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选6篇)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一
在疫情期间,殡仪馆作为处理和管理逝者遗体的场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以下是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 人员管理
首先,殡仪馆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班前,员工应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健康申报表。如果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暂停上班。同时,员工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确保个人防护措施的有效使用。
2. 公众接待
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殡仪馆应推行预约制度,控制公众进馆人数。在接待大厅和等候区域,应设置足够的防护屏障和间隔,提供消毒液供公众使用。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避免不必要的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3. 遗体处理
在处理逝者遗体时,殡仪馆应加强个人防护,并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遗体应进行密封处理,并尽量减少与遗体直接接触的操作。同时,严格执行遗体消毒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不受感染的风险。
4. 设施设备清洁
殡仪馆的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和接触频繁的物品,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应加强消毒频次。此外,殡仪馆应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并加强员工和公众的手卫生宣传教育。
5. 疫情信息报告
殡仪馆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报告疫情信息。一旦发现员工或公众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同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防控工作。
6. 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疫情防控意识,殡仪馆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员工和公众传达疫情防控知识和技巧。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以上是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殡仪馆应全面贯彻执行该方案,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安全和公众健康。只有通过科学的防控措施和广泛的宣传教育,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传播。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二
在疫情期间,殡仪馆作为处理和管理逝者遗体的场所,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以下是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 人员管理
为了确保殡仪馆的正常运行,应加强员工的健康管理。殡仪馆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并保持员工健康监测的记录。同时,加强员工的防护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公众接待
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殡仪馆应推行线上预约系统,减少公众在殡仪馆内逗留的时间。同时,加强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社交距离,并妥善利用殡仪馆提供的防护设施。
3. 遗体处理
在处理逝者遗体时,殡仪馆应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遗体消毒和密封处理。同时,加强对家属的沟通和宣导,引导他们正确处理遗体,并遵守防护措施。
4. 设施设备清洁
殡仪馆的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和接触频繁的物品,应加强消毒频次。此外,殡仪馆应加强员工和公众的手卫生宣传教育,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并鼓励大家勤洗手、戴口罩。
5. 疫情信息报告
殡仪馆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报告疫情信息。一旦发现员工或公众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同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防控工作。
6. 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和公众的疫情防控意识,殡仪馆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员工和公众传达疫情防控知识和技巧。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以上是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殡仪馆应全面贯彻执行该方案,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安全和公众健康。只有通过科学的防控措施和广泛的宣传教育,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传播。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三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丧群众、馆内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面防控,严格检测,详实记录,自我保护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组员:
1、综合管理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具体落实零报告制度;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人员调度等各类服务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处理与疫情相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2、紧急行动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的接待、查检、隔离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报告疫情动态情况,确诊或疑似人员疫情区域清洁消毒,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及相关人员情绪安抚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疫情趋势和防控策略等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管理组、紧急行动组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县殡仪馆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
2、组织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进行每天一次的区域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车辆、休息厅、守灵厅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4、驾驶员接送遗体时对送丧群众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门卫保安对进馆群众进行测温、亮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记录处置情况。
5、后勤组在火化预约中交代好防疫事项:一、建议送丧人数不超过15人。二、建议送葬车辆不超过两辆。三、配合驾驶员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禁前来殡仪馆送丧。五、进入殡仪馆请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6、快递、邮政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内,全部在传达室交接,消毒外包装并由工作人员转交。
7、食堂内尽量少进大批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
8、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10人以上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体性活动。员工家属中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应急措施
1、疑似响应:送丧群众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禁止其进入馆内送丧,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报告。
2、确诊响应: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感染病例的,在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紧急行动组严格落实涉及区域的封闭消杀,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和14天隔离观察,确保涉及的送丧人员和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四
一、实行预约祭扫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集中祭扫高峰期,具有“短时间、大流量、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为避免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xx县殡仪馆在2021年3月27、28日,4月3日、4日、5日共五天,采取电话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xx县殡仪馆限制祭祀人流和时间祭扫时长不超过60分钟
每天分8个预约时段
8:00-9:00
9:00-10:00
10:00-11:00
11:00-12:00
