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实用4篇)
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篇一
标题: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一、工作背景分析
信访工作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它的稳定和顺利开展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至关重要。然而,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和民众对权益的追求,信访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十分必要。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加强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解决速度。
2. 加强对信访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效果。
4. 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化解信访纠纷。
三、工作措施
1.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2.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减少信访事项的积压。加强信访事项的登记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的快速办理和解决机制,确保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加强对信访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信访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信访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信访问题。
5. 加强信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纠纷的预警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预期成果
1. 信访工作的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解决速度加快。
2. 信访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3. 信访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更加紧密,信访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4. 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信访纠纷得到及时预防和化解。
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篇二
标题: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一、工作背景分析
信访工作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重要纽带,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和民众对权益的追求,信访工作面临着日益增加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是至关重要的。
二、工作目标
1.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解决速度。
2. 加强对信访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解决信访问题。
4. 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化解信访纠纷。
三、工作措施
1.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2.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信访事项的登记和分类管理,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速度和解决效果。
3. 加强对信访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建立信访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解决信访问题。
5. 加强信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建立信访纠纷的预警机制,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和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预期成果
1. 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解决速度加快。
2. 信访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3. 信访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更加紧密,信访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4. 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信访纠纷得到及时预防和化解。
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篇三
今年,信访维稳防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提出的“xxxx”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市场管理,促进市场繁荣,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结合“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建设法治开江、幸福开江作出应有贡献。
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1.创新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载体。继续本着上级精神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工作特色化、工作措施规范化的创新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巩固提升源头预防、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就地化解工作实效,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信访行为、按制度办理信访事项、靠制度强化信访责任的有效机制,确保文广新系统和谐稳定。
2.创新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与市、县相衔接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兑现力度。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或排名或排名靠后的,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3.进一步强化初访问题化解。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强化首办责任制,提高按期办结率和息诉停访率,确保以最快时间、最低成本、效果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
4.抓好群众初信初访化解。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提高一次性化解率。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开展好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二、切实抓好维稳工作
1.加强排查调处,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切实加大排查力度,及早发现苗头,要继续落实联动排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深入拉网式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坚持镇半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制度和敏感时期,重点领域经常排查制度,以当前经济形势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为重点,努力做到预警在先,控制在前,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周密研判;
二是整合维稳力量,有效化解隐患,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分解落实联动化解责任,对各类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90%以上隐患和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水平。建立完善组织指挥、情报信息、人力调配、群众工作、舆论宣传,后勤保障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演练。
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以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协调处理工作,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局势,平息事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反复,正面教育疏导群众,依法依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平安建设,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入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二是管好特殊群体,做好帮教转化;
三是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继续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扎实开展“送温暖”活动;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六是配合政法机关扎实开展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风清、人济、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做好防邪工作
1.加强反邪教网络建设。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反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平台,加强网格化管理,将防控邪教工作纳入网络员工作职责,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设设防全面、管控有效、打击精准、运转高效的基层防范控制邪教网络。实现基层防控工作早发现、早报告、早反应、早处置。
2.加强反邪教队伍建设。要加强情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情报互通机制,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
3.整合基层反邪教力量。落实基层党组织防范处理邪教责任,整合综治、维稳工作力量,发挥老党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队伍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基层反邪教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协同做好反邪教工作。
4.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组织开展打击邪教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网上、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确保邪教出版物不流入市场。
5.加大反邪教社会面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常规媒体的同时,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邪教危害和反邪教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邪、辩邪、防邪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对邪教的免疫力。
信访维稳工作计划范本 篇四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六、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七、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1)情绪激动,言语、行为明显过激的;
(2)身体状况不好,有明显症状的;
(3)年纪较大的;
(4)来访人数较多的。
3、对单个科室(大队)难以控制局面的,经办人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协助工作。其他科室(大队)或职工有责任协助接访。
4、经安抚,仍不能平息来访人情绪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等部门给以帮助。
(五)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分管负责人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负责人和科室、大队“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管理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
2、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因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一)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接待来访要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提出的诉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领导把关,及时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则。各科室、大队承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各承办人负责报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结果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重点信访,包案负责。各类重点信访件,经局主要负责人阅批后,由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承办科室(大队)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规范的文件形式,经包案领导签字,加盖科室(大队)印章后报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