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民事纠纷起诉状(通用3篇)
继承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方李某的儿子,本人因为对于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与其他继承人发生了纠纷,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法庭依法处理。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原告:李某之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2. 被告:李某的其他继承人,即李某之妻和另外两个子女,详细信息如下:
a) 被告1:李某之妻,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b) 被告2:李某之儿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c) 被告3:李某之女,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3. 案发时间:李某于2020年1月1日去世。
4. 案发地点:XX市XX区XX街XX号。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1. 案发前,李某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李某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首先应由李某的配偶、子女享有继承权。
2. 然而,在李某去世后,被告1与被告2私自占有了李某的全部财产,并拒绝与我进行财产分割协商。被告3则对此事置之不理,未表示任何意见。
3.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李某的财产应平均分配给李某的配偶和子女,但被告1和被告2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我决定向法庭寻求公正和合法的解决办法。
三、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裁定被告1和被告2立即停止占有李某财产的行为,并返还本人应得的合法份额。
2. 裁定对李某的财产进行公正的分割,并确保本人能够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3. 裁定被告1、被告2和被告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李某之子:李某之子签名、日期
继承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方李某的儿子,本人因为对于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与其他继承人发生了纠纷,现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法庭依法处理。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原告:李某之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2. 被告:李某的其他继承人,即李某之妻和另外两个子女,详细信息如下:
a) 被告1:李某之妻,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b) 被告2:李某之儿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c) 被告3:李某之女,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3. 案发时间:李某于2020年1月1日去世。
4. 案发地点:XX市XX区XX街XX号。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
1. 案发前,李某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李某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首先应由李某的配偶、子女享有继承权。
2. 然而,在李某去世后,被告1与被告2私自占有了李某的全部财产,并拒绝与我进行财产分割协商。被告3则对此事置之不理,未表示任何意见。
3.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李某的财产应平均分配给李某的配偶和子女,但被告1和被告2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我决定向法庭寻求公正和合法的解决办法。
三、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裁定被告1和被告2立即停止占有李某财产的行为,并返还本人应得的合法份额。
2. 裁定对李某的财产进行公正的分割,并确保本人能够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3. 裁定被告1、被告2和被告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李某之子:李某之子签名、日期
继承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三
引导语: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民事继承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继承民事纠纷起诉状【一】
原告:王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X号X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公民身份号码:XXX XXX 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王Y,女 ,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 XXX 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王Z,男 ,19XX年X月X日出生,X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X号XX室,公民身份号码:XXX XXX XXX,联系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确认坐落于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价值XXX元)归原告王X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写明原、被告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性质、价值、共有人等情况)
原、被告是亲兄弟姐妹关系(根据各当事人身份情况如实填写),被继承人王XX、李XX是原、被告的父母亲,分别于19XX年X月X日、19XX年X月X日去世,生前未有遗嘱、遗赠,原、被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即王XX、李XX的父母亲已先于其二人去世。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后,留下遗产即座落
于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屋,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各被告放弃对该房的继承,由原告一人继承。为办理相关手续,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座落于南宁市西乡塘区XX路X号X小区X栋X单元XX号房归原告王X所有。此致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须由起诉人亲自签名或盖印)
XXXX年X月X日
附:本诉状副本()份 (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