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可开除超生员工(精彩3篇)
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可开除超生员工 篇一
近日,我国计生条例更新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最新的计生条例规定,企业有权开除超生员工,这一举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支持者认为,这是一种有力的措施来推动人口政策的实施,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员工的权益。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我们都应该理性地分析这一政策的利弊。
首先,支持者认为,开除超生员工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人口政策。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的是控制人口数量,维护社会稳定。然而,近年来超生现象增多,给社会带来了不少问题。超生员工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还可能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开除超生员工可以有效地减少超生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人口政策的实施。
其次,支持者认为,开除超生员工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超生员工的存在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加班、工作质量下降等。这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还可能导致其他员工的不满情绪。开除超生员工可以有效地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的工作秩序和积极性。
然而,反对者认为,开除超生员工侵犯了员工的权益。他们认为,员工的超生行为与企业的正常运转没有直接的关系,开除他们是不合理的。超生员工也是企业的一份子,应该享有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开除超生员工可能导致其失业,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此外,反对者还指出,开除超生员工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他们认为,超生员工的失业可能导致社会上的不满情绪和不稳定因素增加。如果大量超生员工被开除,可能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和冲突。因此,开除超生员工可能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开除超生员工是一项具有争议的政策举措。支持者认为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人口政策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而反对者则认为这侵犯了员工的权益并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在制定和执行这一政策时,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寻求一种平衡的解决方案。只有平衡各方利益,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可开除超生员工 篇三
全面二孩政策公布后,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修订有关超生的处罚条款。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除新疆、西藏两地外,全国已经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的计生条例。其中,14省份的计生条例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可以开除。那么,企业员工呢?
统计结果显示,目前有7个省份的计生条例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可以开除。这7省是: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西、贵州、云南。
其中,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4省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直接开除。
企业性质不同处分有异
海南、云南和贵州规定,企业员工超生,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只要超生就应开除。
海南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属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辞退。云南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企业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贵州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但多数省份对超生者的处分力度区分了企业性质。比如,广东只对国企和乡镇企业员工超生开除:“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安徽只对超生的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民营企业的员工超生,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会面临哪些处分呢?北京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个体工商户超生,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还有哪些处分呢?宁夏提出,违反规定超生子女,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享受的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多地修订超生处罚条款 4省规定企业开除超生者
多数省份情节严重才开除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有4省规定企业单位人员超生直接开除。分别是: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此外有3个省份规定情节严重才开除,分别是福建、浙江、江西。
如江西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再如,福建规定,属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组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处分。而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条例规定“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员工超生将株连企业
记者梳理发现,浙江、江苏和海南3个省份规定,如果员工超生,其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不得授予奖励。
在浙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江苏明确,公民违反规定生育的,其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管理责任的负责人当年不得被表彰或者奖励。
海南要求,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超生的,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授予荣誉称号或者参加综合性奖励的评选,并追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此外,宁夏提出,超生子女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享受的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多地修订超生处罚条款 4省规定企业开除超生者
7省没有规定处分超生员工
并非所有的省份都要求对超生员工处分。统计发现,江苏、吉林、黑龙江、重庆、甘肃、宁夏和山西等7省份则没有给予处分的相关规定。
对超生的企业员工开除,意味着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一直存在争议。
据公开报道,2015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妇女权益保护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明确“用人单位无权开除超生员工”,一是因为普通企业职工并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普通企业的职工,即使违反计生政策,用人单位也只能做出“纪律处分”,而解除劳动关系不属于“纪律处分”。
北京市二中院法官指出,员工违法生育二胎,应由主管的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无权处罚或开除。如果用人单位就此事先做了规定,那么可以按照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国家立法是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r
dquo;。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和普通人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前者责任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