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交通事故上诉状参考版【优秀3篇】
优秀交通事故上诉状参考版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就交通事故一案向贵庭提起上诉。
本案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当时我驾驶我的私家车行驶在XXXX路上,突然被被告YYY驾驶的车辆追尾,造成我车辆严重损坏并导致我受伤。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并判决被告赔偿我车辆损失及医疗费用。
然而,我对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提出以下上诉理由:
首先,我认为原审法院对于事故的认定存在错误。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和证人证言,被告的车辆与我的车辆之间存在一定的安全距离,而我突然减速导致被告无法及时停车而发生追尾。被告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该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过错。
其次,我对原审法院对于损失赔偿的判决结果表示异议。原审法院只是依据我提供的修理费用和医疗费用单据,没有进行充分的审查和核实,导致赔偿金额过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该承担全部的修理费用,并且应该赔偿我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
最后,原审法院未对我提出的证据和辩解进行充分审查。我在原审过程中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和辩护材料,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但原审法院并未对这些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估,导致我未能获得公正的审判。
基于以上理由,我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重新评估事故责任的分配,增加赔偿金额,并对我提交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估。
此致
XXX
优秀交通事故上诉状参考版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就交通事故一案向贵庭提起上诉。
本案发生在XXXX年XX月XX日,当时我驾驶我的私家车行驶在XXXX路上,突然被被告YYY驾驶的车辆追尾,造成我车辆严重损坏并导致我受伤。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并判决被告赔偿我车辆损失及医疗费用。
然而,我对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提出以下上诉理由:
首先,我认为原审法院对于事故的认定存在错误。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和证人证言,被告的车辆与我的车辆之间存在一定的安全距离,而我突然减速导致被告无法及时停车而发生追尾。被告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该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过错。
其次,我对原审法院对于损失赔偿的判决结果表示异议。原审法院只是依据我提供的修理费用和医疗费用单据,没有进行充分的审查和核实,导致赔偿金额过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该承担全部的修理费用,并且应该赔偿我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
最后,原审法院未对我提出的证据和辩解进行充分审查。我在原审过程中提交了大量的证据和辩护材料,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但原审法院并未对这些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估,导致我未能获得公正的审判。
基于以上理由,我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重新评估事故责任的分配,增加赔偿金额,并对我提交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和评估。
此致
XXX
优秀交通事故上诉状参考版 篇三
导语: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上诉状,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
交通事故上诉状【篇一】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支公司,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二〇一二年x月x日 [2012]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2]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
2、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误工事实认定及证据的采纳错误。 被上诉人xxx为女性已年逾65岁,并且已经身患xxx病和xxx等多种疾病,在原审时也未能提出具有劳动能力和相应收入的有效证明,因此原审法院采信被上诉人xxx关于误工情况的`证据是错误的。
2、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因交通事故受到的医疗费损失认定错误。
被上诉人xxx本身已经身患xxx病和xx等多种疾病,其住院治疗用药只是部分用于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且被上诉人xxx仅提供医疗费收据而未提供结算发票和全部用药清单等,因此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xxx因交通事故受到的医疗费损失达xxxxxx元并判决上诉
人承担xxx
xxx元是错误的。
3、原审法院对被上诉人xxx后续治疗费认定错误。
据悉,被上诉人xxx因自身原因已经去世,根本不会发生x年后更换假肢等后续治疗费用的情况,因此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后续治疗费xxxxx元是错误的。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原审法院根据被上诉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提供的《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保险条款》)中的
第三条第(二)项单方责任免除条款,认定该保险人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而该单方责任免除条款是加重被保险人责任而排除被保险人主要权利、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上诉人注意该条款,更没有向上诉人给予说明,直到本案一审开庭审理时,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当庭陈述条款时上诉人才注意到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然而无证据表明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对于《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二)项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提请上诉人注意。且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亦未就该条款向上诉人明确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
式条款),且其中《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二)项条款,属免除其责任条款,并且有加重上诉人责任、排除了上诉人的主要权利。据此,《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二)项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由于上诉人已按所承保的险种缴纳了保险费,履行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上诉人履行了承保义务,其亦应享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获得赔偿的权利。总之,被上诉人xx保险xx支公司对交通事故应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进而导致赔偿责任的分配承担错误、判决结果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判后改判,改判为被上诉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给予被上诉人xxx合理的赔偿。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签名:
20x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上诉状【篇二】
原告:***,男,汉族,身份证号:*********,住********,联系电话:*****。
被告:熊伟,男,汉族,身份证号:*********,住******,联话:18600492553。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183451.64元(赔偿 明细表附后)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5年8月9日11时46分许,被告**驾驶的****号小轿车沿*****与原告***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沿杭州路由南向北通过***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原告***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九司鉴中心[201*]鉴字第 号,鉴定为**级伤残。此次事故经****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赣公交认字【2015】第***号作出认定,被告**与原告***对此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现因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诉诸贵院,请求判令如请事项。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年**月***日
赔偿明细表
1、医疗费:**
2、营养费:1540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 *1540元;
4、误工费:8983.33元;
5、护理费: 8086元;
6、交通费:308元;
7、伤残赔偿金: 10600元;
8、被扶养人生活费: 75730元;
9、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10、鉴定费:1500元;
11、车损:2000元
共计:261903.28+1500元
诉讼标的为:*********=183451.64元
原告 提供 20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