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用3篇)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一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厦门市台商数量不断增加,台商在厦门的投资与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然而,随着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化,台商在厦门市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台商的权益,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应运而生。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台商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为台商在厦门市的投资与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首先,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能够促进政府与台商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政府能够了解台商在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解决台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台商也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向政府反映自身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台商的发展环境。
其次,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能够加强台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席会议,台商能够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同时,联席会议还可以为台商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台商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推动台商在厦门市的集聚效应和发展动力。
最后,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能够加强台商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通过联席会议,台商能够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建立联系与合作,共同推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同时,联席会议还可以为台商提供一个与社会各界深入交流的机会,增进台商与社会的了解与互信,推动台商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发展。
总之,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推行将有助于促进台商在厦门市的投资与发展,提升台商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政府、台商、社会各界应共同支持和参与联席会议的开展,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台商在厦门市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将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促进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和共同繁荣。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二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机制和成效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席会议的召开、议题的确定、问题的解决和成果的评估等环节。首先,联席会议的召开是制度运作的基础。联席会议的召开应定期进行,会议由市政府台办、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会议邀请台商组织的代表、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等参加,形成多方参与的局面。
其次,联席会议的议题确定是制度运作的关键。议题的确定应围绕台商在厦门市的投资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展开。台商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提出议题,通过协商和研究确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议题可以包括政策法规的解读与宣传、问题的解决与协调、投资环境的改善与提升等内容。
再次,问题的解决是联席会议的核心目标。通过联席会议,政府能够了解台商在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台商面临的困难和难题。政府可以与台商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进行协商和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解决问题,提供服务。台商组织也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向政府反映自身的需求和意见,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台商的发展环境。
最后,成果的评估是联席会议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评估联席会议的成果,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改进与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评估主要包括联席会议的议题解决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台商满意度调查等内容。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联席会议,政府与台商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得到了加强,政府能够更加及时地了解台商的需求和问题,台商也能够更好地反映自身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联席会议还促进了台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了合力,推动了台商在厦门市的集聚效应和发展动力。此外,联席会议还加强了台商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为台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总之,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运作机制合理,成效显著。通过制度的推行,政府、台商、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为台商在厦门市的投资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三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厦门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委台办、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新闻办、市外资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口岸办、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各区人民政府组成。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市台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台商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通报台商投诉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处理情况;
(二)协调解决国台办、省台办批转的重大、敏感台商投诉案件;
(三)研究台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有关事项;
(四)台商投诉涉及跨部门的事项;
(五)协调解决其它涉台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市台办召集,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视情参加;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三)根据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也可以请部分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出席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请非成员单位领导出席;
(四)联席会议协调明确的事项,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并及时向市台办反馈,市台办根据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厅;
(五)市台办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并将落实情况汇总向市领导报告。
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工作原则
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依据本规则开展工作,根据联席会议决议、决定、授权,或成员单位的提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接受联席会议领导,并定期报告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市台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若干人,由若干联系会议成员兼任,市台办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台办,日常工作由常
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如有变动,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包括:
(一)研究跨地区、跨部门的较大台商投诉案件,提出指导意见,并协调落实,同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联席会议汇报;
(二)根据较大台商投诉案件情况,提出领导挂牌督办和包保责任制的具体意见,并负责落实、督查;
(三)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四)收集、整理、分析台商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和动态,及时报送省台办、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有关领导,并抄送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五)组织有关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上报;
(六)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