤为七级。但是,申请人在向被申请人依法索要合法赔偿时,被申请人总是采取种种理由进行推脱,被申请人的不负责任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 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