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优质6篇)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我们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下面是我们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资产安全,防范风险,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
2.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2. 内部控制应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内部控制的内容
1. 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保管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2.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3. 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4. 采购管理: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程序、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5. 内部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程序、范围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
1. 各部门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内部控制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上级报告。
3. 对于发现的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内部控制的监督
1. 上级单位应对下级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外部审计机构应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六、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部门所有。
以上是我们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各位提供参考,帮助大家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我们的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至关重要。下面是我们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2.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单位的各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公平公正原则: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必须公平、公正地对待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三、内部控制的内容
1. 组织架构: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保管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
4. 财务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5. 采购管理: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程序、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
1. 各部门应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内部控制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五、内部控制的监督
1. 上级单位应对下级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外部审计机构应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六、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部门所有。
以上是我们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各位提供参考,帮助大家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行为,确保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促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单位经济决策的质量和效益,根据《xxx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有关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控制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机制的基本要求是:
(一)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机制既要求过程的分离,又要求岗位的分离。
(二)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机制建设应当适应单位的实际情况。
第三条 议事决策机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二)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方式;
(三)建立审核审批制度;
(四)做好决策纪要的记录、传阅和保存工作;
(五)加强对决策执行的追踪问效,建立可操作性的决策问责制度。
第四条 下列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单位办公联席会议或专题讨论会制度。
(一)研究本单位年度预算、审核年终决算;
(二)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
(三)大宗设备、服务的采购,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书刊印刷等项目的开支。
(四)基本建设项目;
(五)重大外包业务;
(六)对外投资和融资业务;
(七)重要资产处置;
(八)信息化建设以及预算调整;
(九)其他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
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单位资金使用或支出1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或其他事项金额超过1万元的,属于重大经济事项。
第五条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六条 重大经济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三)保密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或决定的有关事项,不宜公布的或领导班子正式通知或传达之前,与会者不得泄露。
第七条 凡是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纪检部门负责人必须到会。
第八条 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未广泛征求意见、无科学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且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科学论证等有关资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可事后传达记录,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做出决策。决策的形成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和单位领导最后决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单位领导应充分尊重表决结果,最终形成会议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的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经济事项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需按有关规定上报上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会议应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纪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会议档案须永久保存。
第十条 领导班子决议形成后,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执行情况。办公室负责对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和岗位职责权限对领导班子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班子。
第十二条 因领导班子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职能部门未向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使领导班子集体造成错误决策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四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 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 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 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 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 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 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
风控部门负责公司内外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分析,编写风险评估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示或报送,以便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二条 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授权控制来控制业务活动的运作。股东会和管理层应充分了解各自的职权,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员工应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信息沟通
公司管理层有责任保证所有员工得到公司最充分的、最新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应该得知的信息。公司会定期与员工沟通,以保证员工及时知悉公司的战略方向、经营方针、近期和长期目标等。 第十四条 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由监事和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第五章 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第十六条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会计由本公司会计人员实行,由公司综合部专人负责检查和复核。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是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由公司综合部专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范文 篇六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必须包括以下1-7项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必须包括第8项制度,以上8项制度必须单项制定,其它相关的制度内容可并入以上8项制度中,亦可单项制定。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措施。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措施。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措施。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措施。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措施。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措施。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措施。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措施。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xxx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措施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