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精彩6篇)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一
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法律事务部门的一员,我参与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事务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的经历,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还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参与了多起法律咨询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各个领域,包括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我能够为他们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了解客户需求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充分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我们才能提供最合适的法律意见。
其次,我还参与了一些诉讼案件的处理。在这些案件中,我负责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件和参与庭审。这些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实践中的挑战和压力。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处理复杂的案件时,与其他律师和法律专家的合作非常关键,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好的结果。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了公司内部的法律培训和知识分享。通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学习,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律行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
总的来说,过去一年的法律事务工作使我受益匪浅。我通过与客户的互动和案件的处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团队合作和持续学习的重要性。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二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法律事务部门的一员,参与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事务工作。这些工作涵盖了咨询、诉讼、合规等多个方面,让我全面了解了法律实践的各个环节。
首先,我参与了大量的法律咨询工作。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我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如何理解客户需求、分析问题和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也积累了丰富的案例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
其次,我还参与了一些诉讼案件的处理。在这些案件中,我负责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件和参与庭审。这些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同时,我也学到了如何处理紧张的庭审环境和与其他律师的交流和协作。
此外,我还积极参与了公司内部的合规工作。合规工作是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重要环节,需要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的业务情况。通过参与合规工作,我学到了如何分析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合规措施,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
总的来说,过去一年的法律事务工作使我受益匪浅。我通过参与各类法律事务,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团队合作和持续学习的重要性。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客户和公司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三
按照《xx销售公司20xx年法律工作要点》的要求,一年来,销售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在总公司的指导和销售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股份公司法律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从企业依法治理、合同管理、纠纷处理、法律风险源分析预防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调动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股份公司“四五”普法指导意见和总公司“四五”普法规划及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销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企业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销售公司年度法律工作总结。
1、分层次做好全员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对于领导干部着重做好法律意识的加强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工作,而对于具体岗位人员则偏重于专业法律知识的辅导,以法律理论知识结合上级公司下发的典型案例评析、纠纷案件分析等资料及时组织学习,如对投资计划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土地法、公司法的学习;针对目前在公司某些岗位出现了一些与职务相关的犯罪的苗头,对业务部及驻外油库营业室关键岗位进行了以刑法为主的普法教育,对贪、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罪名进行了着重讲解,以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在今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公司即组织所有配车的人员及全体驾驶员进行了道交法的学习。同时,公司还决定在新员工入厂教育增加三个小时的法律教育时间,以增强新员工的法律意识。全员普法工作的开展,使公司上下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使全体员工能以法律为武器维护企业和自身的权益,推动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领导对企业法律工作更加重视,有力的推动了法律工作的开展。
2、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法律事务尚未实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法律部门的积极配合。一年以来,公司法律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提供了公司所需要的文书资料,在公司对外事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务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网络建设工作中,今年公司的网建任务比较繁重,但是公司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网络建设的质量。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对网络建设中常用的法律进行了强化,以提高他们在网建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在年初就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网络建设相关合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在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时有法律工作人员的参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以确保招标程序合法有效。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销售公司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年度工作总结《销售公司年度法律工作总结》。按照目前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为主的实际情况,公司法律部门严格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进主要有:
1、夯实基础,对合同基础资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刻制、启用,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三项审查”制度,用章必须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
2、狠抓制度的落实,避免有令不行的情况。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公司建立了比较符合现状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那就会使现在这种合同分散管理的情况完全得不到制约。公司明确,各类合同须经审查和批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办公室不予盖章,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3、除了各种经济合同之外,把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劳动合同等也纳入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公司服务。
(三)消除陈年旧账,搞好纠纷处理工作
销售公司以往经济纠纷较多,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妥善的处理了部分历年转接的纠纷,挽回了企业的损失;今年则没有发生新的纠纷案件。
(四)法律风险源分析工作
我们学习了总经理在销售工作会议上有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专题发言,结合南方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销售公司法律风险源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主要存在于这几个方面:
1、销售网络开发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所有权欺诈、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手续的风险;
2、经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赊销引起的货款回收风险;
3、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行政性罚款等;
4、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如在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事劳资管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纠纷等。
二、目前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这在股份公司法律工作电视会议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企业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
