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优选6篇】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一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我是XX,目前在贵单位工作,担任XX职位。我特此写下这封申请信,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与帮助。
我与现任妻子结婚已经五年了,我们共同育有一名可爱的女儿。然而,我们渴望再次扩大我们的家庭,希望能够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因此,我们决定申请再婚生育二胎。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与前妻已经离婚,并且已经有了一名孩子。虽然我与前妻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是我对孩子的责任感和父爱并没有改变。我与前妻共同育有的孩子在我和现任妻子的共同照顾下,一直过着健康快乐的生活。我们相信,我们的育儿经验和对孩子的爱将会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照顾和教育二胎。
其次,我和现任妻子已经准备好迎接二胎的到来。我们经济状况稳定,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养育两个孩子。我们也已经为二胎的教育和成长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了适合的学校和社区,以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我们相信,我们能够给二胎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作为一个员工,我一直以来都努力工作,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我相信,在贵单位的支持下,我能够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照顾好我的家庭,并把家庭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平衡做得更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下,我能够顺利地申请到再婚二胎的许可,并且能够顺利地养育两个孩子。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此致
敬礼
XX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二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我是XX,目前在贵单位任职,担任XX职位。我特此写下这封申请信,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与现任妻子已经结婚多年,我们共同育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然而,我们渴望再次成为父母,给孩子一个更加完整的家庭和更多的兄弟姐妹情感。因此,我们决定申请再婚生育二胎。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和前妻已经离婚,并且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虽然我和前妻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是我对孩子的责任感和父爱并没有改变。我和现任妻子共同育有的孩子在我们的共同照顾下,一直过着健康快乐的生活。我们相信,我们的育儿经验和对孩子的爱将会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照顾和教育二胎。
其次,我和现任妻子已经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生活条件,有能力来养育二胎。我们也已经为二胎的教育和成长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了适合的学校和社区,以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我们相信,我们能够给二胎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我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作为一个员工,我一直以来都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我相信,在贵单位的支持下,我能够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照顾好我的家庭,并把家庭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平衡做得更好。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支持。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下,我能够顺利地申请到再婚二胎的许可,并且能够顺利地养育两个孩子。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此致
敬礼
XX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三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1、产假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哺乳期内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生育津贴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4、怀孕女职工不能被随意开除和降低工资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四
____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我叫________,出生于1978年5月29日,我爱人叫________,出生于1982年9月1日,家住宝台镇协议村6组,我们属农业人口。
我们于20___年10月11日在雁江区民政局结婚,于20___年9月14日生育一男,取名___,属合法生育一孩,现年6岁,属独生子女。我父亲叫___,母亲___,我父母现只有我一个独子;我爷爷___,奶奶只生育了我父亲一个独子。
我们属两代独生子,根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八款之规定: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我们符合此条件,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上级计生部门批准为谢谢谢!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五
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一、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父亲房屋的结果,
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再婚二胎申请书范文 篇六
xx区计生局:
我国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申请人:签字(夫妻)并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