12:00-13:00
13:00-14:00
14:00-15:00
15:00-16:00
骨灰寄存每个时间段开放40户,墓区每个时间段开放80户,每户人数限制在5人内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名额约满为止。
凭骨灰寄存证(智能卡)和公墓证进馆拜祭,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到骨灰寄存窗口(六号楼)缴交管理费用。
馆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及撒放纸钱,请文明祭祀,在指定位置焚烧纸制品。
二、严格落实疫情工作
请预约成功的市民配合我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入馆门楼处停车或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检查,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缩短祭扫时间,减少人群聚集。我馆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保持馆区环境整洁,消除隐患。
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我馆大力宣传现代祭祀理念,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倡导市民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朋友可通过“粤省事”平台上的.“云祭扫”小程序开展线上追思活动。
四类人员不可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1、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人员
2、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
4、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
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贡献力量!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漳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同时开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县殡仪馆拜扫公共场所及周边的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漳浦县殡仪馆疫情期间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殡仪馆主任许奇龙同志任组长,负责清明节疫情防控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副主任苏振川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黄伟佳、林立文、陈陆乙、王少坚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
体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组长由许奇龙担任,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2、交通维护小组。组长由黄伟佳担任,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祭扫场所周边正常交通秩序。
3、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由苏振川担任,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4、信息宣传小组。组长由林立文担任,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群众绿色祭扫,尽量采取网上祭拜,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感染危险,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5、卫生救助小组。组长由陈陆乙担任,负责协助县疾控中心对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
6、治安维护小组。组长由王少坚担任,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临时隔离区进行留观并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应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祭扫现场出现人员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引导群众有序返回。
2、及时指挥疏导返回人流和祭扫分流工作。
3、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做好备勤工作和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领导小组报告。
4、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五)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领导小组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扫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祀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各部门抽调)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2、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加强与所涉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4、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信息宣传小组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继续扎实做好我市殡葬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工作,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为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降低防控风险,继续暂停以下活动
1.公墓实地祭扫、集体公祭、骨灰海撒、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
2.殡仪馆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
3.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祭扫活动;
4.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活动。
(二)进一步拓展服务供给,提供安全便民殡葬服务
1.提供代理祭扫服务。各殡仪馆、公墓要通过现代通信技术,对群众提供代祭代理扫服务,满足群众提出的代理祭扫服务需求,合理收取代理费用,要体现公益性和便民性,严禁趁机抬价和乱收费行为。
2.开展网上祭扫。有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及时开通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渠道服务群众,推广应用网上祭扫等在线服务。鼓励群众通过举行家庭追思会、撰写缅怀文章、种植花草树木等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
3.正常开展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服务业务。殡仪馆和火化场等殡葬服务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方案正常开展辖区内的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
(三)落实防火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1.做好防火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严防火灾主体责任,在显要位置张贴防火标志,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禁止焚烧燃放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严防火灾事故。
2.压实安全责任。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有效管控野外祭祀活动,避免群众扎堆聚集。
3.加强安全引导。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范贵川同志担任组长;杨明成、郑宏、李顶鑫等同志为副组长;黄卫东、梁小东、何里波、何洁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殡葬服务科,由何里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调度、资料收集和上报。
(二)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同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狠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防火工作,严防因祭扫用火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检查组,负责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抓好整改。市民政局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各地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工作进行抽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公告,讲清人员聚集危险性,讲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讲清继续暂停公墓实地祭扫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防止疫情传播风险。各公墓管理单位要在公墓主要路口张贴公告,设置劝返点,对群众进行解释劝返。
(五)加强应急值守。各地要统筹协调清明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岗位责任制。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节日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对清明管理工作的监测,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地于4月7日前报送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