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精简4篇】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国庆节将至,为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我公司决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0月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是否齐全有效;各办公区域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品等安全隐患。
2. 电气安全:检查电线、插座等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老化、漏电等问题;各办公区域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3. 人身安全:检查办公区域的地面、楼梯、扶手等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问题;各办公区域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摆放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
4. 网络安全:检查各电脑终端的杀毒软件是否及时更新;重要文件是否进行了备份;密码安全性是否达到要求。
5. 交通安全:检查员工的出行方式,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检查员工的交通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检查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自己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面、细致、到位。
2.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请各部门负责人于10月1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公司安全办公室,以备备案。
四、假期安全提示:
1. 国庆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后驾驶。
2. 出行前要检查好家中的电器设备,确保断电、拔插等安全措施已经做好。
3. 外出旅游时,要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避免丢失或被盗。
4. 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与公司安全办公室联系。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此次安全检查,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安全,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国庆假期。
谢谢大家的合作!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居民:
大家好!国庆节将至,为了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我们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0月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 消防安全:检查社区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小区内各住户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品等安全隐患。
2. 电气安全:检查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电线、插座等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老化、漏电等问题;检查各住户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3. 人身安全:检查公共区域的地面、楼梯、扶手等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问题;检查各住户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摆放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
4. 网络安全:检查社区内的网络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网络接入点;提醒居民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等风险。
5. 交通安全:检查小区内停车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完好情况;提醒居民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三、检查要求:
1. 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要组织好社区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面、细致、到位。
2.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请社区居委会于10月1日前将检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以备备案。
四、假期安全提示:
1. 国庆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后驾车。
2. 出门前要检查家中的电器设备,确保断电、拔插等安全措施已经做好。
3. 外出旅游时,要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避免丢失或被盗。
4. 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国庆假期。
谢谢大家的合作!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三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8月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解决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对全市各地、各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开始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慈政办发〔20xx〕144号)明确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入夏季高温以来,我市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对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截止目前,火灾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工矿商贸领域已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50%;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慈东工业区“7.26”事故造成1死16伤,引起了上级部门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市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党办传〔20xx〕99号)中第二阶段(检查督查)要求,采用集中检查、条块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线上检查,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牵头部门协调。块上检查由各地负责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分组、划片检查,要结合产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要组织各村开展检查,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慈党办传〔20xx〕99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本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时应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各镇(街道)、慈东滨海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国庆节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6xxxxxx,传真:6xxxxxx)。
国庆节前安全检查通知 篇四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xx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4、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好各类检查手续,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安全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