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最新6篇】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一
校服管理员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学校校服事务,确保校服的质量和规范性。以下是校服管理员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校服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
1. 负责校服的采购和发放工作,确保校服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学校的要求;
2. 监督学生校服的佩戴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规的行为;
3. 维护学校校服的形象和声誉,保持校服的整洁和卫生;
4. 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校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提高校服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5. 协助学校处理校服纠纷和投诉,保持校服事务的公正和公平。
二、校服管理员的要求和素质
1.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有效沟通;
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监督校服事务;
4. 具备较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学校。
三、校服管理员的选拔和培训
1. 学校通过招聘或自愿报名的方式选拔校服管理员,要求有一定的管理和服务经验;
2. 学校对校服管理员进行培训,包括校服管理规定、流程和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3. 学校定期组织会议和交流活动,提高校服管理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四、校服管理员的考核和奖惩
1. 学校定期对校服管理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业绩;
2. 表现优秀的校服管理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3. 对于违反校服管理规定和服务不到位的校服管理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过建立和实施校服管理员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校服事务,确保校服的质量和规范性。校服管理员的职责和要求明确,选拔和培训有序进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将为学校校服事务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二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校服需求的增加,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校服管理员制度成为必要的举措。下面是针对校服管理员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明确校服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
校服管理员应该负责校服的采购和发放工作,确保校服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学校的要求。同时,他们还应该监督学生校服的佩戴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规的行为。此外,校服管理员还应该维护学校校服的形象和声誉,保持校服的整洁和卫生,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校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提高校服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二、提高校服管理员的素质和能力
校服管理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有效沟通。他们还应该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此外,校服管理员还应该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监督校服事务。最重要的是,校服管理员应该具备较高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学校。
三、加强校服管理员的培训和交流
学校应该定期组织校服管理员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校服管理规定、流程和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和经验丰富的校服管理员进行讲座和分享,为校服管理员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四、建立校服管理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学校应该建立校服管理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校服管理员进行评估和奖惩。考核可以从校服管理的效果和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以激励校服管理员积极工作。对于表现优秀的校服管理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校服管理规定和服务不到位的校服管理员,应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学校能够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校服管理员队伍,有效管理和监督校服事务,确保校服的质量和规范性。同时,校服管理员的工作也将得到有效的评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学校校服事务的顺利进行贡献力量。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三
1、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发布采购需求
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
5、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8、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套(件)留样封存。
9、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后续采购的依据。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四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穿着制度。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五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建宁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全校、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校服管理员制度范文 篇六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尝试。依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对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具体操作制定如下细则。
学校层面
1、订购校服是学生的自愿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要求学生必须订购,对没有订购校服的学生不得加以歧视和讽刺。
2、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权在家委会,学校受家委会委托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
3、征订和采购等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各种信息披露必须公开透明,并及时作出公示,如家委会会议商讨记录、采购合同、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本、检测报告等等。
4、“明标识”、“双送检”制度是校服管理的核心工作,学校必须以对每个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安全质量关,不得有丝毫懈怠。
5、每批次校服进校,学校必须认真验收,只有在获取了厂家提供的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非布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后方可接收,并及时抽样送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完成学校第二次送检工作。在未获取检验合格报告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下发校服于学生。此为校服管理工作的高压线,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行二次送检,也不得委托供应商代理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