今年公司销售网络的增加,抽调了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一方面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还显不足,对于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明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领导十分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律事务工作要更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投资项目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自学、参与培训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这样才能搞好的维护公司的权益。建议上级公司能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交流推广,以其之长,补己之短。销售公司的法律工作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离我们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在总公司的关心和销售公司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克服困难,夯实基础,使销售公司的法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四
20xx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总结如下:
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xx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xx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团办[20xx]251号文、中葛集团办[20xx]223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20xx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xx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
(三)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四)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
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五)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
(一)“三项法律审核”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根据上级关于企业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化,逐步纳入公司统一开发的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办公,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项的办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从而大大减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层单位在报审工作方面的随意性,强化了监控能力。在合同审核工作中,法律事务处注意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每一份合同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强内部协作、把关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承包、分包、标前合作、材料委托采购、保险等各类合同、协议总计396份,其中承包xx6份、分包合同xx7份,分包策划90份,其它合同协议32份。在审查修改的同时,还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强风险预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二)加强合同范本改进,进一步推进合同标准化工作。当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使合同管理不断得到强化。在合同标准化建设上,集团和公司已制发和推广国内国外使用的分包、采购、租赁、合作等系列合同范本,在规范合同、防范合同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我们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适应管理型项目等经营需要,加强了劳务分包、委托采购等合同范本条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收集改进工作,并参与上级部门制定统一标前合作协议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已形成的国际国内四个标前合作协议文本,使以前不够统一、规范的标前协议签订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强化市场开发领域风险防范。
(三)推广运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由于公司同时开发运行新的办公OA系统,部分功能重合,集团公司要求我们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入到公司OA系统中运行,部门就相关事宜与总办及集团信息中心做了联系和沟通,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将导致系统更复杂,运行故障也会增加,就相关情况向集团法务部作了汇报。当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按要求办理好公司新办公OA系统有关法律事务业务的同时,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和上报,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纠纷防控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权益
(一)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通过积极化解纠纷,做好案件防控,降低发案率。公司法务部门按照纠纷报告和预防、处理制度要求,对各单位及项目部出现的争议、纠纷苗头加强监控和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或妥善处理了多起纠纷隐患,把纠纷消灭在未然之时,防止酿成严重后果和发生过多诉讼案件,形成讼累,影响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在公司平时法律事务承办和管理工作中,始终把大案要案的防控作为重点工作,保持高度警惕和严控态势,一般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大案要案得到较好控制,新发纠纷案特别是被诉案明显减少。今年承办和参与处理诉讼案件共18件,已结案15件(劳动争议4件,货款纠纷11件);参与和协助处理诉讼和非诉讼纠纷20多件。已结案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要发案类型及原因
公司近几年发案的主要是以前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以前承建项目遗留的分包工程款结算纠纷,此后的项目新发案较少,涉案金额也较小。分析原因主要有:一是以前个别基层单位在建项目管理、监督失控,以致在选用分包商和有关合同签订及履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二是部分分包商信誉差,无诚信无道德,惯于扯皮闹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三是个别项目由于人力资源紧张,管理不够细致,存在工程资料不齐全等情况。
(三)公司对新发案件的防范措施
为了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新发案件的防范,公司从各个风险源头抓起,采取了不少措施:一是加强对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严肃投标工作纪律,不准投亏损标、风险大的标,尽量为中标履约创造良好条件;二是重视项目管理策划和分包策划,严格执行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分包方选用、分包合同签订等风险源头关,禁用“劣绩”分包商。三是加强项目部结算支付过程监控,严格结算支付程序和基础资料管理,防范结算支付失控;四是对履约停滞、进度缓慢的“困难项目”、现场管理出现不良迹象的“问题项目”及遭遇业主、分包方投诉的“危险项目”,及时给予公司层面帮扶,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容易引发纠纷的风险、隐患。
四、“六五”普法及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的“六五”普法工作,公司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会,组织开展了一些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编写案例教材,分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重点问题,总结撰写成会议交流和教育学习材料,在每年召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结算工作会等大型会议上进行宣讲交流,用现实存在的例子和问题,开展广泛的法制宣讲,使各单位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受到实实在在的警示和教育。
在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上,公司在20xx-2010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中被集团公司确立为第一批重点建设子企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配备了兼职总法律顾问,加强了法律事务部门人员配备。公司机关机构改革中法律事务处正式独立运行,现法务部门有法律专业人员4人,1人取得法律顾问资格证和律师资格,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他人员均是法律本科毕业,经过锻炼,整体工作能力得到提高。集团公司20xx-20xx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下发后,公司制定了《贯彻落实集团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成立了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不断加强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正逐步向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迈进。
五、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和保障能力
1、变要我审查为我要审查,主动加强风险预防。法务部门在广泛参与公司各类经营事项尤其是合同、重要问题的法律审核和咨询、指导工作中,注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联系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提高建议的针对性、适宜性,促进优化措施,预防经营风险。
2、围绕项目管理强化监控措施,努力增强项目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管控“以事前监督、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在日常管理中积极强化项目投标签约、在建管理和竣工收尾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法律监控,并对重点项目、重要事项、重大隐患、重大事件和大额债权债务、诉讼和非诉纠纷逐步实行重点监控,努力构建工程项目法律风险全面预警防控机制。
3、创新管理,提高部门管控服务水平。后半年公司法务部门独立运行后,部门领导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认真按照两级要求,开放思维,转变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联系基层,加强信息联系沟通,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下一步将在管理精细化、有效性、查漏补缺上下功夫。着重部门工作规范化,树立良好部门形象;着重服务工作主动化,防范风险于萌芽;着重提高管控力,在制度层面最大程度的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以争取做到大案要案不发,小案零星纠纷可以很好解决,企业整体法律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五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
20xx.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
