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6篇)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酒店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员工的考勤管理对于其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根据酒店的运营特点,可以制定不同的工作时间制度,如早班、中班、晚班等,以满足不同岗位的工作需求。同时,还需要规定员工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考勤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员工的上班时间和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以及员工请假、加班等特殊情况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合理有序。
其次,考勤管理制度还应规定员工考勤的方式和工具。目前,常见的员工考勤方式有打卡机、刷卡、指纹识别等。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可以使用考勤管理软件,实现对员工考勤数据的自动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另外,在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还应规定员工考勤数据的保密性。酒店员工的考勤数据包含个人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发放等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和滥用。制度规定应明确员工考勤数据的保管责任和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最后,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考勤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通过对员工的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习惯,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同时,还可以借助考勤数据进行绩效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综上所述,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对于酒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考勤方式和工具、保护考勤数据的保密性、以及统计和分析考勤数据等措施,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障酒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考 勤 管 理
1、考勤内容: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假 期 管 理
1、请假程序:
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为使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属表格
1、如员工所申请的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与假期相关的调休、补休、提休等,所须表格为《假期申请表》并须员工本人按要求填写。
2、因工作需要或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加点,需要提前填写的是《加班申请单》,该表格可由员工本人填写或部门考勤负责人填写。
3、每月的部门考勤及更期表则须由部门考勤负责人制作,并依照规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签到、签退
1、经理级以下员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10分钟后到所在部门签到、签退,因故不能签到、签退者,要及时向部门考勤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签到后没有按规定到达指定工作岗位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以上签退下班,视为早退。
3、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员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签到、签退,一经发现视为严重犯规行为,双方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5、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不迟于当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当月考勤记录(月度考勤表)不得迟于次月的3号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6、本细则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请假手续
1、更期表确认提交后,员工如需换/调班或请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表》进行申请,内容务必真实,并应服从酒店的统筹安排。
2、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休假当天尽快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迅速报告所属部门直属上司,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应在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级请假2天(含2天)内,由其部门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照酒店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各级审批责任人接到《假期申请表》后,须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核,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许,可视情况不准假、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若请假理由充分或经营允许,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在《假期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请假人直接上级须安排请假人职务代理人)。
6、请假人与职务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将假期经办事务交待清楚,并留下请假期间可找到的通讯方式,确保请假期间工作正常。
7、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长假者,或请假逾时(不可抗力)而无法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主动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关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处。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则上应当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计两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则上当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计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安排休完当月例休的,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当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据酒店规定执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卖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2)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为无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未满十年的5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的10天;满二十年的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可分期计假,也不可跨年累计。年假期间回家探亲者,其交通费自理。年假期间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⑵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如在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的,则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当年享受年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天数之后辞职(退)的,则按所休年假天数扣回相应的工资。
4、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凭结婚证申请三天有薪婚假。属于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给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有效。
5、产假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不得虚报、瞒报婚育状况。
(2)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怀孕8周内,须主动将其相关资料交到人事部审核,四个月内将其准生证复印件交到人事部备案。
(3)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须在预产前15个工作日提出休产假书面申请,经批准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看护假。(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员工生育后,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户口的员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订计划生育计划,书面报告人事部审核备案。
(6)员工产假上班后,孩子在广州喂养的,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岁,孩子不在广州喂养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产假员工,除按国家规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享受公司发给的全勤奖、医疗补贴、工龄工资、和学历津贴外取消交通补贴,不享受交易会奖金、开门利市、过节费等待遇。如有其他临时性发放的奖励金或礼物则按当时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计划生育假
员工实行计划生育,凭区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计划生育假期。(具体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7、慰唁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凭《死亡证》、《本人申请报告》可给予带薪慰唁假三天。
8、待产假
(1)一线员工怀孕五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属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安排调岗的,由本人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并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交人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可享受待产假。
(2)员工待产假期间,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月工资。
(3)享受待产假的,停发所有一次性发放的款项及福利。
(4)休待产假员工的年终双薪、年终奖按累计剔除休假时间予以计发。
(5)员工休待产假超过一个月,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当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产假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应一次性连续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须经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四)加班补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2)员工平时加班1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不足1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3)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同等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4)员工超时工作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给予补休,《加班申请表》上应写明超时工作地
点、时间、原因等,按管理权限由直属上司签批,并报备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请表》补休时间自签发之日起,要求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超过时限补休无效。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直属上司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给予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旷工管理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凡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视为旷工;
(3)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并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六)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使员工明确考勤管理办法,确保员工考勤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的考勤。
职责
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的执行负领导责任。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登记传递工作。
考勤规定说明
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
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工作时间及参加集体活动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及活动现场即为脱岗。
因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视为加班。
未按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时间据各酒店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分钟,及集体活动未向组织者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旷工小时以内(含小时)及在集体活动中产生的旷工,不计入休假;旷工超过小时,不超过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小时,视为旷工一整天。旷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计入休假。
其他不出勤情况,详见《处罚细则》。
员工到各部门报到后,由部门考勤。
考勤方式
各部门主管每天上班时采用点名方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考勤的核对,上交与统计。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本月考勤情况核对好,在员工个人考勤表上填写部门,休假天数,出勤天数,并在负责人栏内签字。清点数量,准确无误后送交人事部并签字确认;同进领取新的考勤表。
劳资员将总考勤表与各部门员工的个人考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核算工资。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五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
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