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起诉状【精选5篇】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现就与被告XXX之间的民事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并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决。现将有关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XXX系某公司的员工,被告XXX为该公司的雇主。双方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然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被告未按时支付原告的工资,严重违反雇佣合同,致使原告蒙受了经济损失。
二、事实和证据
1. 原告提供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原告提供了相关的工资单和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被告未按时支付工资。
3. 原告提供了与被告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证明曾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工资。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X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提出上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我作为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因被告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被告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现就与被告XXX之间的民事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并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决。现将有关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XXX是某小区的业主,被告XXX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原告认为,被告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给原告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
二、事实和证据
1. 原告提供了小区内多个业主的证言,证明被告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
2. 原告提供了多张相关照片和视频,证明被告未保持小区的卫生和安全。
3. 原告提供了与被告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证明曾多次向被告投诉并要求改善服务质量。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改善小区的管理服务,确保小区内的卫生和安全。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由于被告失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元。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提出上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合理标准,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并保持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而被告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我作为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因被告的失职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改善小区的管理服务,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三
导语:起诉是向法院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民事纠纷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四
原告:汪××,女,34岁,汉族,××省××市人,××厂工人,住该厂宿舍。
诉讼代理人:
被告:江×,男,41岁,汉族,××省××市人,个体经营户,住本市市中区老街×号。 诉讼代理人:
请求事项:
1.确认我对位于本市市中区老街×号、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房屋一幢的继承权。请法院责令被告江×搬出老街×号。
事实和理由:
我的母亲杜×君(家庭妇女)于19××年×月××日因脑溢血去世,留下早年自建的私房一幢,位于本市市中区老街×号,系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总面积约60平方米。杜×君是我的养母。我的父亲汪×鲁原是××××厂工人,19××年病逝。汪×鲁是杜×君的后夫(19××年结婚) 。汪、杜均无亲生子女。我是19××年过继给汪×鲁的,由于我原是汪×鲁的亲叔伯侄女,关系极为密切,亲朋中都知道这一过继关系,所以没有另立契约。19××年×月我父汪×鲁去世,当时下放在永川县当知青的我,顶替他进入××××厂工作。这说明我们的父女关系是得到组织承认的。
父亲去世后,我担起了赡养母亲杜×君的责任。尽管我工资低、家庭负担重,但从19××年至19××年母亲去世止,我每月至少供给她10元生活费。每次回家还要给三至五元零用钱。逢年过节另外还要给她些钱。由于母亲由我赡养,她的医药福利开支均由我所在的单位负担。这些情况,在我的档案中有所记载。这也有力地证明了我与杜×君的母女关系。被告江×,我母亲杜×君解放前作奶妈时曾经哺养过他。由于我母亲没有亲生子女,对幼年时的江×十分疼爱,解放后曾在经济上长期接济他。江×成年后好逸恶劳,从师范学校退学后没有正当职业。他利用我母亲的善良,骗取她的同情,从19××年起借住 在老街×号我母亲家。由于他沾染恶习,常与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我母亲很反感,多次要他搬走。然而江×以户口已上在老街×号为借口,花言巧语哄骗我母亲,一直赖着不搬。至今 ,江×仍占用老街×号楼上12平方米的住房一间。
今年7月20日我母亲去世,22日地段居委会将我母亲的住房、家具等暂时加封,并将我母亲去世的消息分别通知我和有关的人。8月3日我去整理死者遗物,并询问老街×号的房证去向时,江&
times;对我进行阻拦和谩骂。这个与我家毫不相干的外人,居然提出了继承杜×君遗产的无理要求,从而引起了这场纠纷。据我所知,杜×君的前夫(已于19××年去世)邓×生早年曾收养过一个儿子,名叫邓×贤 。但杜×君19××年与我父亲汪×鲁结婚后,邓×贤就没有来过杜×君的住处 。我也没有见过邓给杜寄钱来。总之,邓对杜没有尽过赡养义务。至今,我也没有听说杜× 君对其遗产有过任何形式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2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21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 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和我国继承制度的有关 原则,我有权继承杜×君的遗产。请法院查明事实,予以公正裁决。
此 致
××市市中 区人民法院
原告:汪××
19××年×月××日
民事纠纷起诉状 篇五
原告:邹XX
被告:邹小X,女,
案由: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收养关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邹XX与李X(邹小X养母)经人介绍于1985年结婚。李X由于身患疾病不能生育。1988年2月13日,李X私下从医院抱回一个女婴抚养,故办完一切手续,造成既成事实后才告诉我,无奈我只能默认。但父女感情一直不好。
2001年,经过法院,原告邹XX与李X离婚,养女邹小X由李洪鲜抚养,原告邹XX每月承担抚养费285元和学费。
由于原告邹XX与养女邹小X并无感情,况且李x也以邹小X为借口,多次经原告邹XX和原告邹XX的家庭施加压力,并蛮不讲理,给原告邹XX及原告的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无奈,2002年10月20日,原告邹XX曾起诉解除抚养关系。但因为邹小X尚未成年而败诉。现被告邹小X已经成年,况且原告邹X也履行了一养父的抚养责任。因此原告邹X特向贵院提出解除抚养关系之诉。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