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⑸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篇六
20xx年上海分公司以做大做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着眼,结合公司实际,坚持以法制教育为基础,突出加强了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设,使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年是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第二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上海分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体职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公司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实施第二个三年目标,上海分公司法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合规文化成为分公司所有职工共同的价值追求;二是公司法律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逐步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三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律管理工作逐步深化;四是公司法制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在支撑保障工作经营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明年是第三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开局之年,上海分公司将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为建设一流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20xx年上海分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文件,在法律教育、制度建设、合同管理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1、法律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分公司成立了法律事务部(暂设在综合办公室),配备了兼职法律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制定了部门职责,完善了规章制度,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负责法律事务工作,至此,分公司法律事务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
2、合同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合同管理已成为预防法律事务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标准》(试行)正式公布实施后,分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了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员培训,通过这次培训使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首先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其次组织分公司和所属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标准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分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合同专项管理、审查和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共审查和批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重大合同6个,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针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推敲,由于使用了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使分公司的利益进一步得到了法律保证;分公司还把合同管理列入到规章制度内,从上到下都严格执行,从而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为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到目前为止分公司和所属各项目经理部新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纠纷案件,未出现重大合同风险,有效地规避了法律风险。
3、注重法律风险管控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加强公司依法决策与依法经营,不断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仅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1)加强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学习,增强防范法律风险意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讲法规、讲规则”的特性尤为彰显而重要,谁不依法决策与经营管理,谁不遵守市场规则,谁就容易发生法律风险。从另一方面看,人是企业的心脏,也是风险管理的首要因素。从员工开始,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出良好的法律风险文化,进而才能提高员工的风险自控能力。上海分公司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等等;二是国家机关部门发布的法规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等;三是国家部门或地方政府出台的强制性条文,如《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四是与建设方(业主)签订的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投标文件资料等。
再次,由于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就结算方式、款项拨付、设计变更、材料采供以及工期、质量、安全,甚至情势变更等要求作出事先的约定,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中如果不遵守或不执行这些约定与要求,就会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分公司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具体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有效地提高了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2)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确保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到位。
法律风险存在于管理的全过程,其中哪个环节管理有缺陷,监控不力,哪个环节就容易出风险。因此,要把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到位,监控到位,应对得当,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上海分公司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全过程进行严格认真的管理与监控,使公司的管理活动合法、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
做好事前防范。事前防范主要是识别、分析、评估风险,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与对策。上海分公司主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审核关。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或重要合同签订前,吃透政策法规,调查市场信息,了解合同相对人基本情况,摸清自家底细;二是把好决策关。重要规章制度建立、重大投资、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前或决策时,不但了解实情,而且还注重民主决策,注意倾听职代会、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意见,请党组织参与决策,集众人之智慧,走民主决策之路;三是把好实施准备的评审关。重大事项决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拟签订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进行评审,认真识别、分析、评估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调整和修正,提出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应对措施和办法,为实施方案和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做好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主要是依据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认真执行防范与控制风险的措施与办法,随时随势监测风险情况的变化,并根据监测数据和情况,调整防范与控制风险的应对措施与办法,确保防范风险的目标实现。因此,在重大事项和合同的实施履行中,分公司主要领导和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工地,严格管理,严格监控,检查督促所属各项目经理部认真执行防范与监控风险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项目经理部解决不了的难题,确保防范与控制风险的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预期目标。
做好事后补救。由于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特征,因此一旦发生风险,应当采取积极的稳妥的恰当的补救措施。因此,上海分公司为了防范于未然,制定了应急预案:对公司外部而言,一是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积极地诚恳地与对方沟通倾诉,讲明风险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求得对方宽容凉解:二是本着友好、互利、合作的原则,积极与对方协商谈判,以求公平合理化解风险;三是即使到了起诉应诉等阶段,无论是索赔的还是反索赔的都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能庭外和解的庭外和解,以减少诉讼成本,不能和解的,也要积极做好起诉应诉准备,以求得到公正判决,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对公司内部而言,要认真识别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总结发生风险的`教训,提出应对办法与整改措施,同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分别不同情况,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承担经济责任的承担经济责任,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决不迁就放过,避免以后再次发生同类风险。
20xx年上海分公司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公司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事务基础工作还不够完善、细致;三是公司职能部门深入项目部调查、指导、协调工作有待于加强。这些都是在以后工作中亟待加以改进和完善的,针对这些不足,上海分公司将继续狠抓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的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法律事务工作,继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深入基层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使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