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优质6篇】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一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旨在提醒人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在这一天,许多组织和机构会举办各种活动,以增强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并推动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我所在的城市也取得了巨大成功。
首先,为了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我们组织了一场宣传活动,邀请了专家学者和行业从业者进行讲座和研讨。他们分享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场活动吸引了大约200人参加,包括学生、家庭主妇和商业人士。通过这次活动,参与者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学会了如何在购物时识别欺诈和不当行为。
其次,我们组织了一次大型的消费者权益展览,展示了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和成功故事。在展览中,我们设置了不同的展示区域,包括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网络购物等。每个展示区都有相关的信息和实物展示,让参观者更直观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这次展览吸引了许多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参观者,他们通过参观展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我们在市中心的广场上设置了宣传摊位,向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资料并回答他们的问题。我们还邀请了知名艺人在现场表演,并通过抽奖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的观众,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加深。
最后,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公益活动,帮助消费者解决他们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邀请了律师和专业咨询师,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投诉处理服务。通过这次公益活动,我们帮助了许多消费者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建议。
通过以上的活动,我们成功地提高了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并推动了相关立法和政策的制定。参与活动的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学会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我们能够建立起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三
为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区消费者协会根据中消协、省消协、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纪念“315”活动是消协全年的重点工作,因此全区各分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区消协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专门召开常务理事会及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全区纪念活动作出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区消协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一是消协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协会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在开展纪念活动中,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他们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各消协分会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大型宣传咨询现场会,工商局加大了宣传报道的力度。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农村(城乡结合部)“消费维权关注焦点”开展综合调查,把调查的结果作为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针对性监管,优化农村消费服务的依据。
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区各消协分会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总结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五
在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发布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篇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