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篇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申办人须提交下列申办材料:
1、规划局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含选址部分和规划设计条件部分)及其附图(复印件)。
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份(依据同上)
3、申请办理《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的申请书一份
4、总平面图
5、各栋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设计方案说明书一份;建筑物的透视效果图或鸟瞰效果图一份。
6、市政工程:设计方案说明书及相关设计图纸一份
7、拟建项目周围相邻为生活居住建筑时,应按照《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的要求,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说明各1份(依据同上);《规划意见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要求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依据同上)。设计方案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相对列表说明,如超出《规划意见书》规定的建筑控高和使用性质时,应附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1份(依据同上)《规划意见书》要求应附的有关文件、图纸和模型(依据同上);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项目应附单栋居住建筑规模(也注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和配套设施明细表1份(依据同上)。
8、以上文件图纸均按A3规格装订成册(依据同上)。
房地产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⑦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篇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编号: [ ]号 :你单位 年 月 日申报 项目申请收悉。经审查,特核发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内容见下表),望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土地出让或委托规划设计)。
注: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通知书同时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限文件;
3.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经审批延期的自行失效;
4.本通知书由*******负责解释。
核发部门签章:
核发日期:
篇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炎规条字 号
县国土资源局:你单位2009 年物资局处置地,经研究同意在按下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1、用地情况
1.1 规划占地面积:2217.78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2.1 二类居住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
3.1 容积率:2.6
3.2 建筑密度:40%
4、建筑设计要求
4.1 建筑规模:建筑占地为1077平方米
4.2 建筑高度:控制在21米以内,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4.3 建筑层数及性质:建筑物层数为6层,允许设部分地下室一层,层高≤2.2米;一层层高≤6.0米,为商业门面用房;二层以上层高≤3.2米,为居住用房。
4.4 建筑退让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临炎陵路中线退让12米;临文化路中线退让9米。
4.5 建筑日照标准:本地块建筑采光、日照,由开发商与周边建筑居民自行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则参照城市建筑住宅标准。
4.6 交通出入口方位:东西方向,临文化路。
4.7 停车数量:露天停车位7,建筑物底层设室内停车库。
4.8 绿化:19.3%
5、建筑外观要求
5.1 体现徽派建筑物特色。
5.2 三套外立面效果图方案评审确定。
6、市政要求
6.1 沿城市规划道路设置居住区车行及人行出入口,并做好小区交通组织,适当进行人车分流;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38米;人行道和建筑物出入口必须设无障碍通道。
6.2 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
6.3 消 防:满足消防要求。
6.4 电力、电信:与城市管网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做好规划设计。
6.5 给水、排水:与城市管网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做好规划设计。
6.6 供热、燃气:与城市管网衔接,按项目特点和规范要求做好规划设计。
6.7 防 灾(地质灾害):做好场地防灾规划。
6.8 其 他: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竖向设计及各类工程 管线规划,并纳入城市管网体系。
7、配套要求
7.1 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8、其它
8.1 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8.2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9、遵守事项
9.1 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9.2 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9.3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按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审批设计方案。报审设计方案图纸装订成A3规格,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三种设计方案(包括房屋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送规划办,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9.4 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 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9.5 本工程在申报设计方案前,应取得下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有关协议:
9.6 本通知书附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9.7 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设计:
审核:
炎陵县规划局
年 月 日
审定: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